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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2023第011号)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305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旺<变>国用(2005)0495号

四川省旺苍县宏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旺苍县东河镇

2692.8

/

 

2

旺<变>国用(2005)0496号

四川省旺苍县宏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旺苍县东河镇

13818

/

 

3

WQ03139、WQ03138

四川省旺苍县通用机械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旺苍县东河镇

/

5248.2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