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天星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天星镇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星镇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 提供服务。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主要工作
2023年主要工作:
1、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党建引领作用
(1)、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造就业务精良的战斗集体
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教育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和能力。
(2)、抓住作风建设这个关键,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巩固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抓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
(3)、抓住基础建设这个重点,全力推动全域的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标淮化建设。
2、加快实施旅游规划,助力全镇经济发展
按照市委、县委“大曾家山”规划理念,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积极开展国土空间及生态旅游康养区建设规划,积极推动项目规划设计,按照规划设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
3、抓紧抓实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发展动能
以2023年度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为抓手,高质量抓好道路、水利、产业等项目的建设任务。坚持“四个不摘”,持续对脱贫户及所有农户开展“回头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标准,做好巩固拓展工作,对监测户继续强化帮扶措施,建立巩固脱贫成效长效机制。
4、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急处置,狠抓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制度,继续实行坐班接访、信息直报、领导包村包案、网格员一线工作法等制度,全面做好排查、调解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2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625.64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132243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079980元增长10.4%;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132243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079980元增长10.4%。主要原因为本年在职人员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11322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32243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2023年支出预算11132243元,其中:基本支出8236424元,占74%;项目支出2895819元,占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32243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079980增加10.4%,主要原因为本年在职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322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1284元,占总支出47.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201元,占总支出8.75%;卫生健康支出288911元,占总支出2.6%;农林水支出4036217元,占总支出36.26%;住房保障支出581630元,占总支出5.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3224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5226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1284元,占总支出47.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201元,占总支出8.75%;卫生健康支出288911元,占总支出2.6%;农林水支出4036217元,占总支出36.26%;住房保障支出581630元,占总支出5.2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22002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业务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895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业务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309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公积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869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目标奖、副县级及以上退休干部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7550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44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06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00元,主要用于80岁及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
(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7438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公业务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588779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误工补助,离职村干部补助,三职干部养老保险,村级办公经费,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整治,综治维稳,应急抢险工作,社会教育、医疗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8163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36424元,其中:
人员经费750842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2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2年我镇公务接待费预算105000元,2023年预算数无变化,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用餐费、住宿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2年我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2023年预算数增加50000元,增长100%。变化原因我单位2022年底新增公务用车一辆,计划用于公务出差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17973元,比2022年预算1949528元减少231555元,减少11.88%,原因是无本年无上年结转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2895819元。其中:部门项目2个,涉及预算240000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655819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委托代理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四)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五)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天星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天星镇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星镇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