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审计组于2022年4月19日至7月20日,对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1.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合计39965787.98元,支出合计18309227.5元,年末结转结余21656560.48元。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底,资产总额102782242.24元,负债总额82944074.65元,净资产总额19838167.5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的范围内,根据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提供的2021年度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有关会计资料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组依照现行国家财政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我们认为该局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全年的收支情况,财政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收取解说费12993元。
2.现金管理混乱。
3.未计固定资产账114980元。
(二)其他方面
1.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
2.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责成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立即整改;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服装道具的出租出借情况、今后应严格审批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情况,并对以前出租的场地收取租金并上缴财政,对出租服装道具收取的租金全数追回并上缴财政。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