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调查残疾人状况,建档立卡,核发残疾人相关证书,宣传贯彻残疾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2)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推动康复训练和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开展实用康复技术培训,加强适合社区和家庭训练的康复技术力量。制定康复训练评估标准,规范康复训练档案,在残疾人及其家庭中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康复质量,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
(3)对残疾人进行待业调查、劳动力评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培训和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残疾人危房改造,农村、城镇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制定残疾人扶贫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盲人按摩培训工作对残疾人扶贫项目进行考查论证,为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物资、技术、信息等项目服务。管理使用好扶贫贷款,确保借贷扶贫安全、有效。
(4)开展残疾人就业登记、咨询及劳动能力评估,根据用人单位的招工意向,组织残疾人培训,建立和管理残疾人人才库,推荐残疾人就业。按政策规定,向安置残疾人不足在职职工总数1.5%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纳税单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计退工作和非纳税单位银行托收合同的签订及应交款的核定工作。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组织残疾人参与来料加工,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从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等家庭副业。
(5)协调管理全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需调查;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各类医疗、工伤保险为基础的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服务工作,逐步满足不同层次残疾人的需求。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知识宣传服务工作、供应服务工作、维修服务工作、租赁服务工作,并落实到新区、使残疾人就近(社区)得到各项服务。
(6)承办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风教育常态化,推进从严管党治党成为新常态,二是持续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按照脱贫“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对龙凤镇天井村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已脱贫户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做好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准备工作,落实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继续落实好残疾人返贫致贫监测户的政策扶持,及时向乡村振兴局推送残疾人困难信息,三是持续用力抓好项目投资工作。按照县委提出的“3691”工作思路,继续抓好项目“大比武”、招商引资、资金争取力度。继续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萧山区残联和省内对口的帮扶资金,加快实施“残疾人之家”建设,力争年度内建成4家。四是持续抓好用好“量服”平台工作。做好残疾人“一人一策”需求调查工作;用好“量服”平台,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好务。五是持续抓好残疾人康复、就业创业、托养等工作。支持残疾人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开展好培训和招聘服务,做好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助学资助,规范残疾人就业登记、推荐、安置程序,加强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力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用人单位残保金的征收工作。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管理,适时组织残疾儿童集中康复训练。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康复教师的业务能力,拓展发展思路,改变现有单一的康复模式,走医康教结合的路子,逐步发展到医康融合、康教融合、幼特融合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更好地为残疾儿童服务。规范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为托养的残疾人创造更好条件,提高他们适应社会能力,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做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方便残疾人办证换证;加大下乡集中评残办证活动,建立办证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开展帮残助残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拼搏奋斗事迹、困难残疾人脱贫致富事例、党和政府惠残政策、社会各界助残举措,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六是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依法治县和民生改善工作。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打造一支“强作风、打硬仗、创一流、树形象”的干部队伍,不折不扣落实好残疾人扶持政策,为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公务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753.74万元。
二、2023年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823781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44515.17元,主要原因残疾人需求增加,为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加大了对残疾人的投资。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82378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78819元,占94.7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59000元,占5.2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8237819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219元,占15.34%;项目支出15440600元,占84.6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37819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44515.17元,主要原因残疾人需求增加,为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加大了对残疾人的投资。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198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59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国防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0293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83元、农林水支出192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13143元、其他支出95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1981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266551.4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需求增加,为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加大了对残疾人的投资。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0293元,占86.28%,卫生健康支出106383元,占0.65%,农林水支出1920000元,占11.76%,住房保障支出213143元,占1.3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6016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419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3457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业务开展,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96630元,主要用于:事业干部工资、专委劳务补贴资金、阳光家园计划(日间照料)资金和精残患者门诊服药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311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干部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2072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干部医疗保险。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3143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7219元,其中:人员经费25024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647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会公务接待费预算21000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于执行接待主管部门检查及工作指导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康复中心日常运行及下乡办证和残疾人筛查工作开展。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会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959000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其他支出959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4736元,比2022年预算270288.46元减少5552.46元,减少2.05%,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6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辅具、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食堂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44816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44816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开展专业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 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 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 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 务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 (项):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 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 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 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项目 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 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 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 业务支出(项):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 生的委托代理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四)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 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五)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 支出。
(十六)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指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 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 (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 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 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 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 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 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 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