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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9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量:725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696号)要求,现将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县级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涉农收费和价格进行梳理和补充完善,在单位网站和收费窗口进行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到乡镇、村组,做到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县发展改革、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监督管理,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收费

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卫生健康部门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元/人.次

16(含检测试剂),其中混合3.5(含检测试剂)

个人

 川财规﹝2020﹞12号,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广发改﹝2022﹞257号。


公安

部门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元/证


居民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0

2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40

3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0

自然资源部门

不动产登记费

元/件

80

个人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民政

部门





殡葬基本服务






1

遗体接运

元/具/小时

60-90

个人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旺价〔2007〕86号,旺价〔2007〕53号 

普通殡仪车60元,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高档殡仪车90元,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5元

2

遗体存放

同上

6/10

 同上

组合柜6元,单柜10元

3

遗体火化

元/具

120/800

 同上

普通火化炉120元,高档捡灰炉800元

4

骨灰寄存

元/年

40

 同上


教育

部门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元/生

60

  学生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





1

学费

元/生.期


280/340/460 /12000

广府函﹝2001﹞108号,旺发改﹝2022﹞156号

每生每期一般高中280元,市级示范高中340元,省级示范高中460元 ,旺苍博骏公学12000元。

2

住宿费

旺苍职业中学、旺苍东城中学480,旺苍中学500。旺苍县博骏公学600。

旺价〔2022〕155号,旺发改〔2021〕191号

收费标准在各学校门户网站和校园内公示

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

元/生.科

5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元/生.期

一至五星级分别为860/960/1060/1160/1260

旺价﹝2016﹞23号

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幼儿园760元/生.期

水利

部门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元/年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价费字﹝1992﹞452号,

计价格﹝1994﹞400号,

财综﹝2012﹞97号,

财税﹝2014﹞101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农业部门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1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1)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渔业产值的0.1-0.2%

(2)

实际水面500-1000亩

渔业产值的0.3-0.4%

(2)

实际水面30-100亩以上

渔业产值的0.5-1%

2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1)

江河渔船

年总产值的2-3%

(2)

水獭、鱼鹰渔船

年总产值的4-5%

(3)

跨省(市)作业渔船

年总产值的6-8%

3

网箱养殖

1-3元.㎡/年

附件2                                  

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供电部门

居民生活用电

元/千瓦时

由电网企业公示

居民

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执行四川电网统一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政策

水利部门

农业灌溉用水

元/立方米

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粮油作物水价0.15元/m3,经济作物、养殖业和其他用水0.17元/m3。

农户

 旺价〔2017〕90号

 超定额10%以下的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02元,超定额10%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04元

广电部门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元/户.月

22-23

居民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县城区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民政部门

基本养老服务


床位费150-200元/床/月,特级护理费720元/月,公杂费75元/月;一级护理费360元/月,公杂费65元/月;二级护理费360元/月,公杂费65元/月;三级护理费180元/月,公杂费55元/月。

个人

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旺价〔2008〕128号

向自费代养人员收取

殡葬延伸服务


殡葬机构公示

个人

价格备案


公墓维护管理费

元/年

普通墓:单墓30元/年,双墓35元/年;中档墓:单墓35元/年,双墓40元/年;高档墓:单墓50元/年,双墓60元/年。

个人

旺价〔2015〕53号

旺发改〔2019〕163号

公益性公墓

教育部门

高中教材费

元/生.期

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学生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代收费

高中作业本费

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教辅教材费

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公办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元/课时

县城区3.50,农村地区3.00。

学生

旺发改〔2021〕162号

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