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春雷行动 > “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旺苍县查处一批不予处罚案
“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旺苍县查处一批不予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532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近年来,旺苍县市场监管局在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中,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在法律框架内把握柔性执法尺度,给予经营者适度的容错空间和改错机会。

“春雷行动2023”专项行动期间,旺苍县对一批卤肉、泥鳅以及蔬菜进行抽检送检,其中李某某经营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销货清单、营业执照及农批市场自主送检测试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可以免予处罚的规定。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对其他4件同类型的违法行为调查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下一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大力发展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柔性执法的尺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的温度,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何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