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1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1
(三)单位构成....................................1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4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5-6
第三、名词解释...................................7-8
附表: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考核考试与发证发牌等工作。
3、负责全县非机动车辆牌证管理发放及验审工作。
4、参与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规划。
(二)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三是与时俱进、统筹推进,确保交管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是大力推进交警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公安交管铁军。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3人,其中:公务员3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607.29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3384257.0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533932.57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年初新增10人;二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基础绩效奖和退休人员慰问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338425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84257.00元,占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00.00元,占0.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13384257.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3257.00元,占59.8%;项目支出5381000.00元,占4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84257.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533932.57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年初新增10人;二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基础绩效奖和退休人员慰问金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8425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51563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469.00元、卫生健康支出2626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1255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84257.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333932.5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年初新增10人;二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基础绩效奖和退休人员慰问金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515632.00元,占87.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469.00元,占6.78%;卫生健康支出262600.00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512556.00元,占3.8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74632.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等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1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免费工作餐经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3年预算数为790000.00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车辆运行经费和执法办案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12556.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83409.0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06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26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03257.00元,其中:
人员经费7145257.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858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83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30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队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减少900元,下降2.9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计划用于工作开展所必要的公务接待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53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减少152300元,下降18.91%。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计划用于执勤执法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主要保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队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变化原因是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2000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绿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运行维护。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8000.00元,比2022年预算598000.00元增加260000.00元,增加43.48%,原因是新增10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 6239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438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801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事行政执法、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 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比例缴存的公积金。
(九)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用于城市红绿灯设施维护、管理等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