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于细微处见知著。在发现违法端倪后,迅速通过蛛丝马迹寻找破绽。在今年的“春雷行动2023”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在旺苍县某诊所发现外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均为英文标识的“3M1860N95”口罩。正规“3M1860N95”医用防护口罩应符合GB19083-2010标准且外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具有中文标示。因此执法人员连夜展开调查并顺藤摸瓜锁定其上游供货商,深挖严查产品流向。经查供货方不能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和购进票据,初步判定该批次口罩系假冒“3M1860N95”医用防护口罩,遂即立案查处并悉数追回涉案产品,从源头上快速斩断了该批假冒医用口罩流入市场的可能。
坚持查办协作,行刑衔接铸威慑。在查办某诊所涉嫌制售假药案中,当事人以大黄、旋覆花、黄芪等中药组方,打粉加工再用封装机分装成袋装药品,案发时已销售23包。宣称该产品主要功能用于通便、去上焦虚热,调理肠胃等功效。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该产品宣称主要成分、适应人群、功效、用法用量等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界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22]1号)的规定,当事人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生产”。经初步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因此旺苍县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坚持协同配合,部门联动聚合力。与县检察院等部门深度合作,做好关于完善野生动物入药监督管理制度。通过法规培训、检查指导、案例警示等,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完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动物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检查、监测、抽检和案件查处”四维合力。强化联合督办机制,加强与县检察院、卫生健康、公安机关、医保等部门协同联动,配合县公安局通过医保刷卡倒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经营使用国家保护珍稀动物类药材的违法行为。及时公布整治成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提升包括动物类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坚持督查督办,确保整治见成效。加强股所联动,整合监管和执法力量。在“春雷行动”期间查获某药店涉嫌购进未经备案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药化股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同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该案移交给东河监管所立案查办。在案件查办中坚持推进行政执法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确保有案必立、查案必严、办案合法,以事前有移送、事中有跟进、事后有反馈的全链条跟踪参与督促,督促基层所积极配合、迅速办理、按时办结,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落地,达到整治一次,规范一片的目的。(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