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9月7日,县审计局对旺苍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拘留所迁建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竣工结算价款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情况。旺苍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拘留所迁建项目经旺发改〔2016〕326号、旺发改〔2016〕327号批复同意修建,新建看守所监舍、武警中队营房及配套附属工程,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项目估算投资6550万元;新建拘留所监舍及配套附属工程,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项目估算投资126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二)项目财政评审情况。2018年4月,旺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财评金额4490.63万元。2020年3月,旺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设备用房、犬舍、室外排水及化粪池评审报告,财评金额108.95万元。
(三)施工招投标情况。经公开招标,2018年4月确定四川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施工合同签订情况。2018年6月,旺苍县公安局与四川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4244.67万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五)项目开竣工及验收情况。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2021年6月,旺苍县公安局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六)工程竣工结算办理情况。旺苍县公安局办理的竣工结算总价为5051.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旺苍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拘留所迁建项目履行了相关基本建设程序,该迁建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旺苍县看守所、拘留所监管设施的落后状况,提升了监所的整体形象,增强了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了监所为拘押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水平,树立了监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提供了保障。但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超期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未及时备案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36万元;
(二)超期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三)超合同工期;
(四)竣工验收报告未及时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736万元的问题,建议县公安局及时纠正原结算金额,据实办理工程结算。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实施。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公安局已纠正原结算金额,据实办理工程结算。今后提前谋划项目实施计划,按规定工期完成。旺苍县公安局及时在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