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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451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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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有关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组织实施过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6)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9)制定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0)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主要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打好城市建设大会战收官战,全面做好重点项目各项工作任务。以“畅通、有序、安全、便捷、美丽、智慧”为目标,开展城市“双修”,实施城市更新,开展市政园林、房建市政精细化管理,补齐城市建设设施短板,治理城市通病,加快启动石龙道路改造项目、G542马家梁连接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等项目,塑造城市风貌,推动城市品质形象提升。

(2)有序管控城市风险。以建设韧性城市为目标,统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易涝点整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城市防汛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和防灾减灾水平。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城区供气、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维护,确保城市安全。

(3)规范开展城市管理。夯实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提升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规范房地产和物业秩序,推进党建引领物业,依法依规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消防审验流程,持续开展住建系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强化供气市场管理,提升市民满意率。

(4)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活力。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切,着力破解影响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痛点堵点,持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工改联审中心及后台建设,督促完成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和人员全面进驻政务大厅及后台,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做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企业和群众办理“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跑”。深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5)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加大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巩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全覆盖,让乡村更干净、更美丽、更宜居。进一步强化全县城镇污水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的目标任务,全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完成2个污水直排口整治,完成双汇镇、高阳镇、米仓山镇、国华镇污水管网6.8公里、县城区污水管网4.5公里、雨污合流管网分离改造5.6公里建设任务。积极抓好县城及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督、指导等各项工作。

(6)提升园林管理水平。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强化新建项目绿化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加强已建成未移交公共绿地养护监督管理,打造白马广场等一批“口袋公园”,树立旺苍良好的城市形象。加快旺苍县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园林绿化养护力度,持续提升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园林绿化良好的景观效果。

(7)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提前谋划2023年项目,牢牢把握“十四五”期间央省投资政策的走向,结合我县实际,将城市更新、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民生项目提前谋划,有针对性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夯实明年工作快速起步坚实基础。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总编制73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 名,事业编制53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0 名)。在职人员总数65  人,其中公务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2 人,事业人员4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17.41万元。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旺苍县园林管理所

3.旺苍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5.县城乡供排水事务中心

6.县城市照明事务中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453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00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1895502元,卫生健康支出393938元,节能环保支出128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8955279元,住房保障支出800629元。2023年收支总预算34845348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995030.36,元,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48453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45348元,占68.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000000元,占31.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2023年支出预算34845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588元,占30.94%;项目支出24065760元,占69.0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845348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995030.3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453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1895502元,卫生健康支出393938元,节能环保支出128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8955279元,住房保障支出80062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4534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增加1757927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新增13人,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5502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393938元,占1.65%;节能环保支出12800000元,占53.68%;城乡社区支出7955279元,占33.36%;住房保障支出800629元,占3.3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0元,主要用于:单位副县级别退休人员的运转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8262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慰问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7506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08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785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站运转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932183元,主要是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工资、保险、公业务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000元元,主要是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19096元元,主要是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62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79588元,其中:人员经费1006458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715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0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45200元,增长43.13%。变化原因2023年项目较多,迎接检查次数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2023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本单位工作开展所必要的公务接待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不会产生维修费用。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100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000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9448元,比2022年预算631404元增加248044元,上升39.27%,原因是2023年新增13个在职人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2406576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6176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4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3800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 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在职人员的工资、保险、公业务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