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党校属于参公事业单位,基本职能如下:1.组织实施对全县乡(镇)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统战工作干部等各类干部以及公务员、选调生、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以及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理论宣传骨干和政策研究人员的培训轮训。协同组织人社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2.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统一战线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科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3.按县委、县政府安排,围绕需要学习研讨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举办干部专题研讨班。4.以党政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公务员为主要对象,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开展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5.借鉴国内干部培训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同国内干部培训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6.依托旺苍红军城教学基地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及研学活动。7.对县内企业和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1.强化政治自觉,认真贯彻重大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党校工作实际,突出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科研咨政服务等主责主业,全面推动办学质量提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教研部学习内容,主动为旺苍高质量发展贡献党校重要力量。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旺苍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挥党校突出作用。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多渠道多形式抓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奋力为推动新时代旺苍现代化建设贡献党校更多智慧。
2.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党校职能作用。着力提升理论建设,不断强化思想引领作用。突出加强理论研究骨干培养,综合采取选送进修、结对帮带、专家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理论研究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培训,不断强化铸魂赋能作用。持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紧扣全县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大局,立足加强换届后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精准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心打造教学基地,充分发挥阵地功能和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对外培训,不断增强对外影响。统筹开展党校在职教育,突出加强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着力提升科研咨政,不断强化智库服务作用。
3.深化分类建设,持续提升党校办学质量。持续增强阵地功效,全面发挥干部培训主阵地、理论建设主渠道、科研咨政主智库作用;持续提升师资水平。坚持按照“优化结构、增强能力、提升水平”的师资队伍深化原则,持续递进培养年轻教师、重点培养骨干教师、精心培养知名教师,整体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委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公务员0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22.09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362.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将干部培训教育50万元和师资培训、五好创新工程等经费10万元以及离退休干部慰问金11.2万元纳入预算。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6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3年支出预算36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26万元,占82.61%;项目支出62.99万元,占17.3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362.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将干部培训教育50万元和师资培训、五好创新工程等经费10万元以及离退休干部慰问金11.2万元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6.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362.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将干部培训教育50万元和师资培训、五好创新工程等经费10万元以及离退休干部慰问金11.2万元纳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86.21万元,占79.0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94万元,占11.58%;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22.99万元,占6.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86.2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中发生的职工工资、人员公用经费及相关的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2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2.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2.7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工作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99万元,比2022年预算44.62万元增加18.37万元,增加29.16%,原因是: 干部教育、师资培训费等经费纳入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