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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强化业务指导推动乡镇赋权
发布时间:2023-04-06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26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领导,全覆盖推进业务指导。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熟悉林业行政执法业务,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组织成立林业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对23个乡镇以联合执法、业务指导、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16人次、培训4场次,主动参与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相关问题3个,促进乡镇及时有效承接林业行政执法权力。

二是建章立制,全流程落实“三项制度”。指导乡镇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事项相关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行林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编制森林草原防火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要求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是严格规范,全过程严格依法行政。指导乡镇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规定,建立健全执法程序,依法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作处罚文书,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

四是增强合力,全方位保障有力查处。为确保赋权事项有效实施,与乡镇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和协调衔接机制,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刚性要求,指导乡镇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查处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今年以来,指导乡镇开展森林防火行政案件查处4起,处罚4起,批评教育4人,处罚款3700元。(县林业局 盛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