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6月22日,县审计局对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2021年度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开源公司等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县供销社2021年初结转和结余1249709.17元,收入总计4342209.17元;支出总计3158902.38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963.68元,项目支出840938.70元。2021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342209.17元,本年支出合计3158902.3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83306.79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供销社资产合计1388230.27元,负债合计968070.95元,净资产合计420159.3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供销社2021年度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仍存在结余财政资金未上缴财政、账表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专项资金结余45103元未及时上缴。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
(三)科目设置未细化。
1.财务系统中工资福利支出科目设置未细化。
2.大平台未设置相应经济科目。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责成县供销社立即整改;对专项资金结余45103元未及时上缴,责成县供销社及时上缴财政。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供销社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供销社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