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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量:984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函〔2023〕39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旺苍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切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旺苍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体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三区三线”划分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重点工作,突出区域重点、产业重点、财政绩效、群众受益,统筹面上平衡,实现脱贫基础更加牢固,脱贫成效更可持续,乡村振兴持续推进。

二、重点使用方向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二是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后续扶持(包含同步搬迁和掉边掉角搬迁户)。三是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落实“雨露计划”补助。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二是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三)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他相关项目。一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是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三、方案编制原则

(一)确保基本要求。一是用于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比例不能低于去年。二是要优先保障到村到户资金,按照各级财政绩效评价和考核的重点要求,用于经营性非到户资金必须要有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基础设施只能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不能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四是不能出现负面清单建设内容。

(二)突出动态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实行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财政衔接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必须来源于项目库,对未入库但本次规划新增的项目,需按程序及时补充入库。

(三)突出重点方向。项目资金安排重点突出五个方向:一是突出产业发展重点。二是突出到户补助重点。三是突出基础提质重点。四是突出区域发展重点。五是突出村级帮扶重点。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

1.交通建设。计划在全县11个乡镇12个村硬化村组道路46.91公里,新建安防设施11公里;在3个乡镇3个村改扩建村道路8.94公里、作业道路1.4公里;在7个乡镇9个村整治道路17.31公里,路面修复17.31公里,增设安防设施12.6公里;在5个乡镇6个村新建便民桥1座,修复便民桥1座,硬化引道0.4公里,新建漫水路堤及引道工程650米;在4个乡镇5个村新建泥结碎石道路32.2公里,硬化水沟,增设挡防设施、安防设施。

2.水利工程。在4个乡镇5个村新建提灌站5座/108千瓦;在12个乡镇20个村新建山坪塘2口,整治山坪塘26口,新建蓄水池3口、渠堰1.4公里,维修渠堰8公里;在9个乡镇20个村实施产水设施配套项目;在9个乡镇11个村修复水毁堤防护岸1274米。

(二)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1.2023年农产品SC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SC认证奖补,巩固提升和培育农产品品牌,培育“两品一标”农产品78个以上。开展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配套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认证以及检测设施设备更新维护等相关工作。

2.2023年林业园区建设项目。在英萃镇新房村、普济镇远景村、嘉川镇和平村等10乡镇23个村实施核桃综合管护11200亩、核桃补植补造1300亩,实施中药材管护3300亩、油橄榄管护200亩,新建核桃良种苗木采穗圃50亩,安装太阳能杀虫灯80盏,扩建核桃油加工厂3处,新建砖砌堡坎520立方米,浆砌片(块)石堡坎650立方米,新建步道300米。

3.2023年茶产业融合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茶园管护3万亩,采购茶苗1600万株,同步开展茶产业品牌培育。

4.2023年现代农业园区巩固提升项目。在木门镇、九龙镇、大两镇等7个乡镇巩固提升万亩茶业产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及利用和育种创新能力、制繁种能力、品种测试能力建设。

5.2023年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在龙凤镇、普济镇、木门镇实施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项目。

6.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项目。在三江镇桃红村、白水镇勇敢村、大两镇两汇村等6个乡镇7个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项目。

7.2023年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在天星镇大山村、龙凤镇人民村、三江镇大旗村等17个乡镇27个村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8.2023年道地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在水磨镇百花村、双汇镇大坪村、国华镇石岗村等6个乡镇10个村新建中药材1550亩,培植天麻18万棒,杜仲质量提升700亩,新建农副产品加工厂1座及配套基础设施。

9.2023年旺苍县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在23个乡镇实施低收入农户、脱贫不稳定户等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10.2023年生态养殖。在全县23个乡镇培育肉牛羊扩繁场10个,新(改)建圈舍15000平方米、加工仓储用房3000平方米、青贮和氨化池1000立方米,采购优质草种5000公斤,加工饲草及秸秆青贮7500吨,新增优质能繁母牛1000头、种公羊500只、能繁母羊2500只,采购优质草种5吨;开展技术培训及项目管理;引进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土鸡产业及生产配套设施。

11.2023年水产养殖项目。在黄洋镇双安村改造提升鱼苗繁育规模化建设场1处。

12.2023年核桃提质增效品种改良项目。在天星镇光辉村、盐河镇龙潭村、九龙镇先锋村等7个乡镇19个村实施核桃品种改良5000亩。

13.2023年笋用竹发展项目。在天星镇新农村、黄洋镇古店村管护笋用竹1000亩。

14.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在高阳镇鹿渡村、天星镇洪水村、普济镇龙池村等6个乡镇8个村实施土地整理540亩,用于发展茶叶、中药材产业。

15.2023年核桃有机基地建设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核桃有机认证与推广示范。

16.2023年核桃和林下道地中药材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核桃和林下道地中药材实用技术培训。

17.2023年核桃乡土专家技术服务项目。在全县聘用核桃乡土专家5名,实行划片包村,负责核桃产业技术培训推广、丰产栽培管理等技术服务。

18.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对全县2750户脱贫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给予不超过5%的年利率财政贴息。

(三)生产生活设施改善

1.2023年安全饮水项目。在白水镇快活村、大德镇工农村、大两镇万山村等20个乡镇56个村实施新建自流引水工程5处、提升工程7处、水源工程30处、水池73口、水厂1座、加压站1座,维修水池19口、铺设管网356公里等。

2.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硬化入户路面23.64公里、院坝36240平方米、阴阳沟18633米,新建便民铁索桥1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3138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乡风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魅力乡镇样板村。

3.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在英萃镇学堂村、普济镇龙池村、双汇镇深溪沟村等7个乡镇8个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四)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

对全县4000名中、高职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每人每期1500元。

五、项目投资概算

《旺苍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23100万元。其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计划投入6709.08万元,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计划投入11778万元,生产生活设施改善计划投入4012.92万元,雨露计划项目投入600万元。

六、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一)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业主)组织实施的项目,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打捆立项,以村级组织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子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业主)组织实施的项目,子项目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子项目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采用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村民自建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由村民自建的项目,补助到户。

(三)采用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项目,对技术要求不高、村民能够自行建设的工程,由项目实施主体直接组织建设。对工程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程,由项目实施主体聘请有资质的人员或以竞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村民进行建设。项目业主可以自行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自行确定相关单位的,可以通过竞争性选择、“一事一议”等方式由项目业主集体决策确定并报项目所在乡镇党委政府集体审查。项目村(社区)党组织在施工过程中全程介入,把关重要事项并监督管理。

七、资金监督管理

(一)执行县级部门报账制。各相关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围绕年度整合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行业规范及要求实施项目和使用管理资金,并依据整合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整合项目质量,全面提升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要按照项目启动不高于30%的比例拨付启动资金,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直接惠及当地群众。采用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村民自建、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要尽量优先使用项目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农户,优先安排项目所在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当地劳动力不足时方可安排相邻乡镇、村(社区)群众参与。同时,支付给参与建设群众的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同类工种平均工资水平,支付给当地群众的报酬数额必须达到政府投资额15%以上。

(四)及时竣工决(结)算报账。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及时履行报账相关手续,加快报账进度。项目实施主体须在项目验收合格30日内将劳务报酬发放到位,不得将未进行工程审计作为前置条件,不得强制将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竣工结(决)算的依据。

八、项目实施要求

(一)按照规划方案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锁定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二)按照规范程序实施。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指导乡镇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绝不允许未完成前期程序就确定施工队伍,绝不允许未批先建。

(三)按照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按照责任分工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项目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报账工作,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审计局等负责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附件:1.旺苍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汇总表

         2.旺苍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