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4
(一)基本职能 4
(二)重点工作 6
(三)机构设置 6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预算情况 7
(二)支出预算情况 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第三、名词解释 10
附表: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 名,事业编制21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0 名)。在职人员总数19 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 人,事业人员1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固定资产总额342.69235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县公路运输行业安全、应急保障、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参与实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及相关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五)组织开展公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的检测监控、数据采集报送、统计分析工作。
(六)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实施工作。
(七)指导道路运输站场运营和站务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质量信誉考核及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检测、评估工作。
(九)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服务工作。
(十)负责营运机动车辆的技术和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事务性工作。
(十二)负责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三)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全县道路运输战备的运力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客运行业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通航水域运政、运价、运输市场、港口、码头、船舶的管理服务工作及航道、码头、运输场站修建和维护的管理服务,并处理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纠纷,征收航务各项规费;船员(水手)技能培训、教育、考核、审验、发证;船舶监督管理、船舶检验、水运应急物资储备及抢险。受理并处理举报及投诉;负责水路行政许可的现场踏勘和许可前期的综合性事务,调查处理水上交通海损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纠正违章,征收海事各项规费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分析我县货运市场存在的问题,强化运输管理,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为客货运周转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围绕四好农村路,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近三年来的建设项目滚动计划。计划实施国华镇、三江镇交通综合服务站,改造普济客运、木门三合园区、南阳站村级物流点以及沿线村级招呼站建设,为三级物流体系打下基础。
三是为进一步解决乡镇未开展寄递物流业务问题,拟定乡镇网点选址和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交邮融合工作。
四是目前雅化集团准备利用原化工厂厂区改建成物流园区,争取2023年项目落实落地,完成物流园区建设。
五是为弥补“三定方案”存在的不足,力争在2023年完善中心内设服务机构,促使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管理。
六是继续做好道路运输及维修行业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安排部署2023年信誉质量考核及安全评估工作。
(三)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旺苍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9名,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事业人员19人。固定资产总额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712936.0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6694.8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71293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2936.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42287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936.00元,占63.59%;项目支出1539800.00元,占36.4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2936.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6694.8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293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8736.00元、国防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293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16694.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8736.00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4125.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2091283.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费和办公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0693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22059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8936.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8936.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7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14700.0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2022年预算0元无变化。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 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 2.4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4万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