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旺府发〔2023〕6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旺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旺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2022—2030年)
2023年2月
前 言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四川”、开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号召的具体战略实践。
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绿色广元、康养之都”,加快推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县委、县政府认真践行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不断深化“3691”重点布局,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和茶文旅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新时代全县发展的战略需求和战略担当,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为此,县政府组织编制《旺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全县21个镇和2个乡,幅员面积29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3.01万;规划基准年2021年,规划期2022—2030年,规划近期为2022—2024年,规划远期为2025—2030年。
《规划》有两项基本任务:一是通过对全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禀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存在问题的研究,以及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指标的差距分析,找出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以满足创建指标达标的要求。二是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理念和基本要求,结合旺苍实际,从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生态生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弘扬生态文化等方面,提前谋划,适当超前,为旺苍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科学指导。
目 录
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1 -
一、区域特征……………………………………………………- 1 -
二、工作基础……………………………………………………- 3 -
三、挑战与机遇………………………………………………- 9 -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13 -
一、指导思想……………………………………………………- 13 -
二、规划定位……………………………………………………- 13 -
三、规划原则……………………………………………………- 14 -
四、规划范围……………………………………………………- 15 -
五、规划期限……………………………………………………- 15 -
六、规划目标……………………………………………………- 15 -
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 16 -
八、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 17 -
第三章规划任务与主要措施……………………………………- 17 -
第一节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17 -
一、完善源头严防制度…………………………………………- 17 -
二、创新过程严管制度…………………………………………- 19 -
三、完善后果考评奖惩制度……………………………………- 22 -
四、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3 -
第二节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25 -
一、应对气候变化………………………………………………- 25 -
二、水环境综合治理………………………………………………- 26 -
三、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28 -
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 31 -
五、强化固体及危险废物监管处置………………………………- 32 -
六、加强声环境防治管控…………………………………………- 34 -
七、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35 -
八、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39 -
第三节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41 -
一、生态空间用途管控……………………………………………- 41 -
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43 -
三、国土空间布局优化 …………………………………………- 45 -
四、筑牢生态发展格局……………………………………………- 45 -
第四节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46 -
一、推动生态产业发展……………………………………………- 46 -
二、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48 -
三、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49 -
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50 -
五、行业清洁化生产………………………………………………- 51 -
六、园区循环化改造………………………………………………- 52 -
第五节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53 -
一、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53 -
二、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 55 -
三、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 56 -
四、绿色化生活方式………………………………………………- 58 -
第六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59 -
一、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59 -
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60 -
三、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61 -
第四章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62 -
一、重点工程………………………………………………………- 62 -
二、费用概算………………………………………………………- 63 -
三、经费来源………………………………………………………- 63 -
四、效益分析………………………………………………………- 63 -
第五章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 67 -
一、组织保障……………………………………………………- 67 -
二、监督考核……………………………………………………- 67 -
三、科技支撑……………………………………………………- 68 -
四、资金保障……………………………………………………- 69 -
五、社会参与……………………………………………………- 69 -
附件一:旺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值………- 70 -
附件二:旺苍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77 -
一、区域特征
(一)地理区位
旺苍隶属四川省广元市,地处四川盆地北缘,东邻巴中市南江县,南接苍溪县,西连昭化区、利州区、朝天区,北接陕西省宁强县、南郑县。县境东西长约75公里,南北宽约81公里,全县幅员面积为2987平方公里,处于成渝经济区与关天经济区、长江经济带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纽结点。周边拥有盘龙、恩阳2座机场、1个港口、高速公路7条、铁路5条。以旺苍为原点,2个小时汽车车程可以到达绵阳、汉中等5个地级市,3个小时可以到达成都、重庆、西安3个副省级城市。“十四五”时期,广巴铁路扩能改造、G5京昆高速复线、G5012恩广高速旺苍互通、南(江)三(台)高速等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将稳步推进,G542线、S411线、S302线、S303线等国省干线改造升级以及旺苍至南江快速公路等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六横四纵两环线”交通体系逐渐成型。
(二)自然资源
旺苍地处秦巴山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屏障区,相对海拔380—2281米,县城海拔458米,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热资源丰富,无霜期较长,山地气候明显。县境内山、丘、坝兼有,地势北高南低,嘉陵江一级支流东河南北纵贯,自然生态系统丰富、植被垂直带谱明显、动植物资源多样。森林覆盖率达66.92%,有植物4940种,灌木408种、经济林木17种、药材1500种(可收购318种),其中名贵药材有天麻、麝香等,杜仲、黄柏、厚朴较为丰富,是世界水青冈属植物的起源和现代分布中心、全国名特优经济林—杜仲之乡、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国名茶之乡,杜仲、米仓山茶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有动物307种,具有较大开发价值的有50种(野生兽类46种),熊、金猫、豹、云豹、林麝、大灵猫、斑羚、大鲵、红腹角雉、红腹锦鸡等14种属国家二、三类保护动物,是我国重要的天然物种基因库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之一。旺苍有主要河流8条,水能蕴藏量45万多千瓦,可开发量在10万千瓦以上,有小型水库31座、塘1408口。境内属嘉陵江水系的有东河、西河、黄洋河、白水河、李家河及其支流,属渠江水系的有三江河、清江、寨坝河、洛平河及其支流,是四川盆地水资源重要补给区之一。旺苍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矿产达70余种,全县煤炭资源储量4.6亿吨,铁矿上亿吨,花岗石10亿立方米,大理石1亿立方米,石灰石340亿吨余,石墨矿物量达1000万吨以上。
(三)人文旅游
旺苍文旅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家、国家AAAA级景区4家、国家AAA级旅游景区1家、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1家、省级四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家,入选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建成了农旅示范园21个、森林康养基地1个、地质研学博物馆1个、生态康养医疗点1个。成功举办旺苍红色旅游文化节暨米仓山红叶节、米仓山采茶节、高山杜鹃赏花节等大型活动,打造了红场夜市、龙潭旅游商品购物街等一批特色街区,推出特色旅游商品230余种,创作了《中国红军城》《文韵端公戏》《红色旺苍 诗画米仓》等演艺产品5个。获得了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示范县、中国最具魅力红色旅游名县、中国名茶之乡、全国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四川省文明城市、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以及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县等国家和省级荣誉近20个。
(四)社会经济
旺苍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5.06亿元、增长8.2%,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4%、6.2%、11.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9701元、15966元,分别增长9.6%、10.7%。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排全省同类58个县区第4。
二、工作基础
(一)生态制度不断完善
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作部署,充分履行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等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了《旺苍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实施方案》《县领导常态化明查暗访生态环境问题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了党政实绩考核,2021年考核分值占比21.5%。开展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健全完善三级河段长体系,实行河湖管理保护分河分湖包干制度,设立县级河段长28名、乡镇河段长117名、村(社区)河段长237名、水库库长61名,完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采取“河段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模式。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水质监测报告、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环境影响评价等各类生态环境信息,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二)生态安全有效保障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达75以上。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连续四年达到94%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100%,县域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拱桥河国控断面、喻家嘴省控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无超标出境断面;县域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未出现明显外来物种入侵现象。危险废物处理利用率100%,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平方公里,旺苍县木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级示范园。全面推行林长制,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
(三)生态空间不断优化
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县城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初步建立。一是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川自然资函〔2019〕352号)有关要求,2019年7月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2022年2月完成了“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二上”工作,目前划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370.24平方公里,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主要分布于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部分生态脆弱等区域。二是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强化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符合法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免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严格论证,确保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2069万公顷,同时,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提高耕地保护管理水平,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三是明确城镇开发边界。按照省、市下达的控制规模,划定旺苍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28.29平方公里,根据上下衔接、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其他建制镇、各类开发区、有发展诉求乡镇的城镇开发边界,旺苍县城镇建设格局从目前的增量规划模式,逐步向未来存量优化模式过渡。
(四)生态经济初显成效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坚定不移推动转型升级,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55.06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比19.4%、46.2%、34.4%,分别增长7.4%、6.2%、11.3%,第三产业增速最快。绿色工业加快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旺苍川煤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完成了超深度治理验收工作,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氮氧化物平均浓度稳定在100毫克/立方米;重点行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比例为100%。生态旅游不断壮大。以米仓山大峡谷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龙头,梯次推进“五大峡谷”综合开发,建成米仓山生态旅游区。坚持山地田园风光特色,打造以天星—盐河片区为重点的生态康养产业,全域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举行文旅消费月、消费季活动,引导游客低碳出游、低碳消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动能转换,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全力彰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城市核心品牌和“红城、绿谷、茶乡、古道、恐龙”五张名片美誉度,加快推动旺苍由传统工业城市向文化旅游城市转型。2021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330.3万人次、增长19.76%,实现旅游收入30.8亿元、增长18.14%。
生态农业快速发展。积极推进秸秆和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农膜回收率达到89%。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新建高标准农田4.17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237亩,粮食产量达到23.9万吨。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西河万亩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基本完工,创建市级现代农(林)业园区2个。新培育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家,米仓山茶业集团上榜全国“茶叶种植(红茶)类”企业标准“领跑者”,为该类别全省唯一上榜企业。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通过省级复审,米仓山绿茶进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病。
资源利用集约高效。通过调整产业、能源结构和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管理等方式,实现了能源消费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2019年、2020年、2021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分别为6.33%、0.75%、6.58%,完成了市下年度节能目标任务。2019年、2020年、202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分别为67立方米/万元、60立方米/万元、61.24立方米/万元,完成市下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且总体呈现持续改善的趋势。
(五)生态生活持续推进
城乡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东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8个乡镇级和16个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了调查评估工作,并对黄洋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2021年,城乡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稳定保持在100%。推进全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2021年全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2021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21年,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示范和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全县已累计建成农村卫生厕所82278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2%,同比增长7.9%。全县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提高,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绿色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推广绿色建筑,制定了《旺苍县“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年旺苍县城镇新建建筑总面积11.1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色建筑面积7.48万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99.88%。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在县城区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点1339个和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点215个。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实施政府采购时,在同类产品中均优先采购有利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的产品,2021年绿色采购比例达到100%。
(六)生态文化传承弘扬
生态文化丰富多彩。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大米仓山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广元中国西部恐龙园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中国红军街、木门军事会议会址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旺苍端公戏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县图书馆入选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县文化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圆满完成市第三届运动会参赛及承办任务,连续三届蝉联团体总分第一。“女儿节”凤舟比赛获一等奖。举办米仓山采茶节等文旅活动6场。
生态文明宣传持续推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每年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等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校园环保教育和绿色创建活动。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打造了“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品牌融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观念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公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逐年提高。
三、挑战与机遇
(一)存在的问题
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空间较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主要依托区位、资源优势,重点打造清洁能源、家居建材、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集群,将导致建设用地需求激增,水、能源消耗大幅度上升,减排空间进一步缩小,治理成本逐年增加,外源性污染物输入难以控制,在现有环境质量优良水平上进一步提升难度大。省、市对旺苍下达的主要江河水质全为Ⅲ类及以上,流域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全流域提升至Ⅱ类水质压力较大。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较重。旺苍地处山地向盆地过渡地带,乡镇及村庄分布面广,地形地貌复杂,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仍然不高,县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收集率较低。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宽,监管难度较大,农村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
生态经济发展质量不高。旺苍既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又属全省发展相对滞后的川东北经济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全县面临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工业经济稳增长动能不足等问题,第二产业以矿产采选和家居建材生产加工为主。旺苍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转型发展期,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又不断增加新的压力,发展与环境质量要求矛盾依然存在。
创建机制不够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任务制定与分解、调度考核评估不够系统,尚未出台有效的创建激励和约束性政策。各级各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全县尚未形成协同创建的合力。主动宣传不够,生态产品品牌不响、内涵不显、创建特色亮点不足。
(二)面临的机遇
国家政策红利。“十四五”期间,国家将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相对贫困地区等八大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旺苍涉及川陕革命老区、相对贫困地区、资源枯竭区、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五类特殊类型地区,国家、省、市推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战略部署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县抢抓难得的政策机遇,用好政策红利,建设红色文化强县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
“美丽四川”战略引领。2022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强调要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为统领,以推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为支撑,扎实有序推进美丽四川建设,探索一条生态好、生活富、经济优、文化兴的发展道路,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纲要》提出了坚持生态优先、系统谋划、以人为本、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和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高地、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实验区、中国韵·巴蜀味宜居地的战略定位,并分阶段提出了美丽四川的建设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深化创新引领、开展建设试点、推进交流合作,推动美丽四川建设部署落地落实。
“绿色广元”生态典范。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立市作为全市总体发展思路之首,出台坚持生态立市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化国家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系统化全域推进国家级海绵城市、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建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态旺苍”发展实践。“十四五”时期,我县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要求更大力度的生态环境修复、更高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更加绿色的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全面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旺苍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将在生态环境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绿色产业发展壮大等方面获得更多政策、资金支持。随着国家、省、市多重战略叠加,旺苍将迎来重大战略发展机遇期,县委、县政府将团结带领全县群众,奋力实现新发展阶段各项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面临的挑战
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攀升,但我县经济基础较差、起步较晚、发展障碍较多、基础设施欠账依然较多,经济发展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与省内其他县(市、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经济结构有待优化,可持续发展后劲尚待加强,经济转型发展仍面临着较大压力,新旧动能转换尚未完全实现,现代服务业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不强,红色、绿色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尚在不断挖掘培育中。文旅产业缺少高端创意产品,产业链条较短,上下游综合配套能力不足,产业循环不畅,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
发展与保护矛盾长期存在。发展不足是旺苍的实际,生态红线就是“高压线”,旺苍主导产业正面临绿色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化工产业的升级投入较大,以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绿色家具为重点的新产业、新动能发展还不够充分,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正在逐步探索中任务艰巨。同时,旺苍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嘉陵江大保护的重要生态屏障地位和生态环保责任地位更加突出,进出大通道形式单一,导致区位优势不显,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方面,难以吸引更多优质资本和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旺苍。如何在谋求快速发展的同时避免生态环境破坏,是旺苍面临的另一个挑战。
打造高水平的示范任重道远。在产业发展方面,县内区域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缺乏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农村环境整治、管网建设、面源污染防治等亟待加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格局需要进一步构建,示范创建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旺苍实际,坚持生态优先,保持战略定力,发挥区域优势,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发展绿色高质量经济,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特征的旺苍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遵循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市委“1345”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拼字当头、产业为先、环境为要”的重大决策,坚持县委“生态优先、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要求,持续深化“3691”重点布局。针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确立主要任务,规划相关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进而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指标和条件要求。
三、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始终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推进低碳、循环与可持续发展,同步推进生态建设与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康养产业、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自然资源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围绕创建指标,补齐短板,统筹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各项任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和产业生态化,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短板。通过规划编制,明确目标,分步实施。既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进行统筹安排、长远谋划;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生态文明建设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标本兼治、擘画全局。规划体现国家、省、市等上位规划对旺苍的发展要求,与《旺苍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规划》符合,与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相关行业规划相衔接,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社会经济建设的全领域,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和指导作用。
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强化党政领导,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机制,把建设任务落实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领域,落实到各部门。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示范引领,促进公众参与,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全民参与,形成创建的强大合力。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旺苍全域,包括东河、嘉川、白水、木门、张华、黄洋、普济、三江、五权、高阳、双汇、英萃、国华、龙凤、九龙、米仓山、水磨、大两、天星、盐河、大德21个镇,燕子、檬子2个乡,幅员面积2987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近期目标为2022—2024年,规划远期目标为2025—2030年。
六、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着力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实现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起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公众共建共享绿色城乡、碧水蓝天为目标,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2022—2024年):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部署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完备、信息公开全面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大于20%并长期保持稳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县城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0%达标,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率稳定保持在93%以上,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构建安全的自然生态空间,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自然保护地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力争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2024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远期目标(2025—2030年):继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部分指标超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要求,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氛围和谐、群众满意度高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美丽旺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
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要求,山区类型县考核指标共设置六大体系、十项任务、35项指标(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6项)。其中已达标指标32项(约束性指标18项、参考性指标14项),达标率91.43%。未达标的3项指标(约束性指标1项、参考性指标2项),需在创建过程中重点加强。指标现状综合评估结果和目标值详见附件一(表1)。
八、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和<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的通知》(川办发〔2021〕62号)要求,需考核旺苍县考核指标共设置六大体系、十项任务、35项指标(24项约束性、11项参考性指标)。其中已达标指标29项(约束性指标20项、参考性指标9项),达标率82.85%。未达标的6项指标(约束性指标4项、参考性指标2项),需在创建过程中重点加强。指标现状综合评估结果和目标值详见附件一(表2)。
第三章规划任务与主要措施
第一节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一、完善源头严防制度
(一)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
积极探索项目准入、空间准入、总量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引领企业绿色转型。结合《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广元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广元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旺苍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基于旺苍产业结构布局及规划,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严把项目准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目录或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准入,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过去遗留项目制定计划,逐步实施项目升级,力求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鼓励污染少、资源能源消耗低的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进入。
(二)健全自然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对旺苍境内各类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的思路,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体制,对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用途进行统一监管,享有所有者权益,实现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指标,制定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年度计划和控制措施,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将总量控制政策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紧密结合,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重点开发区域要合理控制排污许可证增发,鼓励新建项目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权。限制开发区要严格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重点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全面开展排污企业清理和登记,对无证排污和超标排污的企业进行严格打击、严格执法。探索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衔接的管理机制,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环保监管。
(四)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机制,确立环保优先、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全面深化项目环评审批制度。落实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大力推行区域和行业规划评价,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项目层次提升到决策层次。将区域和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项目环评文件的重要依据,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开展规划环评的跟踪、督查,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或规划实时开展年度评估评议以及后期再评估。
二、创新过程严管制度
(一)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探索推进环境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环境资源保护的整体性特征和一体化要求,整合环境资源的管理职能,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将清洁生产纳入排污许可证发放程序,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标准,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落实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探索生态安全的科学决策与评估机制,对重大项目生态影响预测评估,审议重大项目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公众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等,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环境安全预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完善生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二)实行严格的资源开发节约利用制度
落实国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精神,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三)实行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和水、排污单位、监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引导广大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评判和监督,定期在社会上公开,把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排污收费规章和来信来访处理等全部向社会亮相公示,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邀请公众代表对政务公开提建议。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保障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热线作用,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
(四)全面推行河(湖)林田长制工作机制
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完善总河长领导下县、乡(镇)、村河长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旺苍县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推进实施。河(湖)长制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快建立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林长制运行规则、林长巡林工作制度、林长制信息制度、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五项制度,研究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落实“县乡(镇)村社四级林长+监管员+网格员”工作责任,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
深化落实四川省《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党政同责,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深入探索公平的管理模式,运用好奖惩手段,充分调动各级田长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研究制定田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巡查等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全县每一块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每一块耕地均有田长负责守护。
三、完善后果考评奖惩制度
(一)建立和实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
根据旺苍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与分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科学设置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绩效评价考核权重并落实到责任主体部门,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等要求中,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在20%及以上。
(二)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打好“生态牌”、算好“生态账”,切实推动旺苍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旺苍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广元市总体要求,结合旺苍实际,实行“经责+”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步进行。同时,择机探索建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面向审计机关的开放共享机制,强化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责。通过干部任前政绩公示和设置相应分值,增加考核中对其任期内生态文明推进和发展情况后续评价比重等方法,加强群众监督,严把离任审计关,全面把握测评对象的绿色政绩。
(三)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广元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环境质量改善等生态环境指标纳入旺苍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中,考核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领导干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改变、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等方面的情况,对不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实行严格问责。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紧密联系,发挥制度叠加效应。
四、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加大争取财政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省和生态环境治理导向专项资金,以及政策、项目等支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梳理现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方向、支持重点,按照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加大资金优化和整合力度,突出资金安排重点,提高使用效益。改进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式,推行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贴息补助、股权投入、试点示范、绩效评价等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二)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机制
落实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除国家、省、市投入外,按“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依托森林获取收益的单位,逐步征收绿化费作为资源补偿费。探索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责任制,以及资源开采企业准备金制度,确保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积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补偿,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
(三)加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拓宽环境治理资金渠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加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构建以环境保护税收为主体,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等多元化服务为补充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绿色债券融资,探索开展绿色信贷保证保险,主动进入碳交易市场,积极参与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激励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
增加县级环保财政投入,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放开社会资本限制,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四)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构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的绿色发展格局。健全衔接紧密、运行有效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做好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配合衔接。推广“绿色检察”经验,推动全县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
第二节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旺苍县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严格按照广元市《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旺苍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征、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绿色低碳转型路径。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消减煤炭消费需求,确保完成四川省和广元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编制旺苍县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分阶段推进旺苍城镇和农村能源革命,提高全县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落实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总量“双控”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争创四川省近零碳排放示范建设园区。
(二)完善防灾应急体系规划
提高县域适应能力,城乡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城区扩建、乡镇建设开展气候可行性评估。合理规划布局县城建筑、公共设施、道路、绿地、水体等功能区,保留并逐步修复河网水系,鼓励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地建设参照海绵城市标准设计,提高关键设施适应能力,保证县城生态空间,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县城小气候,减少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
针对气候灾害新特征调整防灾减灾对策,科学编制极端气候事件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应急方案,有效应对严重干旱、极端高温、洪涝等气候灾害,以及由此引起的植被破坏、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水土流失等次生灾害。评估气候变化对能源设施影响,完善输变电设施抗风、抗压、防风险紧急预案,增强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电力供应保障及调峰能力,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影响风险。对因严重气候灾害引起的饮用水短缺、电力短缺等问题,优化应急电力供应方案。面对气候变化的客观现实,主动作为,力争做到有备无患。
二、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深化流域水环境治理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完成嘉陵江支流和东河(旺苍段)、恩阳河、白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适时启动辖区其它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推进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按照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分别提出清理整治、达标排放等任务。
强化“河(湖)长制”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夯实水域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全县8条市级河流、13条县级河流等水域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对相应水域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推动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
实施分区控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划定流域水控制单元,实施分区精细化管理。根据水系完整性原则,明确各控制单元分阶段性管控重点任务,确定污染治理、风险防控、生态保护重点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面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流域水生态目标。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
加强督促指导已建成的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集聚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以建立长效机制、恢复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对河段沿线排污口、主要排污来源、雨污水管网分布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采用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清水补给等多种方式,限制水污染物新增量、削减已有存量,严格控制水体纳污总量,增加河涌天然环境容量,系统推进县城建成区水体环境综合整治。
(三)深入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
加强嘉陵江流域旺苍段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严守辖区内水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嘉陵江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东河流域重要湿地优先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对已遭到破坏的濒危珍稀物种栖息的关键地区,提出栖息地的恢复、修复和重建任务。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明确不同重点流域洄游通道保护、天然生境恢复、生境替代保护、“三场”保护与修复及增殖放流等任务要求。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各项措施,确保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和种群规模可持续发展。
三、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一)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
全县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等燃烧设施。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全县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
全面推进工业锅炉污染整治,扎实做好全县在用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改用电、天然气等对环境污染小或无污染的清洁能源替代煤,依法依规分行业清理并推进工业炉窑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强化VOCs排放管控。全面开展工业源VOCs排放企业调查,推进旺苍县VOCs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焦煤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监管。严控区域工业新增VOCs排放,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提高各VOCs产生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明确VOCs排放重点企业名单,开展VOCs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工作,开展汽修、建筑装饰、干洗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管。
(二)加强移动源尾气排放治理
严格落实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在用车辆环保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逐步建成“车、油、路”协调发展的机动车污染防治体系。
严格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严格执行新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依法报废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强在用车辆环保管理,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持续实施“大户制”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优化交通结构,加快构建绿色交通管理网络,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健全扬尘管理机制,明确扬尘污染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责任主体和考核模式,落实扬尘治理和监管责任。及时公布扬尘污染状况,并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城市道路耐久性路面建设,建立高效的市政道路日常养护机制,强化货运车辆、工程机械监管。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尽量避免冬季、春季进行大规模土方作业,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强化建筑、市政交通、拆迁(除)、绿化“四大工地”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六必须、六不准”要求,建立施工企业环保守法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负面清单。
加强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以城区美食街等餐饮行业聚集地为治理重点,严控餐饮油烟。优化城区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分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和联动机制,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任务,分片管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由属地乡镇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禁烧工作。
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配合国家、省、市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以基本农田和园地等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垃圾转运中转站等市政设施用地、已收回建设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摸清县域土壤环境质量家底。加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二)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符合条件的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先保护,并优先对其土壤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
(三)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
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重点针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以及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建设用地规划、出让、转让、用途变更、续期等环节确定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据。实时更新相应信息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以煤炭、铁、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的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为重点,强化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活动,积极探索符合旺苍土壤实际情况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适用技术。加强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地施工管理,督促责任单位设立公告牌,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实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终身责任制,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对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广元市旺苍县生态环境局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经省生态环境厅评审后,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固体及危险废物监管处置
(一)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实施工业绿色生产,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着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及大型零售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
(二)深化落实产废企业的处置责任
强化产生者负责的管理机制,完善固废产生企业基本信息申报和设施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依法开展网上申报登记,动态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加强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配套建设足够的暂存场所,鼓励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处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力度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职责和对象,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源属地化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委托开展第三方监督性环境管理和监测。落实危险废物档案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工业企业、学校和医院所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加强危险废物暂存期间环境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危废暂存场,加强防渗处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确保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安全。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重点行业企业、年产生污泥(危险废物)10吨及以上的单位、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的排查,对重点整治单位实施“一企一档”,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按区域明确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和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和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等。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分制、智能回收平台、监测评价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制定并严格实施“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多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行强制分类。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推广垃圾不落地收运模式。提升分类运输能力,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按分类要求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强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布局,加快规划布局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末端处理设施体系。
六、加强声环境防治管控
(一)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根据旺苍县声环境功能分区要求管控城区交通噪声,严格实施禁鸣、限速等措施。整治交通干线噪声,完善城镇道路交通系统,新建道路两侧培植植物隔离带。
(二)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镇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实施城镇夜间施工审批管理。
(三)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污染,有效治理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加强中、高考等考试期间噪声控制和护考工作。
(四)加大噪声监测力度
结合旺苍县城乡规划总体功能布局,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和修订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以适应县城区迅速扩大的声环境监管需要。对噪声监测点位进行调整,增设和完善噪声监测点位。
七、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等精神,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天府旅游名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为契机,全力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旺苍行动”,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山水林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
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和采伐技术规程。从严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采伐,依法加强公益林采伐管理,依法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加强凭证采伐管理,实施网络办证服务,开发推行森林资源采伐动态管控APP,推动林木采伐审批“落地上图”,实现限额使用和采伐发证在线监督。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高效便捷服务。
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检疫监管,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措施,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蔓延。
强化森林防火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系统,健全预警监测和通信系统。构建宣传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家喻户晓。
加强山区联合防控能力建设,依法处置危害生物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安全。
(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加大县域内水网湿地资源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城市开发占用自然湿地,积极加快湿地景观重建。严格保障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补充河道生态用水,恢复河道生态功能,系统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河道两侧或湖泊周边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全面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和小流域生态保育示范建设,修复已退化或损坏的湿地生态系统。
继续推进封山育林、退林还耕、生态功能区保护及恢复、坡耕地生态恢复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恢复和保护地表植被,建设和完善防护林体系,增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功能。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开展全县范围的生态系统、物种、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物种特有性、外来物种入侵度、本底物种受威胁程度等生物多样性现状、演变趋势进行系统调查评估,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加强米仓山等保护区重点物种的种群动态监测,保护生物物种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应急预案体系,为有效应对各类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灾害、外来物种入侵等引发的危害生物多样性事件做好组织和制度准备。全面调查有害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分布格局及危害程度等情况,准确研判扩散趋势,全面掌握外来入侵物种概况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发布受威胁动植物和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并制定清除计划。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建设
正确处理好米仓山大峡谷、鼓城山森林公园、汉王山东河湿地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优化旅游项目的建设地点,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自然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的区域、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和濒危物种分布区、水源地保护区等重要、敏感的生态区域,禁止旅游项目开发和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景区因地制宜,采用节能、轻型、可回收利用的材料设备,建立完整的垃圾、污水存储、运输和处理体系。建立游客容量调控制度,科学合理确定游客承载量,严格限定游客数量、开放时段和活动规模,健全资源管理、环境监测等其他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评估游客活动对景区环境的影响,规范景区工作人员和游客行为。
(五)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理
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旺苍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促进植被自然修复,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配套生产便道和水系,大力发展经果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综合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矿区废弃地、尾矿库、矿区生态治理。增强灾害预警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抓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群策群防、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的综合治理和生态脆弱区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有序推进灾区生态修复。
八、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按照“识别、预防、控制、应急”的总体要求,形成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处置体系、风险防范体系4大体系。
(一)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针对水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等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职责分工,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及各乡镇分层级制定一系列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编制并下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指导企业和县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的规范化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在事故状态下,对第一责任人的主体地位、应承担的责任、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处置流程和善后程序等作出规范。
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企事业单位落实机制的应急指挥体系。确立环境应急领导指挥系统,建立应急联络网和应急信息平台,明确紧急状态下的启动程序、步骤和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和模拟事故演练,完善指挥系统的通畅性、实用性和高效性。
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编制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流程图,从受理、组织、信息发布、现场处理、后续处理等方面做好详细规定,从接警、响应到现场处置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完善和健全专家参与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联络网,为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保障。
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危废产生企业、嘉陵江等江河流域内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全县秸秆焚烧重点区域等污染源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生态环境潜在风险的任何隐患,都需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并予以有效消除。将污染源基本情况、风险源种类、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分布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处置方案汇编成册,形成环境风险源追踪管理数据库,从源头上加强环境风险监管,实现全县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并逐步扩展数据库容量覆盖面,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升至可视化、信息化、数字化层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进一步充实环境监察队伍力量,改善办公条件,更新仪器设备,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提高调查取证、应急响应、通信信息等装备水平。加强各乡镇环保监察体系建设,强化乡镇环保办公室作用发挥,明确分管领导,指定部分人员担任环保员,实行“一岗双责”。推广无人机等智能监控技术手段在生态破坏、大气污染源识别和执法取证等领域的运用,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
(三)完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体系
在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开展生态环境评价,有效识别主要的生态环境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对策建议。通过对农村累积性生态环境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识别生态环境风险优先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及主要风险类型。对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基于风险类别和空间分布,实施区域生态环境风险分类分区防范管控,划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管控单元,建立旺苍县生态风险防范清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第三节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定的国家层面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功能区”要求。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确保旺苍县自然生态空间面积基本稳定、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有提高。将旺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生态空间的保护目标、布局与管控要求。基于生态环境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进一步明确范围,以维护“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功能区”主体功能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系统保护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旺苍县三区三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70.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12.39%,将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应用到各空间管控规划中,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二)严守永久基本农田
强化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符合法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免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严格论证。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严格管理、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占用,确保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2069万公顷。对全县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将耕地保护目标下放到村组,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完善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确保奖补资金发放准确、及时到位,保证耕地农民权益,激发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耕地保护管理水平,实现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信息化,推进信息共享。严格控制基本农田占用、闲置及破坏,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
(三)明确城镇开发边界
按照省、市下达的控制规模,划定旺苍县域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28.29平方公里,根据上下衔接、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要求,进行落实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其他建制镇、各类开发区、有发展诉求乡镇的城镇开发边界。明确刚性管控区域,合理避让生态和农业空间,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生态廊道,促进形成生态网络;避让连片优质耕地,保留城镇周边优质耕地,确保区域粮食安全;避让地质灾害点、生态重要敏感脆弱区域,确保区域国土安全。同时,在城镇建设适宜区域,合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空间资源配置,实现城镇建设与资源、环境的统筹协调,保护生态环境,维系县域生态格局,促进县域城乡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城镇建设格局从目前的增量规划模式逐步向未来存量优化模式过渡。
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一)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提出的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整合,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要求,结合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旺苍自然保护地实际,健全管理体制,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强化评估成果运用,压实管理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分区分类修复受损自然生态系统,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推进秦巴山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米仓山—大巴山区域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三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实施嘉陵江支流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东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构建以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优化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地,提升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米仓山大峡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品质。全面排查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
(三)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
严格履行相关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主体责任,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实行严格管控,建立全链条、全覆盖、全要素的监管体系,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确保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化监督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机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严格责任追究,规范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和生态系统功能价值评估工作。
三、国土空间布局优化
建立健全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综合全县自然板块和廊道的布局,构建“一心两翼四片”的国土空间总体发展保护格局。
在统筹自然资源保护要素,合理构建生态网络格局的同时,将“保护”与“开发”充分结合。更好地把握“保护”与“开发”关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以乡镇为单元,明确功能导向,构建全域差异化发展框架。确保划定的规划分区,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特色的、细化和深化的管制规则,通过规划用途分区+管控要求、准入禁入用途及用地地类进行管控。根据生态保护区不同生态特征,合理配置自然资源和生态要素,以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为手段,分区分类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积极优化调整交通布局、产业布局、城镇用地布局,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筑牢生态发展格局
基于旺苍生态敏感度、用地适应性评价、生态服务功能,尽可能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类型相似性和景观连通性,兼顾主导生态功能与综合生态功能,结合山脉、河流、植被等要素的自然地理边界,严格落实旺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要求。
完善空间规划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数据共享,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导向,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规划,积极推进全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全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以城镇综合承载力为基础,综合考虑经济开发适宜性、人口分布、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推进产业发展布局。制定有针对性的区域发展政策,科学设置开发强度,保障县域空间开发和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序性。
第四节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推动生态产业发展
(一)加快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充分运用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金字招牌,擦亮广元黄茶、米仓山茶等优质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扩大绿色产品生产规模,加快建设成渝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地。坚持粮经统筹、种养结合,围绕优质粮油、生态养殖、优质核桃、道地药材等特色产业,大力推行“畜沼果”“畜沼菜”、稻鱼综合种养、林下种养等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巩固提升茶叶、核桃、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稳步推进国家、省、市、县现代农(林)业园区四级同建,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加强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全面落实广元黄茶“两规一标”、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加快建设川内优质富硒富锌茶产品供给基地、优质黄茶种苗供给基地。夯实绿色农业基础。深入开展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大力推行病虫害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统防统治,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利用先进生物技术优化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二)推进农产品品牌提档升级
推进农产品品牌提档升级,加快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和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推进“茶叶、中药材、核桃、畜牧”创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启动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充分运用电商、直播等现代互联网推广方式加强农产品品牌营销,提升知名度和销量。鼓励优质农产品主体积极入驻“广元造”“旺苍造”,充分利用“川字号”金字招牌及“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等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展销平台,有效衔接产销一体化,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三)加快生态旅游资源转化
大力推动生态文化旅游发展,以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加快建设红色文化强县、生态康养强县。以米仓山大峡谷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龙头,梯次推进“五大峡谷”综合开发,建成米仓山生态旅游区。坚持山地田园风光特色,打造以天星—盐河片区为重点的生态康养产业。以盐井河、七里峡、鹿亭温泉为重点打造旅游度假区,开发森林康养、温泉康养旅游产品。以高阳大茅坡、张华松浪、木门三合等为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以中国红军城、木门会议会址为重点发展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以东河印制公司旧址为重点发展工业旅游。以木门红色茶乡、高阳贡茶之乡、五权道茶之乡、龙池黄茶之乡、枣林竹茶之乡、大两古茶之乡“六大茶乡”为重点促进茶文旅融合。积极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东河镇、木门镇创建天府旅游名镇,东河镇南凤村、木门镇三合村创建天府旅游名村。健全交通枢纽和景区景点区域之间公共交通联程联运体系,完善旅游景区自行车道、生态步游道等游览设施。开发生态有机菜品,推广“米仓茶宴”餐饮品牌。实施绿色饭店标准,在星级旅游饭店运营中为顾客提供“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培育低碳环保社会新风尚。
二、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加快发展食品饮料产业
打造农特产品、软饮料及饮用水、肉制品加工行业,巩固提升粮油加工,拓展调味品、酒类制造等细分领域。建设一批仓储保鲜、烘干、分级、清洗、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点,支持米仓山茶业、木门醪糟等企业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加快食品饮料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扶持骨干型企业跨阶成长。加快绿色高效、节能低碳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应用,全面开发优质黄茶、道地药材、调味品、肉制品等旺苍农特地方精深加工产品。
(二)积极发展数字经济产业
抢抓广元建设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应用示范基地和资源开放共享示范基地有利契机,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产业物联网总部基地。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智能制造、数字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形成大数据产业重要增长极。加快5G、物联网、云计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级数字基地网络体系。推动新型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智慧园区、智慧工厂、智慧车间。培育壮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挖掘、应用、展示、衍生等产业,逐步完善大数据产业链。
(三)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
推进材料产业与机械制造业的协同发展,重点聚焦磁性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金属功能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等领域,加快高端钒基材、磁铁基材等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新材料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成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三、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在规划期内,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淘汰部分落后产能,对工业企业实行节能技术改造。创新建筑节能举措,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面推行建筑节能。加快推进交通节能,使用新能源公交车,推进更换新能源出租车,推进公共自行车出租,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完善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工作,推进县内商场、企业等照明系统的节能技术改造。实施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严格审批高耗能项目落地生产。大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通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周、“全国低碳日”活动、示范单位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等,积极组织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一)优化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布局
优化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对接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综合交通线网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岸线资源。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避让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湿地等具有重要生产和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建设生态示范路、绿色交通廊道、绿色航道。
(二)完善交通配套设施
完善沿线服务设施,国省干道和旅游公路旁因地制宜开辟规模不等的服务区和休息站,配套公卫和特产店,提供休息观景、车辆维护等空间场所和服务。开展路域景观绿化品质提升工作,因地制宜建设路侧绿色生态廊道、慢行道。构建统一规范的农村公路网标识体系,打造一批集客运点、停车场、休息区和农产品直卖场于一体的多功能乡村驿站。
(三)推广绿色运载工具
全面推动公共交通运输车辆进行新能源替代升级,在政策和财政层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车辆的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推广新能源车辆使用,提升新能源车在公交、出租、环卫、中短途城市客运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以纯电动、油电混动、氢燃料电池、LNG等新能源汽车,全面替代在公共交通运输中使用的传统汽油、柴油车辆,依法推进排放未达标车辆淘汰。
五、行业清洁化生产
清洁生产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理念与实践,是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的重要途径和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按照《“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助力旺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高资源、能源重复利用率,从源头削减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排放量。依法落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激励力度。制定并实施清洁生产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重点推进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
六、园区循环化改造
(一)推进工业生产绿色低碳转型
在全县水泥、焦化、工业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分质利用。加快推进“清洁替代、电能替代”,稳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广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相结合、小型分散与集中利用相结合的新型用能方式。加强工业能耗强度控制,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能耗对标、节能诊断和节能低碳行动,推进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促进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提升。围绕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工业革新和系统节能改造,鼓励先进节能技术集成优化运用,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继续推进能效提升工程,加快水泥产品低碳认证,推动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供应链,实施工业园区节能改造,加强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嘉川化工园区认定。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培育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延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
(二)推动产业园区节能减排降耗
落实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产业园区构建低碳节能体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能源梯级利用工程和智慧能源发展工程,加强氢能等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构建绿色技术体系,实施重大绿色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建设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推进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建设节水型社会,重点推广喷灌、滴灌、控制灌溉等节水实用技术。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运用先进节能技术,引导使用可再生、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监测,推进低碳技术创新、低碳数据支撑和低碳理念普及,提升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五节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一)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
旺苍以东河、厚坝河两条流域的地表水作为集中式供水水源为水库水,水源以地表水为主。经环境监测站多年持续监测,旺苍水质良好,监测断面水质量常年保持在Ⅱ类以上。但周边仍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如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饮用水安全和农村面源污染水源地等。
持续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和保护区内道路警示标志设置。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明确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的边界和管理范围,设置界碑或界桩。在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基础上,逐步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预报预警、水源地风险源监管名单动态更新与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二)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分区域、分重点、分阶段梯级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构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运营机制,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和模式,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和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统筹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县城、建制镇及大型聚居点务必做到全面覆盖。规划期内,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95%。对于污水管网无法覆盖的小型聚居点和农村散户,持续推动以沼气池、三格化粪池、生态池塘等方式进行全面治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在沼气池、农家肥等原有方式基础上,拓宽资源化利用渠道,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
建立完善被撤并乡环卫一体化运营、全域统一保洁机制,优化调整撤并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路线,督促大两、嘉川等6个乡镇及时优化14条生活垃圾收转运线路,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和村庄保洁稳定运行长效机制。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借鉴其他地区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方法,采取一次粗分、二次分拣等办法,将农村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进行分类。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特别对农膜、塑料、泡沫等等包装,在源头上加大对农村白色垃圾的回收处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推进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资源再回收利用网络的衔接,实现生活垃圾专业设施处理。
二、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
(一)推动公园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绿廊建设,不断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美化县城环境。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依托东河水系打造滨河休闲带,建设公园体系,塑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景观环境,构建蓝绿交织、水城共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园林县城。突出县城核心辐射带动作用,以东河镇为中心城区,白水镇为副中心城区,强化建设管理,创新经营模式,积极打造县城文旅融合核心区,着力提升县城品质,增强中心城区人口吸附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整体风貌管控,打造川北特色与现代特色交融的整体风貌。
(二)倡导绿色居住行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落实建设过程节能监管主体责任,对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体育馆等新建公共建筑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对既有建筑实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项目同步进行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改造。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装置等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空调清洗、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高效照明产品、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技术和设备。
(三)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推动适老化线路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
三、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场镇农贸市场、文体广场、街道、停车场、公交车站、排污管网、垃圾处理站、公厕、过镇道路改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场镇功能,提升城镇的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突出城镇风貌整治和文化品位提升。加快推进城乡标准化公共厕所和片区垃圾压缩站、乡镇垃圾仓、村社垃圾屋三级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全域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着力夯实乡村振兴支撑能力。
(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开展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和农村居民文明素养提升六项重点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大力实施农村危房和老旧房屋改造,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对集中居住点和特色乡村进行绿化、美化、亮化,让村容寨貌得到全面改善。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落实门前“双包”责任制,实现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三)大力建设特色小镇和新型村庄
以规划建设为引领,依托产业基础、自然风貌、文化风俗和资源禀赋,按照有利于城镇集聚辐射、资源优化配置、公共服务完善的原则,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次级支撑和区域性服务“三农”基地功能定位,坚持保持自然的田园风光和农村风貌,突出“一村一品”发展村级主导产业。着力建设木门、九龙红色文旅产业集镇,高阳温泉康养产业集镇,盐河、米仓山等生态旅游产业集镇,龙凤、大德等鱼米农业集镇,张华等水果产业集镇,带动区域性特色产业差异化、错位式互补发展。
四、绿色化生活方式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引导民众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探索建立碳积分、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制定并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将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提倡绿色节能环保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鼓励城乡居民推广使用节能低碳产品。倡导绿色文化,开展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及造林活动。
积极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活动及“无车日”活动,制作发布绿色出行公益广告,让绿色出行成为风尚。在公共机构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程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运营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第六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一)培育旺苍特色生态产业文化
做大做响旺苍“红城、绿谷、古道、茶乡、恐龙”五张名片,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巴蜀文化、三线建设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壮大特色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大力实施保护传承工程,推进旺苍端公戏、木门醪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完善地域文化基础设施。积极开展红色旅游文化节、米仓山茶博会等有影响力的节会活动,弘扬旺苍特色文化。以红色文化、贡茶文化、造币文化等为主题,创作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影视、舞蹈、摄影等文艺作品。加快建设米仓山蜀道,推广旺苍古道文化。
(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保护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加强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造币文化、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收集、调查整理、保护利用和申报工作,深入挖掘、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恢复和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开展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党校等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定期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培训、讲座等,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自觉性。确保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比例稳定保持在100%,使其融进党风政风建设中,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理论支撑、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生态文明科普宣传
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充分利用中小学校的教育阵地,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青少年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环保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精心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宣传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各校要将绿色学校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青少年学生绿色发展的责任感,提高爱绿护绿的行动力,养成健康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三)多层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常态化开展企业环境教育,提高企业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培养企业员工的生态意识及行为准则。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在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举办环保电影放映、环保图片展等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县中小学教育课程,广泛采用课堂宣教、参观学习、主题实践等方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持续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的评选与表彰。
依托各类节日及节能宣传平台,面向群众和重点企业组织节能宣传活动。依托县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本地信息站,设置生态文明建设专区,以图片、文字、视频、论坛、博客、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三、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共同体
以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坚持党委领导、党建引领,坚持居民主体、需求导向,以社区营造、多元参与为路径,以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为支撑,以枢纽平台、社区基金会为动能,以社区智库、社区人才为保障,通过“政府+社会”协同共治,将居民自治作为有序运转的内生动力,将市场机制作为持续发展的外部推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提升社区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积极挖掘、资助并培育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创新生态文明和环保公益项目,不断提升公益项目对居民群众的服务覆盖度。持续实施社会企业专项扶持政策,依托社区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投资联盟,不断提升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积极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探索公共议题解决新路径,加大对公共空间治理、社区文化形塑等领域社区营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多主体”。
(三)完善文化设施满足公众需求
持续实施文化民生工程,推动文化站、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多功能化。优化“诗画旺苍”数字化平台建设,搭建开放共享的文化云服务平台。探索公共文化设施“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试点,推进文化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
第四章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旺苍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系统工程,必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有序扎实地开展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发挥重点工程的支撑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022—2030年重点工程包括生态安全、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6大类,总计32个,具体包括饮水工程、生态治理修复、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环境整治、特色产业、景区建设、企业技改、生态创建、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等。
二、费用概算
为实现旺苍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类,对应开展的32项支撑项目建设,总投资预估算约45.78亿元。其中生态制度1个项目投资约200万元,生态安全15个项目投资约9.9亿元,生态空间4个项目投资约12.5亿元,生态经济6个项目投资6.8亿元,生态生活4个项目投资1.268亿元,生态文化2个项目投资15.3亿元。各类项目投资情况见表4-1,重点项目见附表。
表4-1重点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领域 |
重点工程数量 |
预估投资(万元) |
1 |
生态制度 |
1 |
200 |
2 |
生态安全 |
15 |
99000 |
3 |
生态空间 |
4 |
125000 |
4 |
生态经济 |
6 |
68000 |
5 |
生态生活 |
4 |
12680 |
6 |
生态文化 |
2 |
153000 |
合计 |
32 |
457880 |
三、经费来源
旺苍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是一项公益性强、任务艰巨、投资额大的环保系统工程,必须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筹资方式。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天然林资源保护、小流域整治、农村连片整治、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矿废弃地复垦、在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开发、国土空间修复、山水林田生态保护与修复、主体功能区保护、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要进一步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依据财金管理制度,统筹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对口帮扶等资金,增加对湿地保护、退化草地修复、人居环境改善、水库河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生态创建以奖代补支持。
(三)鼓励多元化投资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建设资金的各项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环境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对矿山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要加强监管,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业主投入足够的资金加强污染和破坏区域的环境保护与建设。
四、效益分析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体系建设、社会生活建设、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是关系到旺苍人民福祉、共同富裕和未来的长远大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旺苍的必然选择,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旺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低碳产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生态文明建设也必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经济效益
旺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开展,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旺苍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绿色含量,为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生态环境基础。规划的实施,将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改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旺苍经济快速转型发展。规划中充分发挥旺苍在水能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气候资源、文化资源的优势,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污染小、经济高效、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产业。规划实施后,旺苍生态经济模式将初步形成,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增强。三次产业构成关系趋于协调,经济组分之间的有序化程度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推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为全县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空间,扩大群众收入途径,让人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红利,使社会整体经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社会效益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是在县委、县政府主导下,由全县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建设和发展变革,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普及生态文明教育和参与生态文明创建的实践,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生活和发展观念将发生较明显的变化,会逐渐从传统思维观念中解脱出来,去追求可持续性发展。经济发展、资金引入将带动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服务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同时随着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人均收入提高,人们消费结构与消费理念改变,从而使得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再凸显,真正走向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生态效益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各项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实施,将补齐补强旺苍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各项短板,将切实改善旺苍生态环境,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优化生态空间,改善人居环境,规范污染物治理和排放,更好地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率,持续完善城镇及乡村垃圾收运、分类、处理体系,生态安全得到更系统更有力保障。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将增添城市魅力,有助于尽快建成美丽旺苍、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推动绿色发展整体水平达到更高层次。将对旺苍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章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成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实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党政领导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旺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细化分解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工作落实。
二、监督考核
细化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工作任务并落实责任主体,对重点工作进展动态跟踪督办,定期组织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及各部门创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年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年度实施方案,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具体年度目标,明确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分工,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旺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开展规划跟踪评估与终期考核,整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在2024年和2030年底,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科技支撑
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革新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参与环境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中小企业环保科技创新能力。深化环保科技合作,积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水平环保科研人才开展合作研究,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推动环保科研成果转化在旺苍落地。依托“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协同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与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全县大气、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信息公开。
四、资金保障
统筹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等项目资金的支持,积极申报相关项目,特别要争取天然林保护、山水林田系统修复与保护、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工程的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推进旺苍生态文明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
五、社会参与
完善互联网、电话热线、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保事业。鼓励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手拍”“随手传”,积极举报、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支持开展民间公益环保活动。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引导,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文明氛围。维护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积极性,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附件1
旺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值
表1 旺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现状值 |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达标 情况 |
|
2025年 |
2030年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 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正在编制 |
制定 实施 |
制定 实施 |
约束性 |
未达标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 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 开展 |
有效 开展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1.5 |
≥22 |
≥22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 实施 |
全面 实施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 |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优良天数94.2% PM2.5年均值 26.4ug/m3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 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8 |
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比例 劣V类水体比例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100; 无劣V类;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100; 无劣V类; 城区无黑臭水体 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100; 无劣V类; 城区无黑臭水体 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100; 无劣V类; 城区无黑臭水体 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安全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干旱半干旱地区半湿润地区 湿润地区 |
% |
≥35 ≥55 ≥60 |
75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已达标 |
10 |
林草覆盖率 山区 丘陵地区 平原地区 干旱半干旱地 青藏高原地区 |
% |
≥60 ≥40 ≥18 ≥35 ≥70 |
66.92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 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 不降低 |
约束性 |
已达标 |
16 |
河湖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 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年均下降7.97%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 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年均下降6.11%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 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9.59 |
年均下降4.5% 以上 |
年均下降4.5% 以上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20 |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
% |
≥43 |
化肥利用率43% 农药利用率58.1% |
≥43 |
≥43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91 96 88 |
≥94 ≥97 ≥90 |
≥96 ≥98 ≥92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综合利用率> 60%的地区 |
% |
>60%地区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94.74%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生态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24 |
村镇饮用水卫生 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25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90 |
92 |
95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26 |
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率 |
% |
≥50 |
61 |
≥65 |
≥75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率 |
% |
≥85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28 |
农村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29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 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 筑比例 |
% |
≥5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31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32 |
政府绿色采购比 例 |
% |
≥8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3 |
党政领导干部参 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3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统计中 |
90 |
95 |
参考性 |
未达标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统计中 |
90 |
95 |
参考性 |
未达标 |
表2 旺苍县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现状值 |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达标 情况 |
|
2025年 |
2030年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正在编制 |
制定 实施 |
制定 实施 |
约束性 |
未达标 |
2 |
党委政府部署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情况 |
- |
有效落实 |
有效落实 |
有效 落实 |
有效 落实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1.5 |
≥22 |
≥22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4 |
河(湖)长制 林长制等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改善 |
5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标 |
6 |
环境空气质量 |
|
达标且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优良天数94.2% PM2.5年均值 26.4ug/m3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优良天数比例 |
% |
|||||||||
(2)PM2.5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
7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2) 劣V类水体比例 |
% |
0 |
0 |
0 |
0 |
|||||
(3)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8 |
地下水环境质量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9 |
生态环境状况 指数 |
- |
≥60 |
75 |
不降低 |
不降低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0 |
声功能区划调整 |
- |
完成区划调整工作 |
完成区划调整工作 |
完成区划调整工作 |
完成区划调整工作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1 |
森林覆盖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66.92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2 |
草原综合 植被盖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改善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
|
|
|||
(1) 生物物种 调查评估 |
- |
开展 |
正在开展 |
开展 |
开展 |
约束性 |
未达标 |
|||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100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已达标 |
||||
(3)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4)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三)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4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 |
-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15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16 |
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17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空间 |
(四)空间格局优化 |
18 |
自然生态空间 |
|
|
|
|
|||
(1)生态保护红线 |
- |
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
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
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
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2)自然保护地 |
- |
|||||||||
(3)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 |
- |
评估结果为良以上 |
正在开展 |
评估结果为良以上 |
评估结果为良以上 |
未达标 |
||||
19 |
违规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 |
分 |
≤20 |
/ |
≤20 |
≤20 |
约束性 |
未统计 |
||
生态经济 |
(五)资源节约与利用 |
20 |
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年均下降7.97%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年均下降6.11%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并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经济 |
(五)资源节约与利用 |
2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9.59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参考性 |
已达标 |
产业 循环 发展 |
23 |
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同比增长率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长 |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长 |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长 |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长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24 |
农业废弃物 综合利用率 |
|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1)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1 |
≥92 |
≥93 |
|||||
(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90 |
96 |
≥96 |
≥96 |
|||||
(3)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80 |
88 |
≥90 |
≥92 |
|||||
2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94.74 |
≥95 |
≥96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生态生活 |
(七)人居环境 改善 |
26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27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28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88 |
92 |
92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29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30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标 |
||
生态文化 |
(八)生活方式 绿色化 |
31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7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32 |
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九)观念意识 普及 |
33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
3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统计中 |
85 |
90 |
参考性 |
未达标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统计中 |
85 |
90 |
参考性 |
未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