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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708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关于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县政府办 县发展和改革局


近年来,在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双重作用下,国有粮食企业一度远离大众视野,形成了一个较为封闭、自我管理的领域。同时,由于粮食行业改革不彻底,管理机制不健全,致使外部监管缺位乏力,内部监督缺失走空,导致低收高转、以陈顶新、“转圈粮”等问题时有发生,国有粮食企业已经从原来的“香饽饽”变成了举步维艰的困难企业,亟需摆脱监管乏力的困境,重新焕发活力生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一、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现状

旺苍是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和粮食产量大县,2017年以来历经数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目前保留和重组了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旺苍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县属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承担中央、省、县三级政策性储备粮油储备、余粮收购、应急加工、市场保供等职能,同时承担全县23个乡镇应急粮油供应和全县军粮供应任务。企业现有各类人员147人,其中,在岗58人、内退23人、待岗14人、供养人员52人,有收储库区8个,铁路专用线380米,有效仓容量5.8万吨、罐容量730吨。全县现库存各类粮油3.703万吨,其中,政策性储备粮食3.64万吨、油630吨。企业主要收入来源为政策性粮油储备费用及国有资产租赁收益,年收入约400万元左右,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余额10722.83万元。截至2021年底,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拥有资产总额14969.5万元、负债总额10379.6万元。

二、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监管合力尚未形成。自2017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原县粮食局职能整体归并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且仅设立1个涉粮业务股室,定岗定员2至3人,负责全县粮食流通执法监管、收购、储存、应急调控等多项业务管理工作,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监管职能难以履行到位。同时,粮食领域监管虽涉及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但目前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每年对政策性储备粮油开展入库数量质量验收外,其他县级行政职能部门在各自应履行监管职能的大小春粮油收购、加工粮食、进口粮食监管等环节中均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问题,看似多部门参与,实则未形成监管合力,导致出现监管盲区、监督缺位的现象。

(二)专技人才支撑不足。目前,县属国有粮食企业从业人员总量较多,但绝大多数从业多年,年龄结构老化,50岁以上的职工占比高达87%以上,且随着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专业保防技人员和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将会逐渐减少,导致企业缺乏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专技人才。同时,由于收支差口大、工资待遇低等因素,80%以上的职工月收入仅有2500元左右,难以吸引高素质专业技术和企业管理人才就职,人才兴粮支撑严重不足。

(三)历史债务难以化解。全县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经过数轮改革,在企业个数、人员分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企业退休人员部分补贴、遗属生活费、离岗待退人员供养、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历史遗留债务尚未得到有效化解,3家县属国有粮食企业每年承担企业退休人员部分补贴、遗属生活费、离岗待退人员供养等费用就高达100余万元,累计欠缴社保费用高达1700余万元,积累职工债务500余万元、社会债务2000余万元,大量遗留问题和沉重的债务包袱,导致企业难以实现轻装上阵。

三、加强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建议督促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的政策性、政治性、公益性等特征,结合全县粮油产业发展实际,将政策性职能从原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剥离,组建单独从事政策性粮食储备的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储备、应急保供、救灾、军粮供应管理等职能职责,并实行账务独立核算,真正实现企业化管理。同时,根据政策性粮食储备规模,在确保企业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全面核算所需人员费用、运行经费等成本,并重新核定储存补贴和轮换费用标准,政策性粮食购销价差盈余和亏损每年一品迭,两年进行一审计,品迭后的盈余部分计入下一年度,亏损部分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核实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级财政承担亏损部分。

(二)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建议督促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发展和改革(粮食)、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督查监管机制,加快粮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粮食”,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推进粮食管理和承储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统一监控网络,加快构建粮食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确保国家、省、市、县粮食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粮食储备过程的穿透式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

(三)进一步推进“人才兴粮”。建议督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领域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专项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培养储粮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制定粮食领域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完善人才引进保障措施,严把学历关、专业关和年龄结构关,逐步改善人才梯队结构,有效解决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人才缺失等问题。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的绩效考核,将考核奖励向重点岗位、特殊人才、业绩突出者倾斜,切实营造“凭业绩吃饭”的积极工作氛围。

(四)进一步化解遗留债务。建议按照“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在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的基础上,督促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所有债务逐笔进行清理核实,厘清债务性质和形成原因,将因体制改革以及政策性储备等原因形成的债务从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剥离,由县级财政进行核销或者设立专账专户挂账处理,逐年进行消化;对企业经营性债务以及其他债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随资产划转至其它县属国有企业逐步进行化解。同时,建议充分运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和制约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粮食领域出现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