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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量:34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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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1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 ....................................1

(三)单位构成.....................................2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三、名词解释.......................................7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扩面征缴、稽核、关系转移接续、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及调整、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社会保险费征收及征缴稽核工作;承担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经办工作,承担职业年金经办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预、决算工作;指导乡镇依法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及管理工作;完成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我们将进一步扎牢民生“安全网”,创优社保“体系链”。全面落实社保改革,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二是持续开展同舟计划,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100%;落实养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建立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清理常态化机制,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兑现核发放工作;健全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40名,其中事业编制4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2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事业人员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9人)。固定资产总额2.4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52,234,950.0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95,041,056.09元减少42,806,106.0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2,234,95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234,950.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52,234,9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79,550.00元,占10.87%;项目支出46,555,400.00元,占89.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234,950.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5,041,056.09元减少42,806,106.0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52,234,95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94,427.00元、卫生健康支出207,641.00元、住房保障支出432,88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234,9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95,041,056.09元减少42,806,106.0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94,427.00元,占98.77%;卫生健康支出207,641.00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432,882.00元,占0.8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14,61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9,00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655,939.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职工独子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09,25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052.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退休人员慰问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77,176.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金记实。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金贴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96,5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09,9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545.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公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7,096.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32,282.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79,550.00元,其中:

人员经费5,309,55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7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8000.00元,较2022年预算上升53.8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5,757.00元,比2022年预算551,391.00元增加104,366.00元,增加18.93%,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