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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旺苍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中共旺苍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 点击量:25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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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4

(一)基本职能…………………………………………………………………………4

(二)主要工作…………………………………………………………………………5

(三)单位构成…………………………………………………………………………5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第三、名词解释………………………………………………………………………..9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旺苍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和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指导协调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督促其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3.调查研究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指导老干部开展科学文明的文化健身活动。

4.组织安排重大节日慰问、座谈等工作,协调离休干部和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和健康休养等工作。

5.协调处理老干部丧事的有关工作,了解、反映老干部遗孀的有关情况,协调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有关事宜。

6.负责县外老红军和老干部来旺苍参观、探亲的接待工作。

7.统筹管理老干部工作的各项经费。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筑牢政治思想基础;二是坚持服务为先,推进老干部工作精准化规范化;三是注重典型引领,激励老干部发挥优势作用。

(三)单位构成

中共旺苍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28.07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94.3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11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9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9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8万元,占57.74%;项目支出124.4万元,占42.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3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11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3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4.1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4万元,占9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占4.53%;卫生健康支出4.46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占3.3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18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建初人员及遗孀适当补贴、党组织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内容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保有公务用车1辆,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内容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3万元,增加4.19%,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保险类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24.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3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万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