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富民贷?
“富民贷”产品是指通过银政合作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作为风险缓释措施,经县乡村三级联审推荐农户,县农行向符合条件农户发放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二、富民贷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贷款对象。县域内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农业银行基本准入条件,经县乡村三级联审推荐,并纳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分险范围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其中,已经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金融扶持政策而未还款的,不享受本政策。
(二)贷款条件。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农行旺苍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
(三)贷款额度。单户贷款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不得用于生活消费、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五)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生产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综合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六)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三、富民贷的申请流程
1.农户申请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户籍或生产经营)村委会提出申请(若农户直接向农行申请贷款,农行分支机构应将申请名单推荐给当地村委会),村委会履行农户初筛职能,对借款人信用度、生产经营情况等调查把关,所推荐的农户家庭成员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真实经营项目和资金需求,填制《“富民贷”申请审核推荐表》。
2.政府审核推荐。村委会根据农户申请开展实地调查,收集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和生产经营项目的真实性,上报至乡镇;乡镇对借款人生产经营项目进行合规性(包括用地、环保等)审查,审查后汇总上报至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对借款人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县农行移交《“富民贷”业务推荐表》,确保推荐农户符合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分险范围。
3.调查审批及贷款发放。县农行在村委会协助下,按照县农行有关制度规定开展贷前调查、农户评级、授信核定和贷款审批(其中,授信核定为20万元的,需报县政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协助农户完成签约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