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和单位构成1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2
(三)单位构成4
二、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三、专用名词解释7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和单位构成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政治引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时时事事处处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使忠诚核心始终成为统计局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推动工作,用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得力的工作举措推进新形势下旺苍统计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力以赴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建设新篇章贡献统计力量。
二是强化统计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深化“三服务”工作,加强基层调研走访,切实解决基层统计困难,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会、联审联评、调研走访、巡查稽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知统、会统”水平,保证统计数据应统尽统,上报及时、准确。
三是强化科学预警预判监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做好统计年报和各月不定期报表和其它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聚焦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强化预警预判,加强专业联动、部门协同,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准确研判经济运行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是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通知要求,针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继续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行为。结合“10.20”世界统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统计公信力。
五是强化统计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县局统计人员紧缺问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及时补齐人员缺口;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使基层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专职、专责或适当增加统计兼职人员。
六是推进五经普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业务标准、信息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一项较为艰巨的任务。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统计部门职责,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强化多部门合作,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千方百计把摸底核查、入户登记、质量监控、数据存储上报,以及后期的数据运用、开发等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善始善终、按质按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是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持续抓好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做好与乡村振兴衔接,争取2000亩食用笋项目和10公里入户路建设项目,全面完成2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扫尾工作。
旺苍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 名,事业编制14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3名)。在职人员总数22 人,其中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 人,事业人员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 6人。固定资产总额181.62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211233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6056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023年收入预算42112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1233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4211233元,其中:基本支出3580233元,占85.02%;项目支出631000元,占14.98%。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11233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6056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12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55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257元、卫生健康支出135503元、住房保障支出276925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123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4605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0233元,其中:人员经费33382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4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82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原因是2023年没有新增加或减少的接待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单位后严格执行了公务用车购置规定,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82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原因是2023年没有新增加或减少的接待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单位后严格执行了公务用车购置规定,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2000元,比2022年预算427800元减少185800元,减少43.43%,原因是2023年把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调整到人员经费中。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X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