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3
(一)职能简介 3
(二)重点工作 5
(三)机构设置 6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预算情况 6
(二)支出预算情况 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9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名词解释 11
附表: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米仓山镇委员会、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树牢不胜不休意志决心,全面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保险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和大病救助、低保、五保等兜底性政策,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动态帮扶、动态评估,确保及时精准清零;二是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分线工作法”和“信访维稳责任追究办法”,强力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乱象治理工作;三是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食药品安全工作;四是做好土地进出平衡工作,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五是持续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民生实事等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切实增进人民福祉,做好群团、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相关工作;六是做好固定资产入库工作;七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全面宣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米仓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八是坚定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抓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717.39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741286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274417.27元(含上年结转)增加1138444.73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励未纳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74128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2862.00元,占99.8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元,占0.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7412862元,其中:基本支出5764723元,占77.77%;项目支出1648139元,占22.23%。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12862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274417.27元(含上年结转)增加1138444.73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励未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286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533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600元、卫生健康支出205213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元、农林水支出2621546元、住房保障支出403171元。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0286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274417.27元(含上年结转)增加1138444.7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励未纳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5332元,占47.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600元,占9.15%;卫生健康支出205213元,占2.77%;农林水支出2621546元,占35.41%;住房保障支出403171元,占5.4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 2023年预算数为2001067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204280元,主要用于: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它组织事务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239985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保险公积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4004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53756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7037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公务员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1984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事业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生活补助。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078407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费绩效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433139元,主要用于:本年村办公费、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及村社干部补助及离退休村干部补助等。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 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1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40317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64723元,其中:人员经费526072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04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镇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00元,与较2022年预算78400元上升65.8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费压减20%以及疫情结束,接待增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镇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000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9270.00元,比2022年预算1526719.47元(含上年结转)减少437449.47元,减少28.65%,原因是2022年预算包含2021年结转资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536348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524348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20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