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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大两镇 点击量:109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公务员2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901.59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接续发展;二、把握民生改善关键点,保障基础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积极抓住城乡统筹发力点,注重农村优质发展,夯实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四、抓牢安全稳定工作,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地灾防治、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全力保障安全稳定;五、整治基层治理薄弱点,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效能,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2023年收支总预算1014399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764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01439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0143999元,其中:基本支出7421099元,占73.16%;项目支出2722900元,占26.8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4399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7512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养老保险、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增加和预算了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5653元,占44.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609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278458元,占2.74%;农林水支出3883880元,占38.29%;住房保障支出531399元,占5.2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010060元,主要用于:政府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115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和纪检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6076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8533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41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8100元,主要用于:对村在职、离职干部补助、村办公经费和村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31399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21099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709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44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28000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3%,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车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六、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七、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结转支出: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日常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日常管理服务事项支出及管理人工开支。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八)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用于: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主要用于:人代会召开及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主要用于:全镇招商引资。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主要用于污染治理、污水处理等项目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救援(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支出。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