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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四抓手”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
发布时间:2023-02-23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360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抓规划许可,严格规范零售网点建设。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科学合理在全县范围22个乡镇规划152家零售网点,由零售户自愿申请、乡镇初步审查验收、县应急管理局带领专家核查把关的顺序,严格要求,层层审批,最终审核上报发证,零售网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面规范建设标准建设进行打造,结合全县实际,做到统一专营标识、统一专车配送、统一安全制度、统一安全条件、统一市场管理、统一规范店面。

二是抓排查整治,努力规范安全经营行为。为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促各零售网点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排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52家,排查隐患87条,整改87条。结合零售网点换证现场核查机会,组织专家排查零售网点15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8条,督促各零售户全面完成整改,努力规范安全经营行为。

三是抓文明劝导,全面做好禁燃禁放工作。重新规划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加大禁放区内禁燃禁放安全管控,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全县36个企事业单位260余人参与到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文明劝导,同时由县公安牵头,相关执法部门40余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老城区、新城区和马家渡开展巡逻执法检查,全面做好禁放区内禁燃禁放工作。

四是抓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县应急部门牵头,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参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零售网点65家,发现问题隐患27条,督促全面完成整改,对零售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5起,共处罚金1.71万元,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县应急管理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