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发〔2023〕4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旺苍县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旺苍县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 对象 |
抽取类型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抽查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事项 |
参与部门 |
参与部门事项 |
1 |
旺苍县2023年盐业市场抽查检查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单位和用盐单位 |
定向 |
1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对食盐经营主体经营状况及非食用盐管理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盐质量的检查 |
2 |
旺苍县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抽查检查 |
全县校外(面向中小学生)培训机构 |
定向 |
2所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教育局 |
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 |
县民政局 |
对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活动的检查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备案的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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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广告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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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旺苍县2023年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检查 |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
定向 |
3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公安局 |
对民用枪支配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对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个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照、证的检查以及发现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 |
4 |
旺苍县2023年爆破作业单位抽查检查 |
爆破作业单位 |
定向 |
2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公安局 |
对民用爆破物品仓储情况和爆破作业单位的检查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运输情况的检查 |
县气象局 |
对弹药库等仓储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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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旺苍县2023年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查检查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定向 |
2家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公安局 |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燃放情况的检查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运输情况的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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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 |
对烟花爆竹等仓储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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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旺苍县2023年养老服务机构抽查检查 |
全县养老服务机构 |
定向 |
2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民政局 |
对养老机构经营资质、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过程控制等的检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安全和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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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旺苍县2023年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抽查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9月-10月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遵守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8 |
旺苍县2023年劳务派遣用工抽查检查 |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
定向 |
5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4月-6月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遵守劳务派遣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9 |
旺苍县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抽查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定向 |
2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 |
10 |
旺苍县2023年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抽查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定向 |
5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1 |
旺苍县2023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抽查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经纪机构价格行为的检查 |
12 |
旺苍县2023年建筑市场抽查检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两工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3 |
旺苍县2023年燃气企业抽查检查 |
燃气企业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 |
县气象局 |
对燃气生产经营场所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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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旺苍县2023年物业服务企业抽查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管理的电梯开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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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旺苍县2023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合抽查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定向 |
1家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线路管理的检查 |
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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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环节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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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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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 |
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场所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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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旺苍县2023年网约车平台公司联合的抽查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 |
定向 |
5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实名认证等环节的网络安全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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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旺苍县2023年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工程实体和原材料质量联合抽查检查 |
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 |
定向 |
1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工程实体和原材料质量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交通项目工地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
18 |
旺苍县2023年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联合抽查检查 |
汽车维修企业 |
定向 |
2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治安防范情况、查验登记承修车辆信息情况的检查 |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
对维修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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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旺苍县2023年农药监督抽查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者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农药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20 |
旺苍县2023年肥料监督抽查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肥料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化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
21 |
旺苍县2023年种子监督抽查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定向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种子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22 |
旺苍县2023年兽药监督抽查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者 |
定向 |
2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兽药的监督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23 |
旺苍县2023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
定向 |
1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24 |
旺苍县2023年农业机械监督抽查检查 |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者 |
定向 |
1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25 |
旺苍县2023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抽查检查 |
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 |
定向 |
5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26 |
旺苍县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抽查检查 |
发卡备案 企业 |
定向 |
2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商务局 |
对卡面信息记载、章程协议公示、实名购卡、业务台账、预售资金归集与使用、业务报告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检查 |
27 |
旺苍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抽查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定向 |
10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商务局 |
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
县公安局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
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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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拆解或处置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产品,或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处置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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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旺苍县新车销售市场抽查检查 |
汽车销售经销商(主要是新车4S店) |
定向 |
1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商务局 |
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在售机动车是否获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贴CCC认证标志,新车交易相关监管的检查 |
29 |
旺苍县二手车交易市场抽查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定向 |
1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商务局 |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要求,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抽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要求,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抽查 |
30 |
旺苍县2023年娱乐场所抽查检查 |
娱乐场所 |
定向 |
3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对娱乐场所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娱乐场所备案的检查 |
县卫生健康局 |
对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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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登记信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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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娱乐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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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旺苍县2023年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抽查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定向 |
3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对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 |
县卫生健康局 |
对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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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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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旺苍县2023年旅行社行业与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抽查检查 |
旅行社、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
定向 |
2家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对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和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劳动保障的监督检查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旅行社用车行为的检查 |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旅游互联网企业及平台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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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旺苍县2023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抽查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定向 |
20% |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上网实名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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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旺苍县2023年旅店业抽查检查 |
宾馆、旅店 |
定向 |
1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卫生健康局 |
对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住宿人员登记情况,治安防范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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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情况的检查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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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旺苍县2023年医疗美容行业抽查 |
全县医疗美容机构 |
定向 |
10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卫生健康局 |
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发布医疗广告、使用药品器械的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自媒体发布广告情况的检查 |
36 |
旺苍县2023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检查 |
工业企业 |
定向 |
3%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应急管理局 |
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对矿山企业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进行开采活动情况的检查 |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
对企业落实环保设施及环境三同时等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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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工业企业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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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 |
对企业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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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旺苍县2023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抽查检查 |
学校机构食堂 |
定向 |
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每次抽查比例2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经营资质、人员管控、过程管控等的检查 |
县教育局 |
对学校食堂信息的公示情况的检查 |
县卫生健康局 |
对在校学生卫生健康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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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旺苍县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抽查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定向 |
3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
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 |
39 |
旺苍县2023年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检查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定向 |
5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38900)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的检查 |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的检查 |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机动车维修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严格落实“三检合一”政策,严格执行GB38900标准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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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旺苍县2023年建设领域检测机构抽查检查 |
建设领域检测机构 |
定向 |
5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建设领域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技术能力、检测行为的核查 |
41 |
旺苍县2023年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检查 |
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
定向 |
3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是否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检查 |
42 |
旺苍县2023年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检查 |
报送2022年度年报信息企业 |
定向 |
信用风险分类A类0%,B类1%,C类5%,D类20% |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信息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劳动保障的监督检查 |
43 |
旺苍县2023年对全县游泳馆的抽查检查 |
全县游泳场所 |
定向 |
10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对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情况,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情况的检查 |
县卫生健康局 |
对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的检查 |
44 |
旺苍县2023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抽查检查 |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
定向 |
100%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取得处置许可证、运营情况的检查 |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
对生态环境事项的检查 |
45 |
旺苍县2023年消防产品使用领域抽查检查 |
使用消防产品的市场主体 |
定向 |
15% |
现场检查 |
县级 |
10月30日前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