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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量:993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图解: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旺府发〔2023〕8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5

第一章 规划背景……………………………………………6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6

(一)火灾整体形势保持稳定向好…………………………6

(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8

(三)消防综合救援能力持续提升…………………………8

(四)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压紧压实…………………………9

(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显著…………………………10

(六)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11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2

(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较为滞后…………………………12

(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战斗力差…………………………14

(三)执勤消防车辆配备仍有缺口…………………………14

(四)火灾防控基础仍有薄弱环节…………………………1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16

一、指导思想…………………………………………………16

二、发展原则…………………………………………………17

(一)坚持生命至上…………………………………………17

(二)坚持问题导向…………………………………………17

(三)坚持实战为先…………………………………………18

(四)坚持改革创新…………………………………………18

(五)坚持服务民生…………………………………………18

三、主要目标…………………………………………………19

(一)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19

(二)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19

(三)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19

(四)灭火救援水平满足发展需求…………………………20

(五)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20

(六)消防科技含量显著提升………………………………20

第三章 发展建设主要任务………………………………21

一、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1

(一)修订完善规划编制……………………………………21

(二)加快消防水源建设……………………………………21

(三)推进城乡消防站建设…………………………………23

(四)加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24

二、提升火灾防控水平………………………………………24

(一)强化基础末端风险防范………………………………24

(二)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25

(三)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5

(四)深化落实消防工作责任………………………………26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27

(六)打造消防服务诚信体系………………………………28

三、增强灭火救援能力………………………………………29

(一)推进专职消防力量建设………………………………29

(二)提升消防车辆装备实战化水平………………………29

(三)加强消防应用实战训练………………………………30

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31

(一)构建消防“物联网”系统……………………………31

(二)构建消防警务“大数据”平台………………………32

(三)构建“智能化”消防指挥调度体系…………………33

五、实施为民办事工程………………………………………33

(一)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环境…………………………34

(二)夯实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基础…………………………34

(三)实施全民消防教育培训计划…………………………35

第四章规划实施与保障……………………………………37

一、加强组织领导…………………………………………37

二、强化经费保障…………………………………………37

三、落实人员待遇…………………………………………37

四、严格追责问责…………………………………………38


附件: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任务清单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旺苍与全国同步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时期,也是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关键时期。《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是根据《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广元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旺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以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为统揽,结合全县消防形势实际,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消防规划的成绩和问题所提出的全面提升旺苍县火灾防控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五年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旺苍县消防工作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旺苍县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今后五年旺苍县消防工作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下,全县消防工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抓手,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着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县火灾形势基本稳定,消防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火灾整体形势保持稳定向好。“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436起,死亡3人、无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00余万元,连续10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特别是近两年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保持在低位,杜绝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从火灾原因看,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居前两位,其中,电气火灾145起、占总起数33.25%,生活用火不慎173起、占总起数39.67%,其他44起、占总起数10.09%。从起火场所看,住宅火灾居多,共225起,占总起数51.60%。从火灾发生的区域看,农村发生的火灾居多,共196起,占总起数44.95%。

表1 “十三五”与“十二五”期间全县火灾基本情况

年   份

火灾起数

(起)

死亡人数

(人)

受伤人数

(人)

直接财产损失(万元)

“十三五”时期

2016年

66

0

0

140.82

2017年

88

0

0

111.49

2018年

83

0

0

30.31

2019年

96

1

0

161.66

2020年

103

2

0

170.46

合  计

436

3

0

614.74

“十二五”时期

2011年

12

0

0

20.76

2012年

4

0

0

31.19

2013年

80

0

0

45.50

2014年

112

0

1

51.87

2015年

41

0

1

70.65

合计

249

0

2

219.97

表2 “十三五”期间全县火灾原因基本情况

年份

放火

电气

生产作业

用火不慎

吸烟

玩火

自燃

雷击

静电

不明确原因

其他(含遗留火种)

2016

3

25

2

27

3

1

1

0

0

0

3

2017

0

33

1

34

9

2

1

0

0

0

7

2018

0

27

2

24

1

2

2

0

0

2

23

2019

0

31

1

36

7

6

2

0

0

2

8

2020

0

31

1

49

15

2

2

0

0

0

8

共计

3

147

7

170

35

13

8

0

0

4

49

表3 “十三五”期间全县火灾发生场所基本情况

年份

合计

住宅宿舍

办公场所

商业场所

餐饮场所

交通枢纽

物资仓储场所

厂房

农副业场所

建筑工地

交通工具

垃圾及废弃物

其他

2016

65

47

0

1

1

0

0

1

0

0

2

1

12

2017

87

45

1

3

3

0

0

3

0

0

6

6

20

2018

83

42

0

3

3

0

0

1

1

0

7

4

22

2019

93

42

1

1

1

1

0

1

2

0

4

7

33

2020

108

49

1

5

2

0

1

1

0

0

6

6

37

共计

436

225

3

13

10

1

1

7

3

0

25

24

124

(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县消防业务经费累计达3440余万元,较“十二五”增长40%;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1个,消防站数量较“十二五”增长50%;更新配备消防监督执法车辆1辆、53米登高平台消防车辆1辆,橡皮艇、冲锋舟各1艇,生命探测仪以及水上救援机器人各1台;购置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628件(套),市政消火栓累计总数共计326个,有效提升了全县灭火救援战斗力。

(三)消防综合救援能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6人、消防文员3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消防救援站4个(其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1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个、红军城消防执勤点1个),消防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及消防文员共计52名,配备各类消防车辆11台。结合县域实际,大力开展石油化工、地震救援、地质灾害等综合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基本形成了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为补充的多元消防力量格局,确保在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能够“冲得上、打得赢”。“十三五”期间,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1836起、出动警力12168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571人,成功处置“7.18”水上人员被困、旺苍嘉川“2.26”车祸、苍旺路“8.26”车祸、旺苍五权“8.3”老人被洪水围困山洞等多起救援工作。

表4 “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情况

年份

出警

次数

出动

车辆(辆)

出动

警力(人次)

抢救被困

人员(人)

疏散被困

人员(人)

抢救财产

价值(元)

各类安保

活动(次)

预案(次)

演练(次)

2016

155

310

1642

23

91

14000

3

30

67

2017

343

540

2602

35

34

22000

16

30

66

2018

371

566

2653

38

4

21000

13

30

68

2019

427

584

2230

21

284

25000

12

30

72

2020

540

742

3041

25

16

3000

9

32

86

合计

1836

2742

12168

142

429

85000

53

152

359

(四)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压紧压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元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消防工作汇报,调研消防站建设、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召开年度消防工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各类专题工作会议,全面研究解决经费保障、队站建设、人员增招等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难题。同时,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旺苍县消防安全工作约谈督办制度的通知》(旺安办〔2019〕2号),建立健全了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明晰,消防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显著。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严把工程审核关,“十三五”期间,共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49项、竣工验收59项,消防设计备案30项、验收备案23项,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45份。深化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成6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编制,以及9类场所自主评估风险、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等工作。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宗教活动场所、高层建筑、电气火灾、文物古建筑、危险化学品、消防车通道、冬春火灾防控等8类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共检查社会单位3631家,整改火灾隐患4932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7起,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71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350余家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约谈,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700余份,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同时,在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高层建筑、工业园区等重点场所和社区新建微型消防站70个,配备人员400余人、器材装备400余套。“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有影响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表5 “十三五”期间整改状况

年份

检查单

位场所

整改火

灾隐患

办理行政

处罚案件

罚款

(万元)

责令

三停

临时

查封

2016

1129

246

43

63.5

15

23

2017

914

2216

105

46.4

37

37

2018

741

1412

17

13

5

2

2019

497

720

18

8.7

6

7

2020

350

338

14

11

0

2

合计

3631

4932

197

142.6

63

71

(六)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充分利用“119”宣传月、“5·12”防震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宣传逃生自救、用火用电等消防常识。同时,以消防宣传“五进”为抓手,针对重点单位、学校、企业、社区等区域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并充分利用旺苍在线、旺苍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定期进行线上宣传。“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开展消防宣传培训3000余次、消防站开放日活动70余次、“消防赶场天”活动40余次,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10万余人;100余家重点企业和场所自行组织开展消防理论知识和体能技能培训,利用LED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屏、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6万余名师生主动开展火灾扑救和火灾逃生演练,移动、电信发布30万余条消防温馨提示短信,邮政快递投递25万份带有消防知识的包裹到千家万户,通过微信发布30万条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全县消防事业发展建设成效明显,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体制性、瓶颈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全县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一是消防规划编制缺位。当前,全县仅有2009年编制的《旺苍县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09—2020)》,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未及时对规划进行修编,导致规划的可操作性性不强,缺乏一年、五年等短期规划和详细规划,消防规划编制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城市快速发展要求总体不适应。二是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滞后。按照县域消防规划体系,到2020年,除兴旺大道消防救援站外,共需新设立9个消防站,其中,县城新桥片区设立特勤消防站1个,黄洋镇新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在嘉川新设立二级普通消防站,并规划在国华镇、白水镇、三江镇、木门镇、五权镇、米仓山镇等6个乡镇分别设立二级普通消防站。同时,旺苍县建成区域面积已达约18平方公里,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二级站不宜大于4公里),结合县城建成区面积,应建设3个消防站(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到“十三五”末,全县仅有1个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兴旺大道消防救援站),以及三江镇、木门镇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和1个红军城消防执勤点,消防队伍建设较为滞后。三是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旺苍县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09—2020)》中规划市政消火栓远期需增设市政消火栓859个,但当前县城区市政消火栓仅326个,其中,个别间距大于120米,数量严重不足,多数乡镇也未设置市政消火栓水源和灭火救援设施。同时,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责任边界模糊、责任不明晰,导致损坏率极高且无人维护。四是消防水源建设滞后。按照国家《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旺苍县城市消防规划(2009—2020)》要求,全县应新建5处取水码头,但目前尚无一处消防取水码头,县城区无一处专用消防水池,其中,中国红军城、凤凰梁区域缺少必要消防水池,老城区个别市政管网主次干道管径不足300mm、压力较小,无法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五是消防车通道规划滞后。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停车位需求日益增加,但大部分小区没有规划停车位,现有停车位无法满足业主车辆停放要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道被占用现象日益突出,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消防车辆较难通行。

(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战斗力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不断拓展,作为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力量补充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灾种、大应急”形势下的各类急难险重灭火应急救援和重大执勤安保任务量剧增,现有救援力量发展不够平衡、管理难度较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旺苍县常住人口约33万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23人,万人消防员拥有率为0.70%,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2%、0.74%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北部山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仍然极为薄弱,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无法在第一时间赶赴处置。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川办函〔2015〕140号)要求,3个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至少应配备45人,但我县仅21人,尚缺人员编制46.6%。同时,改制后的消防救援队伍从以灭火为主转向全灾种救援发展,3个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训练水平、实战能力、安全作战意识均需提升,志愿消防队伍人员、装备、经费不足,整体消防能力水平较全灾种救援需要还有差距。

(三)执勤消防车辆配备仍有缺口。旺苍县现有97栋高层建筑、36家加油站、2家加气站、2家气体充装站、3家危化品企业和中国红军城、木门老街等重大风险区域,以及极易发生洪涝、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北部山区。在设施设备方面,全县消防车辆多数为普通水罐、泡沫消防车,且接近服役最高年限,缺少重型水罐车、城市主战消防车等灭火车辆以及通信、地震救援、排烟、照明、化学事故抢险救援、防化洗消等专勤车辆和供水、供液、供气等战勤保障车辆,仅能应付一般火灾,应对大型、特殊火灾的装备体系差之甚远,而乡镇消防队伍的装备水平和业务技能只能处置一般农村火灾。特别是在“全灾种、大应急”格局下,车辆装备(含应急通信)与各类灾害事故不相适应,现有车辆仍停留在灭火和车辆事故救援,在对危化品事故和洪涝、山岳、地震、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处置上,车辆装备、应急通讯保障能力难以为继。在消防装备方面,20项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按照“一主一备”的配备标准,缺配率达到61%,严重影响消防员的生命安全;灭火救援器材配备与备份不足,库存比例达不到规范要求;抢险救援7类器材中,警戒类、破拆类、救生类等4类器材配备达不到规范要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装备损坏、缺配严重,对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中的器材配备标准,灭火救援防护服、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佩戴式防爆照明灯、呼救器以及抢险救援装备严重不足。

(四)火灾防控基础仍有薄弱环节。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消防投入和保障力度不够;部分行业部门消防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事项把关和分管领域的消防监管不严;部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消防管理缺失,大多数中小规模企业消防法治观念淡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区域性火灾隐患较突出。旺苍属山区地形,城市道路较窄,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的现象屡见不鲜。中国红军城、木门老街、嘉川老街等区域存在房屋耐火等级低、间距不足、电线私拉乱接、摆摊设点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现象十分突出,为防灭火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三是火灾风险因素持续增加。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物流仓储数量激增,消防安全问题新老并存、城乡交织。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乱点区域违章建筑多、分布范围广,问题隐患整治后反弹的现象较为突出。四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增强。全县城镇居民消防常识知晓率低,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群众存在不知道119报警电话,群众接受消防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同时,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较低,运行和维护能力较差,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中的讲话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上级重大发展战略,按照县委“生态优先、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富民强县”的发展思路和“3691”重点布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遵循公共消防资源均等化原则,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推进,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立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和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消防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生命至上。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夯实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基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消防安全布局,积极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构建适应旺苍特点的火灾防控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消防力量不足、灭火救援能力滞后、消防装备不适应等短板弱项,针对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条件差等问题,围绕化工园区火灾防控难度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火灾防范意识差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抓好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整体推进全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应急救援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三)坚持实战为先。充分认识新时期灾害事故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旺苍灾害事故规律特点,找准制约我县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问题,重点解决能力短板,着力提升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和监管执法等实战能力,有效应对重点行业领域灾害事故。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眼于全县消防工作实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深入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中介作用,进一步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消防职业化道路,创新消防力量招录模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专职队伍队员能力水平。强化科技应用,创新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坚持服务民生。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积极解决居民住宅火灾、电气火灾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救逃生能力,切实减少火灾数量、人员伤亡和损失,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消防事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匹配发展,消防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边界进一步厘清,基层治理初见成效,全民消防素养得到显著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随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城乡、森林火灾防控和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火灾总量、亡人火灾得到最大限度控制。

(一)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无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平稳。

(二)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健全政府、部门、单位责任体系。成立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作为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落实政府制定实施消防规划、保障消防事业发展经费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安全形势风险评估,细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三)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强化各类消防队(站)建设,新建4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形成城镇区域10分钟、乡镇区域30分钟、森林山地区域2小时的队站覆盖网络;强化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市政消火栓摸底、补配与维修工作,实现待建消火栓数量清零、已建消火栓全部完好,并达到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间距不大于120米的国家标准要求。

(四)灭火救援水平满足发展需求。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购置适应石油化工、水域救援、老旧城区、综合建筑等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需要的车辆器材,建设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和训练基地,大力开展实战化训练,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和抢险处突实战能力;新增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0名左右,在全县中心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进一步提高消防保障水平。

(五)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基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火灾隐患大幅度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社会单位对员工培训率达到100%,村(社区)对居民消防安全教育率不低于90%,全县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85%。

(六)消防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充分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联网系统、社会火灾防控智能系统、高层建筑远程监控系统等工程,分期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推动火场信息通讯集成化、透明化、可视化,灭火救援应急指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发展建设主要任务

一、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修订完善规划编制。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纳入旺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旺苍县乡镇级片区消防专项规划,到2023年底前,编制完成乡镇及片区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规范消防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监督行为,每年制定详尽的实施计划,并对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城市消防规划规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同步调整辖区消防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结合新一轮旺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消防站布点规划,控制消防设施用地,预留发展需求。针对易燃易爆危化品、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水域等高风险场所并结合灭火救援实际,增配特种消防车、特种消防装备。以旧城改造、老区新建、产业升级、基础建设等为契机,及时提出新产业、新城区建设消防规划意见,同步落实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遏制火灾隐患增量。

(二)加快消防水源建设。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市政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市政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码头的规划、建设、维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重点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发展不平衡、位置不合理、取水不方便、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补建力度,城市道路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设置市政消火栓,对已经建成的城区且消火栓未达到国家消防技术要求的,应该进行补建,各乡(镇)市政消火栓缺失的,由各乡镇进行补建;新建市政道路旁未建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同业主单位尽快补建。“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建市政消火栓不低于32具,共计完成160具市政消火栓新建任务。有条件的商业密集区、物流仓储集中区等火灾高危区域规划建设消防水鹤。无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给水系统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由各乡镇负责,依托辖区内主要河道、湖泊等天然水源和社会单位内部水池、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新建或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包含供水管网分布图、管径、压力、流量等基本信息在内的市政消火栓技术档案,并将数据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供水单位,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用喷漆、挂铭牌等方式进行编号和标注,对损坏、无水、水压不足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养护制度,每年排查检修一次,检修情况及时通报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水利局加强自然水源的消防用水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2处取水码头建设,并达到消防取水要求。

(三)推进城乡消防站建设。严格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新要求,扎实推进城乡消防规划落实落地,优化站点布局和提高建站质量,优先推动中心镇、重点地区、缺水地区和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地区消防站建设。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积极推进以二级消防救援站为主、乡镇小型消防救援站为辅的消防救援站体系建设,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以上的乡镇,完成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建成区面积2—5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5万人的乡镇,完成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配备小型水罐消防车等车辆。2023年12月前完成英萃镇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含车辆及器材装备)以及木门镇、三江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提档升级,未规划建设片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的乡镇建成乡镇微型消防站。2024年12月前完成白水镇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含车辆及器材装备)。2025年12月前旺苍嘉川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新建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全县257个村(社区)消防物资储备点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部建立,形成城乡统筹、全面覆盖、响应及时的城乡消防队站网络,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和作战半径,基本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加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2024年,完成消防“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和乡(镇)、村(社区)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组建以及装备配备。建立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的地理信息和建(构)筑物、消防水源、道路监控以及预警监测等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大数据中心、网络运营商的基础网络、云服务、数据资源等支撑保障,完善通信管理、电力、能源、气象、交通等部门的应急通信保障联动机制。

二、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一)强化基础末端风险防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22〕6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6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机构,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并选配在编人员担任消防专员,从事消防工作,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以及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将乡镇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鼓励家庭、小单位、小场所等配备常用灭火逃生器材,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十四五”期间,全县每年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400个,新增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达到2000个。

(二)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实际,全面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消防风险评估,找出风险点、危险源,分析研判全县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应对策略,开展源头治理,有效防控风险,改善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完善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监测研判消防安全态势,形成常态化与重大活动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风险。改变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依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将消防安全高风险单位作为高危单位,从严落实源头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推动火灾风险评估社会化,探索火灾责任保险制度,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单位入保前火灾风险评估,建立火灾风险评估结果与保险费率的比对关系,推动保险公司在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中发挥作用。2025年底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步骤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区域消防安全风险:由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本级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等场所负责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火灾防控及隐患整治措施。

(三)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物流仓储和“三合一”“九小”等重点场所,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消防难点区域排查治理,推动以乡(镇)、村(社区)为单位,管住电源明火,拆除私搭乱建,严控群租群居,严惩电动车入户,打通“生命通道”,降低火灾风险,形成打击整治高压态势。加快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改造进度,着力解决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失、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堵塞、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安全问题。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约谈曝光、限期销案等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销案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坚持综合治理,落实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加强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推动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一步规范彩钢板、出租房屋、物流仓储、培训学校等领域管理,分类制定管理标准,适时开展针对性治理。加强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和消防车通道治理。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每年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对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

(四)深化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定期专题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定期会商、挂牌督办、定期考核、责任倒查机制。做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火灾发生地党委政府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依法对上报的火灾隐患组织协调解决。严格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工作监管责任,制定出台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压实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按照规范增补消防设施,推动各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加大自我监督巡查力度,建立企业单位消防风险重点清单,针对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预案演练制度。严格落实乡镇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应急建设,建强大中小三级网格组织机构,开展防火巡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督查、多警种合成作战、全民积极参与的立体化火灾防控机制,推动火灾防控实行动态管控、综合治理、精细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局面。普及各重点单位公众责任险,加快实现风险转移。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智能感知体系,研究建设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研判系统,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建设远程监控和预警系统,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远程监控和预警,对高风险作业、异常作业、异常物料等开展风险研判和分级预警,实现应急救援关口前移。建设应急监测系统,重点在高风险危化品企业与敏感保护目标之间布设应急监测装置,实时感知危化品企业的大规模泄漏、地震烈度、实时雨量、风速风向等,确保在企业安全控制系统失效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感知、及时处置。推动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完善易燃易爆危化品行业火灾风险评估、风险检测预警、风险管理机制,提高行业火灾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易燃易爆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综合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六)打造消防服务诚信体系。深入推进消防服务诚信体系,打造“旺苍县社会单位消防诚信平台”系统,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标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诚信承诺制度,健全完善征信、评信、用信机制,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被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的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由消防机构强制执行的单位,同一火灾隐患反复出现的单位,经消防安全评估不合格的火灾高危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履职的个人等存在的失信行为均纳入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公开范围。

三、增强灭火救援能力

(一)推进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城乡消防站(队)专职消防员配置标准,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川办函〔2015〕140号),县级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低于30人、消防文员不少于当地消防救援大队编制数额,每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低于15人,以及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改进消防监管强化火灾防范工作的意见》(应急消〔2020〕347号)精神,招录一批消防文员,夯实基层防火工作。2025年前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分别达到80人和12人,推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现满编执勤。按照“一用一备”原则,为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配备使用频率高、易损耗的基本防护装备,2025年底前,新配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防护装备180套,每套基本防护装备共20项,包括灭火防护头盔、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手套、抢险救援服、抢险救援靴等。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人员招录和装备配备任务,充实消防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救援力量,切实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求。

(二)提升消防车辆装备的实战化水平。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利用3年时间升级现有车辆性能,淘汰落后车辆,升级灭火消防车为高比功率、多功能、高性能、多乘员、智能化、短轴距等特征的城市主战消防车。积极配备多形式消防车辆,2023年底前,新增排烟消防车1辆、大功率水罐车1辆;2025年底前,新增灭火机器人1辆。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配备,“十四五”期间,拟新建以及提档升级的5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新增各类消防车辆8辆,实现车辆配备规格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备,逐步形成城市主战消防车第一出动、水罐车吨位编成科学、举高车高度合理、抢险救援车功能多样的灭火作战链。加大消防灭火装备、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器材的配备力度,2024年底前,新增高倍数泡沫发生器3台。大力推进消防无人机、5G等先进通讯器材的配备和应用。在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的基础上,加大个人防护装备的备份数量,配齐配强40余件套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特种防护装备,加强单兵定位装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空呼充装车、骨传导通话装置、灭火救援机器人等利于灭火作战、保护消防员个人安全的防护装备配置,做好应对特种灾害事故的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防静电服、电绝缘装具、移动供气源、潜水装备、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罩等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配置和升级工作,进一步提升作战能力,保障消防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消防应用实战训练。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发展方向,组建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山岳救援、地震灾害、水域救援等5类专业应急救援小组,开展针对性训练,确保类似灾害事故发生时有专业的处置力量和方法。针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和储存罐区三级重大危险源,依托现有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一支应对处置石化类事故处置专业队,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侦检、警戒、救助、疏散、破拆、洗消等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针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点开展真火烟热、高温高辐射、高空综合、地下巷道、索道救援、实毒模拟、防化服气密、槽罐车模拟等特殊专业训练;针对乡镇专职消防队伍,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道路交通事故、居民住宅火灾、农村火灾扑救等常规训练。实行分岗施训,按照指挥员、班长、战斗员、驾驶员、接警调度员、通信员、供水员、现场安全员、搜救犬训导员等进行分岗位训练,逐步完善各专业岗位、各层次的练兵内容和标准,实行分训分考。科学开展体能训练,针对指战员身体情况合理设置运动量,增强体能训练的科学性、趣味性和实战性,提高指战员的身体素质,达到适应实战的需要。强化实战演练,按照每类场所每年必须开展1次实战演练(含夜间)和每月1次实战演练。

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一)构建消防“物联网”系统。加强灭火救援情报信息支持建设,公共消防资源远程监控系统,引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物联网感知、移动互联网技术,集成消防力量、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地理信息、路况信息等数据,实时收集消防车道、公共道路、消防站位置、消防车位置等信息,实现公共消防资源智能化管理。推动建设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将全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接入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疏散楼梯等进行实时监测,到2023年底前,努力实现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智慧消防”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对重点部位的数据采集和动态监控。加快将所有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一般单位接入消防物联网系统,构建单位三维地理信息感知系统,对单位进行智能化消防安全管理,实现对消防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监控,对城市建筑火灾扑救提供辅助决策。建设救援人员安全行动监控系统,通过追踪定位、视频传输技术获取救援人员现场信息,为救援人员撤离提供智能路线和安全保障。建设物联网火场逃生提示系统,通过物联网向进入建筑的群众自动推送建筑楼层布局、安全出口位置、消防设施布置等消防安全常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正确疏散路线和逃生方法等。大力推广电动车智能集中充电设施,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降低火灾发生率。

(二)构建消防警务“大数据”平台。坚持“预防火灾与事后救灾并重”理念,建立包含建筑信息库、消防资源库、物联网检测库等内容的消防“大数据”中心。制定完善消防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分类、存储标准,健全内外数据调用、共享服务工作规范,强化基础数据、动态数据质量管理和分析应用,构建数据收集、分析决策、火灾防控、灭火救援一体化信息系统。依托“智慧城市”“天网工程”和公安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统筹做好消防信息平台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公安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积极推广“智慧消防”监管新模式,将智慧消防纳入数字政府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开发应用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系统,在综合消防指数、火灾风险评估、队伍管理、隐患整治、消防宣传等方面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引导社会单位广泛使用,实现消防安全信息网上录入、巡查流程网上管理、检查活动网上监督、整改质量网上考评、安全工作网上研判,为各项消防救援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构建“智能化”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加快推动现代化应急指挥模式与消防指挥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消防指挥中心与各单位应急指挥系统相衔接,建立完善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救援指挥平台,切实构建“集中统一、立体智能、规范高效”的调度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将地方救援力量、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纳入119统一调度。健全完善灾害事故分级应对制度、精准力量调派程序以及灭火救援调度指挥决策机制,到2023年底前,完成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

五、实施为民办事工程

(一)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环境。旺苍县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共144个、涉及8961户,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消防环境改善提升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和旺苍县年度消防专项规划。同时,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的规划和建设,规范电气线路的布置,加强电动车入户的监督检查;做好独立式火灾报警的设计安装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加强对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维护,向老旧小区住户普及用火、疏散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对群租群居、乱接乱搭现象较为严重的出租屋进行排查,分析火灾隐患情况,推广建设简易喷淋、火灾探测、应急广播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和品质。

(二)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排查和评估城乡结合部潜在风险,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推动在发展过程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耐火等级等消防安全内容,推进落实改善用火用电用气条件、提高建筑耐火性能、设置防火分隔、打通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源、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等措施。在农村消防工作“1332”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旺府办发〔2023〕5号)要求,成立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统筹1-2名在编人员担任消防专员,3-4名工作人员作为消防兼职人员。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建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片区中心消防站承担片区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各微型消防站开展工作。微型消防站承担初期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灾情速报等工作。村(社区)级微型消防站负责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创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多元化组织模式,鼓励村(居)民关注消防公益事业,在住宅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推广简易喷淋、消防智能远程检测系统,主动查改、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社区邻里守望、单位多户联防消防工作机制,建立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一对一”消防安全帮扶机制。强化乡镇、社区消防工作考评,增加消防考评在政府综合考评中的分值,建立消防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

(三)实施全民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1.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综合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助力乡村振兴等重要内容。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开设消防专栏或专版,常态化宣传消防法规和常识,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提示信息和典型案例警示。将消防安全纳入普法、科普、职业技能培训、公职人员培训等教育培训体系。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上好开学季消防安全“第一课”,推动“消防辅导员”进校园常态化。组织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将消防常识和技能纳入新训课程,加强对“孤老病残”等特殊群体管控,建立弱势群体服务网络,逐一登记建档,开展“一对一”管理,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探索设立消防安全公益基金,引导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消防公益服务发展。 

2.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紧跟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巩固深化传统媒体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完善布局、多点发力,搭建数字化、信息化消防宣传教育平台。推动建立户外媒体宣传联盟,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到2023年底前,全县60%的乡(镇)、村(社区)建成消防宣传教育室,配备各类消防宣传书籍、影视资料,以及常见的消防设施设备等;到2025年底前,配备专用消防宣传车。

3.着力加强消防技能培训。建立推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持证上岗制度,制定鼓励重点单位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等激励措施。建立分行业消防安全师资培训队伍,利用社会化培训资源,提高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广泛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示范单位活动,到2023年底前,60%的社会单位、社区完成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5年底前,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100%。


第四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消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内容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需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二、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与财政预算的衔接协调,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中央、省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支持消防安全防控、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项目落地实施,全力支持消防事业持续发展。

三、落实待遇保障。认真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消防职业保障系列政策规定,将消防救援机构目标绩效、执勤加班补贴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纳入“两代表一委员”提名推荐范围和干部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计划;将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表彰奖励纳入党委、政府、群团组织奖励体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评残评烈、家属随迁随调、就业安置等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要求,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员额核定和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公伤亡,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残和评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四、严格考评问效。各级各部门要分解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细则,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加强重大项目的动态监管,保障规划有效实施。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要做好规划内容的衔接与呼应,确保各专项规划内容不冲突、互补充、利执行,形成主动作为、共同发力的良好工作态势。


附件: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任务清单


 附件


旺苍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时间及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新建:双汇镇、英萃镇、白水镇

提档升级:木门镇、三江镇

新建:旺苍县双汇镇专职消防救援站

新建:旺苍县英萃镇专职消防救援站

提档升级:旺苍县木门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旺苍县三江镇专职消防救援站

新建:旺苍县白水镇专职消防救援站

新建:旺苍嘉川工业园区特勤消防站开工建设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白水镇、三江镇、木门镇、双汇镇

2

购买进口底盘泡沫消防车1辆、排烟消防车1辆、大功率水罐车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5辆、小型抢险救援车3辆

进口底盘泡沫消防车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1辆、小型抢险救援车1辆

排烟消防车1辆、大功率水罐车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3辆、小型抢险救援车1辆

小型水罐消防车1辆、小型抢险救援车1辆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财政局

3

新建市政消火栓160具

32具

32具

32具

32具

32具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新建消防取水码头2处

1处

1处

县水利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