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三江镇 点击量:61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三江镇委员会、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主要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争取各类项目和资金配套支持,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加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招引力度、建设力度、扶持力度,持续推动我镇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聚焦聚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农村自建房整治、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把工作思路谋“准”、举措谋“实”、标准谋“严”,努力打响更多“三农”工作的三江品牌。二是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以“三个大会战”为载体狠抓项目实施,以水、电、路、房、通讯等为突破口,着力改善和解决好全镇贫困农户及贫困村组生产生活条件薄弱问题,加快实施大旗便民桥和集体经济产业园区等项目,确保公共服务全面达标;用好各方面有利条件,大力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全面构建好乡村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三是凝心聚力狠抓经济发展。以经济主战场“六件大事”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敞开发展大门,以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为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农产品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经济发展链条,吸引外出农民工就近务工创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良性循环生态圈。四是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以民生旺苍“九大行动”为考核标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教育、民政、卫计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责任,不断完善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进百姓福祉。五是全力抓好现代化基层治理。以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综合体系为奋斗目标,鼓励干部在干事创业的同时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每一项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存在于重点工作领域的任何腐败行为,强化作风纪律保障,塑造一支有纪律、有信仰、有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全镇乡村振兴、实现现代化跨域奠定坚实基础。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93名,其中行政37名、行政工勤3名、事业编制53名。在职人员总数85人,其中:公务员35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47人。固定资产总额1209.45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7955593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29135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79555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55593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2023年支出预算17955593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7736元,占76.79%;项目支出4167857元,占23.2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55593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29135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555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468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611元、卫生健康支出511087元、农林水支出6045634元、住房保障支出9805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5559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29135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4685元,占47.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611元,占10.71%;卫生健康支出511087元,占2.85%;农林水支出6045634元,占33.67%;住房保障支出980576元,占5.46%。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19647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985515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694元,主要用于单位三支一扶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616176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绩效目标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743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78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76303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辖区80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7777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787857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8057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87736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9773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9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乡镇公务接待费预算16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65600元,增长69.49%。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范围扩大、接待量增加、物价上涨,计划用于于执行接待日常市、县级各部门来检查、督导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乡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减少30000元,下降100%。变化原因特种公务车辆不纳入经费预算。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乡镇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90000元,比2022年预算2725200元减少1535200元,减少56.33%,原因是村(社)区运行维护及办公费变更为项目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416785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06785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开展专业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 (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共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该款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