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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71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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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厅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级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检查、反馈全县政府系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和落实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情况。

5.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报告。

6.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7.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统筹指导。

8.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9.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10.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11.负责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县政府决策信息的收集,并提出对策建议。

12.指导全县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3.负责针对贯彻县政府决策、工作部署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14.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县直部门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5.承担全县政务新媒体指导管理工作。

16.承担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检查、反馈全县政府系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和落实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情况。二是负责县政府文电、会务、事务和督查调研工作。三是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府的重大政务活动。四是负责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县政府决策信息的收集,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调研工作。五是承担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的规划、指导、督办;负责推进、指导、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六是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七是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统筹指导;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八是负责承担全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九是指导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十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机关工勤编制10名,事业编制1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3人,其中:公务员20人,机关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381.27万元。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23年收支总预算9583188.00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386532.6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类预算和人员类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958318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83188.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95831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36388.00元,占78.64%;项目支出2046800.00元,占21.3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83188.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86532.6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类预算增加和人员类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8318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785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26766.00元、卫生健康支出26855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6001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83188.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386532.6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类预算和人员类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7858.00元,占80.64%;社会保障和就业1026766.00元,占10.72%;卫生健康支出268550.00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560014.00元,占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848858.00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交通补贴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879000.00元,主要用于:网络运行维护、 行政后勤及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总值班室工作、政府宣传活动及信息服务中心、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08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74668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85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60014.00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36388元,其中:人员经费6876388.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6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办公务接待费预算120000.00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212000.00元,下降63.86%。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国务院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控制接待经费支出,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来旺招商考察企业、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用餐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00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18900.00元,下降38.65%。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国务院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用于县级领导下乡调研、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办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8260元,比2022年预算949344.00元增加-131084.00元,增加-13.81%,原因是为2023年人员较2022年减少4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委托代理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四)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五)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