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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346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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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一是承担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秩序等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承担全县通航水域的水陆交通运输及辅助业、航道、港口、船舶设计及修造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二是承担全县境内国省县道公路路政执法,对各类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行为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三是承担全县职责范围内重点公路(含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及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四是负责对职责范围内重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五是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六是指导乡镇交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七是按规定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八是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协调配合全县跨区域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转办交案件的查处。九是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及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十是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工作。十一负责行政执法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科技治超工作。十二是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是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重点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年学习的重点,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二是全面加强客运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道路客运(旅游包车)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进站经营、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加强货运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联合执法检查,严查源头企业不按规定装载、未规范建立车辆出场台账、使用不合格车辆等违法违规行。四是全面加强路产路权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国、省、县道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涉路违法案件。五是全面加强水路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水上交通执法工作。六是全面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全县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督率达100%,单个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5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7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6人)。固定资产总额408.21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2050441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95207元,主要原因临聘人员经费纳入预算、退休人员慰问金纳入预算、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以及人员保险公积金工资等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20504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0441元,占95.8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元,占4.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2023年支出预算12050441元,其中:基本支出7890441元,占65.48%;项目支出4160000元,占34.5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5044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95207元,主要原因临聘人员经费纳入预算、退休人员慰问金纳入预算、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以及人员保险公积金工资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04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50441元、国防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5044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79520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临聘人员经费纳入预算、退休人员慰问金纳入预算、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以及人员保险公积金工资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50441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0185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慰问金。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936412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础绩效、工资、保险、福利费、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和办公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27512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56101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90441元,其中:人员经费73844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06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29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大队公务接待费预算96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于执行接待上级部门节前安全检查、超限检测站运行情况检查等接待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大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计划用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开展。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大队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500000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00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6000元,比2022年预算517000元减少11000元,减少2.17%,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58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80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