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部门构成...................3
(一)基本职能.....................................3
(二)主要工作.....................................7
(三)部门构成.....................................9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1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三、名词解释......................................15
附表: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部门构成
(一)基本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初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植物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 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产业扶持项目。
18、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1、紧盯粮食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聚焦粮食安全,坚决守住66.27万亩耕地红线,狠抓撂荒地整治利用、大豆扩种项目实施,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65万亩以上、粮食产量达到24万吨以上;建设一批保障性蔬菜基地,确保蔬菜产量达到27万吨以上。加快2022年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2023年新建及提质增效高标准农田建设。
2、突出重点,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大农业“1+3”产业体系要求,加快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在米仓山茶叶产业方面,深入推进百亿茶产业集群建设“大会战”,以建设茶文旅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为抓手,全力推进米仓山茶博园建设、旺苍县茶叶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老旧茶叶园区改造提升、夏秋茶开发利用等工作,力争全年实现茶叶产量8500吨、产值60亿元。在生态养殖产业方面,突出抓好杭州巨创农业二期肉羊养殖、四川原野牧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头肉牛养殖场等建设项目,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力争全年出栏生猪60万头、肉牛1.8万头、肉羊13万只、土鸡800万只以上,实现产值24亿元以上。在道地药材产业方面,突出抓好扩面增量,新建一批药材示范基地,确保全年中药材产量3.5万吨以上、产值5亿元以上。
3、统筹兼顾,促进全县农业农村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园区建设。对标国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围绕园区农旅融合发展、产业提质增效、功能配套完善、生态美化绿化等方面,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争创省五星级园区1个、省星级园区2个、市级园区1个。同时,持续巩固五权、高阳、天星等老旧园区,不断提升园区综合效益。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县农业科技水平。继续开展“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力争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52%以上。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不断巩固全省改革先进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区建设,抓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关键性改革不断激发三农发展活力。四是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在持续巩固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全年力争创建省级先进乡镇1个,省级示范村4个,重点帮扶优秀村3个。五是推进绿色健康发展。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农业面源污染“六大行动”,保障农业农村绿色健康发展。六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全面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健康发展。
(三)部门构成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42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编制2 名,事业编制119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149 人,其中公务员28人,机关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 152人。固定资产总额2465.86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52376641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8503872.54元,主要原因不含有上年结转资金。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523766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376641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52376641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6841元,占51.33%;项目支出25489800元,占48.6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37664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8503872.54元,主要原因不含有上年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3766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5818元、卫生健康支出975360元、农林水支出44713809元、住房保障支出196165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376641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48503872.5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不含有上年结转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5818元,占9.02%;卫生健康支出975360元,占1.86%;农林水支出44713809元,占85.37%;住房保障支出1961654元,占3.7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615538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028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7536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148712元、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07797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165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47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及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970300元,主要用于:耕地轮作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50000元,主要用于:优势特色农产品培育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验检测等。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360000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新改建电力提灌站8座。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86841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338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653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3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312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减少50000元,下降18%。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计划用于脱贫攻坚、产业技术扶贫、粮食生产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综合执法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工作开展。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3000元,比2022年预算3712136.25元减少2059136.25元,减少55.47%,原因是不含有上年结转资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部门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52376641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5233841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8855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52573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指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