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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36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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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旺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严格复工复产;二是加大市、县目标考评结果对接;三是强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是及时谋划专项领域年度工作;五是持续强化防灾减灾和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准备;六是提前谋划防汛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工作。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79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80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9人)。固定资产总额1012.525363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9140078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649644元,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91400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40078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91400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6158元,占67.53%;项目支出6213920元,占32.4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40078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649644元,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400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077元;卫生健康支出474448元;住房保障支出976459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2509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40078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5649644元,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077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474448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976459元,占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25094元,占83.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407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204.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8424.00元,主要用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76459.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321603元, 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公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2000元, 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建设及纪检监察等方面的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安全监管(项): 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及驻矿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5083091元, 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公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4888400元, 主要用于: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1204615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88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2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3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34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26800,增长25%。变化原因公务活动增多,计划用于接待省市相关单位来我局业务检查、综合督导检查,调研用餐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90000元,增长100%。变化原因是以前年度我单位车辆纳入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经费预算未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23年预算口径变化,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变化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预算901000元减少21000元,减少2.3%,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32552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9352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32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党组织活动建设及纪检监察等方面的支出。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安全监管(项)指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及驻矿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