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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颐养园建设项目一期(旺苍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12-30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331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1月9日,县审计局对旺苍县颐养园建设项目一期(旺苍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项目建设管理、竣工结算价款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017年1月5日,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旺发改〔2017〕201号文批复同意建设旺苍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医院住院综合楼20596平方米,新增床位200张,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二)项目财政评审情况。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了旺财评预〔2017〕15号评审报告,审定金额为52301648.00元。

(三)施工招投标情况。2017年5月3日,经公开招标,确定成都瑞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5月12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施工合同签订情况。2017年6月8日,旺苍县中医医院与中标单位成都瑞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46710575.00元,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

(五)项目开竣工、验收及实施情况。该项目于2017年6月10日开工。2020年12月9日,经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实施完成了建筑面积20681.78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6035.80平方米,地上十一层、建筑面积14645.98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设室外砼地坪、雨污管网、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六)工程竣工结算办理情况。旺苍县中医医院委托四川绍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于2022年8月13日出具了川绍造旺〔2022〕字第12号审核报告,审定金额60703349.17元。

审计结果表明,旺苍县颐养园建设项目一期(旺苍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程序。该项目的建设大幅提升了办医条件,加快了中医院提档升级,促进了中医事业的发展。使我县公共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居民就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报告未备案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发布的投标最高限价中不可竞争费与财政评审控制价的不可竞争费不一致;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三)超合同工期;

(四)未严格按程序履行工程变更手续,变更程序倒置;

(五)竣工验收报告未备案;

(六)多计工程价款2472069.4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多计工程价款2472069.44元的问题,建议县中医医院据实办理工程结算。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充分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程序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尽快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中医医院按审计核实金额办理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