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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点击量:41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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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重点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二)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教育、民政、水利、林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及相关现场踏勘、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三)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及“放管服”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建设。(四)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许可)、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信息化建设。(五)负责协调管理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全程办理;负责对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大厅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六)负责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组织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受理投诉质疑,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八)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促落实改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九)负责牵头推动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服务高效、公共竞争、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改革部署,逐步将县政府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将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二)重点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提升12345热线办理质效;二是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三是持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行政审批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74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3297371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9886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基础绩效和证照免费复印和免费邮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经费等专项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2973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7371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3297371元,其中:基本支出2405371元,占72.95%;项目支出892000元,占27.0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9737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增加1498867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的基础绩效和证照免费复印和免费邮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经费等专项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73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34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486元、卫生健康支出92106元、住房保障支出18936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9737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886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基础绩效和证照免费复印和免费邮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经费等专项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3415元,占83.81%;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486元,占7.66%;卫生健康支出92106元,占2.79%;住房保障支出189364元,占5.74%。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272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生活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4000元,主要用开展党支部及纪检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3年预算数为858000元,主要用于电子监察系统网络租赁、政务大厅运行维护、窗口免费邮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8868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248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210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36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05371元,其中:人员经费224037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65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增长/下降0%.计划用于开展所必要的公务接待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长/下降0%,变化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变化原因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000元,比2022年预算192000元减少27000元,减少14.06%,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 892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60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532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