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二)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基本职能职责如下: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狠抓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书记来广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持续开展好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二是二是狠抓项目入库、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确保年度各项指标全面完成,认真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实现“开门红”。三是狠抓乡村振兴,持续推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全域“无垃圾、无塑料、无污染、无公害”的“四无”张华。四是狠抓松浪AAA级景区创建工作,主动融入县文旅发展大格局,与东河南阳、嘉川五红串联打造,掀起张华乡村休闲旅游热潮。五是狠抓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做实优教、健康、宜居、创业、畅通、保障“六大基础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六是狠抓安全稳定工作,常态抓好疫情防控,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76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4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6人,其中:公务员3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900.05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847453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5361元,主要原因人员及专项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84745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74539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8474539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1052元,占70.9%;项目支出5363487元,占29.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474539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5361元,主要原因人员及专项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745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843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585元;卫生健康支出476900元;农林水支出7956311元;住房保障支出93030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7453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8536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8434元,占39.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585元,占9.97%;卫生健康支出476900元,占2.58%;农林水支出7956311元,占43.07%;住房保障支出930309元,占5.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957874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386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192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602172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基础绩效。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0413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19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670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补助。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9064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村民委员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955667元,主要用于:公共运行维护项目、村社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办公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安全生产监管及乡风文明建设。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3030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11052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3305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7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镇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减少20000元,下降9%。变化原因结合近几年的公务接待开支水平减少,计划用于接待市县相关单位来我镇业务检查、综合督导检查,调研用餐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计划用于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应急抢险、安全生产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镇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14357元,比2022年预算3337800元减少223443元,减少6.69%,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5363487元。其中: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503348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30000元。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开展专业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 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 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 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 务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 (项):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 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 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 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项目 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 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 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 业务支出(项):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 生的委托代理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四)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 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五)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 支出。
(十六)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指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 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 (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 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 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 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 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 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 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