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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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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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旺<变>国用(2005)0495号 |
四川省旺苍县宏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旺苍县东河镇 |
269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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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旺<变>国用(2005)0496号 |
四川省旺苍县宏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旺苍县东河镇 |
138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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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Q03139、WQ03138 |
四川省旺苍县通用机械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旺苍县东河镇 |
/ |
52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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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