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4月20日,县审计局对旺苍县2020年至2021年度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招标采购、验收及工程结算办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实施完成情况。2020年至2021年度县水利局共实施4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2020年实施15座,共涉及木门镇、嘉川镇等9个镇15个村,2021年实施26座,共涉及白水镇、东河镇等10个乡镇25个村。审计核查表明,2020年度实施15座水库均已全部完工,其中3座水库办理完成竣工结算;2021年度实施的26座水库已全面完工21座,完成主体施工5座。
(二)项目资金筹集及整合情况。上级部门共下达旺苍县2020年度和2021年度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7806万元,其中:2020年涉及2244万元,2021年涉及5562万元。均为中央预算内水利发展资金。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3月31日,旺苍县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共计使用资金24368518.46元,其中:2020年支付资金11364922.57元;2021年支付资金13003595.89元。
(四)项目资金结存情况。截止2022年3月31日,旺苍县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共计结存资金37397681.54元,其中:2020年结存资金3135077.43元,2021年结存资金34262604.11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水利局实施的2020年至2021年度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履行了相关基本建设程序。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消除了水库病险隐患,恢复了蓄水能力,减轻了防汛安全压力,保障了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但部分工作仍需规范完善,存在监管不到位,未按设计标准施工、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不符规定;
(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和审定;
(三)安全鉴定评估组成人员不符合规定;
(四)个别项目设计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
(五)超合同工期;
(六)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按时缴纳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规范;
(九)监管不到位,未按设计标准施工;
(十)未按规定发布公告;
(十一)同一专家评审组对多个项目进行评审;
(十二)监理采购谈判小组组成人员不符合规定;
(十三)未按规定时间公告合同;
(十四)未按规定购买社会服务;
(十五)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
(十六)将其他费用直接纳入工程竣工结算,涉及金额65900元;
(十七)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控制价直接计入工程竣工结算,涉及金额333600.00元;
(十八)审核把关不严,结算办理不准确;
(十九)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3734754.68元;
(二十)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264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对县水利局提出以下审计调查建议。严控工程建设质量,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全面排查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对排查出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及时组织验收和办理结算,加强结算审核把关,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利局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旺水发〔2022〕27号),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建设质量全面排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全部拆除重建,通过整改的14座水库已全面完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县水利局通过印发《水利项目招标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旺水发〔2022〕56号),进一步完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于结算办理不准确等问题,县水利局严格按照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落实工程造价的严格把关,现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