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医税征收,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巩固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精准到户到人;三是狠抓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四是提升待遇保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36.85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26749626.0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032674.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项目结转较多。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674962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9626.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67496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626.00元,占14.26%;项目支出22936000.00元,占85.7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749626.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032674.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项目结转较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962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49626.00元、国防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74962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5065247.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49626.00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6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40173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46992.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82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81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2921587.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一般公业务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301301.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支出(款)其他扶贫支出(项目)24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代缴困难群众保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社会福利和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2012.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慰问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干部、老红军医疗兜底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3626.00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8626.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5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4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64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于执行相关医疗保障事务、相关检查接待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样,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5000.00元,与2022年预算一样。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 22936000.00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293600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 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 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 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 务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 (项):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 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 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 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项目 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 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 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 业务支出(项):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 生的委托代理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 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 (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 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 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 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 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 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 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