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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工业园区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B-9-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409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本项目位于广巴高速西出口与G542 交汇处,在城市交通较发达地段,并且在西出口附近有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及中国西部(旺苍)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区,企业规模较大,车辆使用率高,由于该出口附近没有停车场,停车位的需求量大,导致大部分车辆乱停乱放,阻碍道路交通,造成了很大的交通隐患。为了提高道路资源综合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此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车辆停放。

规划修改背景

由于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内工业用地占比较大,在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布局中没有规划停车场用地,工业园内大型企业居多,导致货车停放困难,阻碍交通,影响货运进出效率极低,且从旺苍西高速出口和G542广万路出入的进城货运车辆的停车问题明显,为了更好地服务周边企业货运进出及过境车辆停放、休息,为了提 高道路资源综合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特提出本项目的实施。

其用地需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不符,故从实际发展需求出发,需要对该用地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旺苍工业园区煤资源综合利用功B-9-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

规划修改内容

将原控规中B-9-8 地块周边等共计4.0460 公顷(60.69 亩土地)由原M2工业用地调整为B29其他商务设施用地与城市道路用地,因此原B-9-8地块编码调整为B-9-8、B-9-9。B-9-8用地性质不变,除面积减少外,地块编码与用地性质均不变,调整后地块编码为B-9-9,用地性质为B29其他商务设施用地(3.5091公顷)及城市道路用地(0.5369公顷)。

规划论证结论

本项目不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不违背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项目对区域能源基础设施改善,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在公共利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均可起到正向的、积极的作用。并根据《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 试行版)》中的相关要求,参考项目建设意见书及选址论证方案,结合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分析,确定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配套设施

B-9-9

B29

其他商务设施

用地

3.5091

≤0.6

≤10

≥12

≤10

门卫室、公厕、垃圾收集点

城市道路

城市支路,面积0.5369公顷,路基宽度≤18m,速度20km/h,双向两车道。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