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审计相关规定,拟定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政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文书。
9.依法组织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
10.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和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级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新目标,全力服务“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支撑。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统筹推进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科学谋划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动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提升审计质量,打造优质审计项目。持续实施团队提能行动,培养一批在省市有影响力的审计骨干。持续实施项目提质行动,2023年,持续发挥农业审计、资环审计、内部审计优势,选送大数据审计干部到省市审计机关培养锻炼,推动大数据审计有新的突破。要在优秀审计项目打造上下深功夫,选准项目,统筹力量,充分保证评选效果。三是强化审计整改,形成审计整改合力。提高政治站位,把审计整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以“建立台账、跟踪指导、整改认定、对标销号、通报曝光、约谈移送”的“六步法”审计整改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协调配合,形成更加有效地审计整改合力。四是锻造审计铁军,提升审计综合能力。把“三立”总要求作为队伍建设根本遵循,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以“清廉审计”建设为载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审计纪律,落实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治建设责任制,强化审计干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数字强审,加强大数据审计分析应用,推进旺苍审计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58.38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808067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54573.31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80806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067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8080670元,其中:基本支出5632670元,占69.71%;项目支出2448000元,占30.2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8067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54573.31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06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2897元、卫生健康支出201695元、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557759元、住房保障支出41831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8067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554573.31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2897元,占85.42%;卫生健康支出201695元,占0.29%、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557759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418319元,占0.5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45489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5775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335元,以及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6360元,主要用于单位全体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1831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32670元,其中:人员经费52366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96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496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工作开展所必要的公务接待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变化原因是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6000元,比2022年预算330000元增加66000元,增加20%。原因是人员增加6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448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448000元。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