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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2004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图解: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旺府发〔2022〕8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旺苍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旺苍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10月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背景与形势……………………………………………2

第一节“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评估 …………………2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2

二、“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3

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5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5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

第二章“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目标…………………7

第一节规划总体要求…………………………………………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主要目标……………………………………………………9

第三章建立环境空间管治体系,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布局…11

第一节生态保护红线…………………………………………11

第二节水环境控制单元………………………………………12

第三节大气环境分区…………………………………………13

第四节环境风险防控分区……………………………………14

第四章完善低碳产业体系,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格局………15

一、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15

二、发展壮大高质高新产业……… …………………………16

三、推进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17

第五章健全质量核心管理体系,打造优质人居生态环境 …17

第一节精准施策,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17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中长期战略路线图………………………17

二、优先保护饮用水源…………………………………………18

三、加快消除黑臭水体…………………………………………19

四、完善污水处理设施…………………………………………20

第二节协同控制,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20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中长期战略路线图……………………20

二、深入开展VOCs污染治理 …………………………………21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22

四、推进面源污染控制…………………………………………23

第三节分类管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23

一、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中长期战略路线图……………………23

二、开展土壤环境详查…………………………………………24

三、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24

四、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25

五、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修复……………………………………26

第四节系统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6

一、筑牢生态安全格局…………………………………………26

二、巩固森林生态屏障…………………………………………26

三、推进脆弱区生态修复………………………………………27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27

第五节加大力度,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28

一、创新农村环保工作机制……………………………………28

二、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9

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0

四、深化农业污染综合防治……………………………………31

第六章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底线…32

第一节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32

一、实施环境风险分类管理……………………………………32

二、规范环境风险日常管理……………………………………32

第二节推进化学品规范化管理………………………………33

一、全面开展化学品行业风险评估……………………………33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33

第三节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34

一、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34

二、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35

三、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35

四、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35

第四节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36

一、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36

二、强化涉重企业管理…………………………………………36

三、加强重金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36

第五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36

一、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36

二、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37

第七章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37

第一节强化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37

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37

二、提升环境执法能力…………………………………………38

三、提升环境应急能力…………………………………………39

四、提升环境宣教能力…………………………………………39

五、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40

第二节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40

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40

二、深化环保基础管理制度改革………………………………41

三、健全生态环境市场体系……………………………………41

四、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41

五、健全社会多元共治机制……………………………………42

第八章强化规划实施支撑体系,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42

第一节实施重大工程…………………………………………43

第二节强化保障措施…………………………………………43

一、加强组织领导………………………………………………43

二、完善投入机制………………………………………………43

三、强化评估考核………………………………………………44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旺苍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城乡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县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不断筑牢。在此基础上,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绿色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家园的重要举措。

绿色生态是旺苍最大的优势,也是旺苍发展最重要的战略依托。“十四五”期间,旺苍县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思路,聚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实施环境优化工程,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利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巩固提升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聚力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旺苍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聚焦打造生态文明典范,明确了推动实现碳达峰、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及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的路径和举措,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实施,将为“红色旺苍、中国茶乡”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第一章 背景与形势

在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后疫情”时代的背景下,旺苍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的冲刺阶段。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的态势下,必须深刻认识到绿色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要牢牢把握历史性机遇,全力打造“红色旺苍、中国茶乡”。

第一节“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评估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旺苍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按照《旺苍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旺苍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整体实施情况来看,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指标。“十三五”以来,旺苍县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呈逐步改善趋势,环境空气达标率总体提高近10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逐年降低。

2.水环境指标。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县域无劣Ⅴ类水体,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东河流域(旺苍段)水质保持Ⅲ类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指标。编制《旺苍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执法,县城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交通噪声明显改善。

4.固体废物指标。旺苍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总体良好,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规范处置各类危险废物549吨。

(二)总量控制指标

1.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十三五”以来,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通过加大环保投入、关闭落后产能等措施,全面完成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行业流域性指标。“十三五”以来,加大电力、水泥、焦化、砖瓦等企业监管力度,通过实施除尘改造,大大降低烟粉尘排放量。

3.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零增长。“十三五”以来,县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未发现重点区域存在涉重污染源。同时,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全县无新建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三)生态保护指标

1.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规范化建设自然保护区。十三五期间,全县自然保护区面积未减少,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3.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完成64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旺苍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转型发展期,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又不断增加新的压力,发展与环境质量要求矛盾依然存在。

(二)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较大。旺苍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减排空间小,在现有环境质量优良水平上进一步提升难度大。省、市对旺苍县下达的主要河流水质全为Ⅲ类及以上,流域污染防治任务繁重,提升至Ⅱ类水质压力较大。土壤污染防控体系尚不健全。

(三)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任务重。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仍然不高,县城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较低、雨污分离效果不好。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艰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管控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低。城乡环保投入不足。

(四)农村饮用水安全亟待加强。旺苍县地处山地向盆地过渡地带,乡镇及村庄分布面广,地形地貌复杂,大部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就地溪沟、塘堰和浅层井,农村种养业等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五)环境应急处置压力较大。旺苍县位于川陕结合部,交通网络纵横交错,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不足,环境应急处置压力大。环保队伍和环境监管能力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薄弱。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挑战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环境压力进一步增大。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保压力日趋增大,加之国家、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更加严格,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形势严峻。我县大部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就地溪沟、塘堰或浅层井等,但因农村种养业等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加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水源保护任务十分繁重。三是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任务重,环保投入压力大。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成率偏低,配套管网还不完善,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还存在污水收集率不高的问题,需要尽快建设完善污水管网设施,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压力较大。四是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十三五”期间,虽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能力达标建设,但总体来看,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环境统计、环境宣教、环境信息化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仍然较为落后,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执法取证、在线监控、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尤为缺乏。五是总量减排任务繁重。“十三五”期间,我县虽然全面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但因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较大,加之近年来项目加快建设和城镇化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大幅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压力依然巨大。同时,因畜禽养殖规模小而分散,污染治理成本较高,减排工作压力较大。

(二)机遇方面。旺苍县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省、市在“十四五”期间将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多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第二章“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目标


立足于旺苍县中长期环境形势,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体系为手段,以建立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力打造经济繁荣、功能协调、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红色旺苍、中国茶乡”。

第一节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民共建共享为目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绿色发展驱动力,积极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全力打造环境优美、健康安全的自然生态系统,为“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建设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环境优先战略,推进分区分类管理,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以人为本,环保惠民。以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空气雾霾、黑臭水体、环境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强化环境监管与治理,全力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三)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协调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协同治理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环境污染,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目标要求,建立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显著控制,突出环境问题根本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新成效。经济绿色化程度大幅提高,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小康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5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93%以上,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保持在100%,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生态系统功能稳步增强。到2025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达到省下达目标,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省、市下达目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省、市下达目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9.12%。环境绩效水平持续提升。单位GDP能耗、GDP用水量下降,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完成市下达指标。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25年,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放射性废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二)主要指标。旺苍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共分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风险、生态保护与建设、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五大类,包含12项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生态环境质量

空气

质量

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4.5%

≥93

约束型

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浓度(ug/m3)

57

PM10≤50

约束性

县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浓度(ug/m3)

30

PM2.5≤30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县级

100

100

约束性

乡镇

100

100

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

≥95

约束性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0

约束性

生态状况

森林覆盖率(%)

≥69.12

≥69.12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1426.59

≥1497.63

约束性

县城区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5.02

省市下达

预期性

污染防治

总量减排

氮氧化物削减量(吨)

2.2

550

预期性

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

121

820

预期性

氨氮削减量(吨)

12

45

预期性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吨)

10

100

预期性

污染防治水平

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100

100

预期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

100

预期性

县城区污水处理率(%)

85

98

预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100

预期性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

辖区内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下降(%)

100

100

预期性

五年内放射源安全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废旧(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贮率(%)

100

100

预期性

生态保护与建设

生态保护红线比例(%)

17.6

省市下达

预期性

湿地保有量(万亩)

0.8789

0.7382

预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34.7883

34.7883

预期性

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

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按期完成

市下达

预期性

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

按期完成

市下达

预期性


第三章建立环境空间管治体系,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立足于区域自然生态特点和资源禀赋,严格落实环境空间分区管控,构建基于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控制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环境风险防控分区的环境空间管治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引导约束城乡建设空间布局,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效率,构建旺苍绿色空间新格局。

第一节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有序推进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实现一条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到2025年,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第二节水环境控制单元

在四川省“水十条”水生态控制单元的基础上,结合集水区边界、县乡镇两级行政边界,根据省级水质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控制单元内主要污染源类型、控制单元内主干水体水质现状等,按照分类管控的要求对不同类型分区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

一、源头水涵养区。区域内森林覆盖面积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较多,人口、工业少,水环境质量优良。主要目标是提高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强化陆域生态屏障,减少人为活动对源头水的干扰。管控措施:在源头水涵养区内,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以嘉陵江上游东河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建设,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种及其生存环境、原生生态系统。

二、水环境维护区。区域内有部分林地分布,镇村较多,农业、工业有一定规模,水环境质量良好。主要目标是维护良好的水环境质量,坚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协调发展。管控措施:严格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污染行业发展,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入驻产业,强化产业环境管理,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管理措施,建设集中的供能设施和环境基础设施,引导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型产业发展,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产业结构和体系。

三、水环境重点改善区。区域内林地面积较少,人口、工业密集,对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主要目标是保持区域水环境质量稳定并持续改善。管控措施:重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到2025年,全面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

第三节大气环境分区

根据县域空气资源、超标统计、人口分布和聚集敏感等要素的评价分析结果,将全县大气环境划分为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保护提升三类。

一、重点管控区。该区污染物排放现状浓度较高,已基本没有环境容量。管控措施: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的新增污染物排放实施倍量替代,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高污染锅炉。对区域内已建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内领先,在所有行业实施最佳可行性技术,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二、一般管控区。该区空气资源禀赋较差,大气污染物浓度较高。管控措施: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的新增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替代,其中重污染行业实行倍量替代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和负面清单,全面禁止新(改、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高于全省排放强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建设。提高重点行业大气排放标准,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保护提升区。该区污染物现状浓度较低,空气资源禀赋相对较好,受周边污染源影响也相对较小。管控措施: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区域内产业合理发展和布局,落实产业准入和投资强度要求,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第四节环境风险防控分区

通过风险源危险性、风险传输性和风险受体敏感性评价,将旺苍全域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级环境风险区域,整体而言,环境风险空间差异较大,呈现中部高外围低的分布态势。

一、高风险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风险源数量较多且相对集聚,大部分风险企业分布于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较为薄弱,且工业布局结构风险明显,属于环境风险源头防控的重点地区。管控措施:应针对工业园区以及具体企业主要风险物质类型和分布特征,制定优先控制名录,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风险评估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利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管控,优化高风险产业布局。

二、中风险区。区域风险企业零散分布,但总体数量较多,同时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分布较为广泛且面积较大,环境风险敏感性较强,人均GDP不高,对环境风险损害缺乏完全的支撑能力,环境风险次于高风险区,主要面临风险现状调查缺失、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薄弱、风险基础信息不足等问题。管控措施:基于主要风险成因,着重完善基础能力支撑,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提高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三、低风险区。风险企业数量较少,且零散分布,风险程度较低,属于低风险区。但由于环境敏感受体分布较为广泛,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较为薄弱,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源一旦遭受损害,将严重威胁生态和人居环境。管控措施:以对人体健康影响为切入点,开展污染源和环境敏感点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等单位的应急联动,开展环境应急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科技支撑能力。

第四章完善低碳产业体系,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于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实行差异化的环境准入约束条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提高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性,构筑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先进制造业蓬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的产业发展新局面。

一、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行生态设计,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发展环保、节能、高附加值产品,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向品牌效益型转变,提升产品档次,拓展发展空间。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水耗相比2020年分别有所降低。加强低碳技术应用,抓好建筑材料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提高建筑节能标准,通过财税补贴、政策倾斜等手段推广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绿色建筑和建材。加强对废弃物二次利用过程的监控,防止污染物再次产生和排放。

二、发展壮大高质高新产业

(一)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促进新材料、清洁能源等产业集约集聚发展,积极推进智能装备项目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优化旅游空间布局,构建休闲旅游产业带、生态旅游产业带、红色旅游带等特色旅游体系,加强智慧旅游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电子商务系统、旅游交通设施、休闲空间设施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对生态脆弱区、敏感区、资源核心区的资源保护,做好景区、旅游设施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工作,促进绿色低碳与生态旅游的协调发展。

(三)着力推进生态农业。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健全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采取种养结合、牧渔结合、沼气发酵等途径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体验农业、观光农业,建设一批集体验、休闲、观光、娱乐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

三、推进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

(一)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对重点行业、园区的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作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推进重点园区绿色化改造,加大专业园区或基地的清洁生产力度,集中连片推广先进的行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设备,着力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

(二)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强化回收网点体系建设,增强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和加工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各种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建立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推进废弃物生态化处理和生产资料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工业行业的“三废”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创建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第五章健全质量核心管理体系,打造优质人居生态环境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等多领域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打造生态系统健康安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体健康充分保障的优质人居生态环境。

第一节精准施策,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中长期战略路线图

以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工业等污染源控制为重点,落实“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管理,保护“优水”,治理“劣水”,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开展水生态修复试点,稳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十四五”期间,以饮用水源、主要地表河流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以化学需氧量、氨氮为主要控制因子,重点加强氨氮负荷削减,重点控制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和工业污染源排放。推行基于环境质量改善为目的的总量控制手段,推进水生态控制单元分类管理,优先保护饮用水源。深入实施“一河一策”,全面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快完善县城、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建设,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配套污水处理能力,强化重点工业行业清洁化改造,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到2025年,全面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十四五”期间,以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地表河流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继续推进氨氮负荷削减,主要控制对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纳入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源保护,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逐步过渡至分流制,重点区域实施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深度处理工艺,推动畜禽养殖生态化发展,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二、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强化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继续优化调整取水排水格局,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相对分离与协调和谐。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设施及污染源一律清除,严禁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工程;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取缔所有直接排污口,现有企业应制定限期整治、清拆方案,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治达标的,必须关停并迁。对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河流、水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完善乡镇级水源地周边一级保护区隔离网、界桩等保护设施建设。

加大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风险污染源、水源水质和水厂进水全过程安全预警体系。有条件的乡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物毒性实时监控,有必要的水源地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水库型水源藻毒素等监测。完善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开展水源地周边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水源地风险源台帐。定期开展水源地周边风险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闲置、废水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的违法行为。“十四五”期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县内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三、加快消除黑臭水体

以建立长效机制、恢复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对黑臭河段沿线排污口、主要排污来源、雨污水管网分布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采用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清水补给等多种方式,限制水污染物新增量、削减已有存量,严格控制黑臭水体纳污总量,增加河涌天然环境容量,系统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面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

四、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优先完善污水管网,重点提高中心镇、重点镇、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区周边镇和产业转移园区的污水收集能力。加强新建、扩建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的原则,扎实推进新建、扩建设施的污水管网收集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营。城镇新建区要求按照雨、污水分流制进行设计。完善老城区截流合流制排水体制,近期完成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建设,远期结合城市道路改造,逐步过渡改造为分流制。持续提升县城区及中心镇、饮用水源所在乡镇和重要一级支流沿河镇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县城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作。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第二节协同控制,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中长期战略路线图

实施臭氧与PM2.5协同控制,深入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继续优化能源结构,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全面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1—2022年,以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为目标,以PM2.5和O3为重点控制因子,以面源、固定源和移动源为重点防治领域,着力推进电力、锅炉、钢铁、工业VOCs、机动车等重点排放源的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高污染锅炉综合整治,强化工业VOCs治理,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及机动车排放管理,实现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3%以上,PM2.5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2023—2025年,以推进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业务化、精准提升空气质量为目标,以PM2.5和O3为重点控制因子,以面源和移动源为重点防治领域,重点防治污染源逐步向工业VOCs、非道路移动机械转变,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全面开展工业VOCs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深入开展VOCs污染治理

(一)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排放治理。全面开展工业源VOCs排放企业调查,制定旺苍县VOCs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家具制造、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表面涂装、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鼓励引导企业采购和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采用低VOCs排放技术工艺。强化生活服务业VOCs污染控制。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漆和胶粘剂,室内装饰用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鼓励企业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性涂料。建立涂料产品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工程等,优先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优先选用“绿色施工”企业。积极推进商用及家用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严格管理干洗行业的溶剂使用,提高干洗用溶剂冷凝回收率,新建和改、扩建干洗行业项目必须采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再新增开启式干洗机,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二)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主城区内不得从事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油烟净化设施,县城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建立并完善跨部门联合查处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违法经营户。加强油品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VOCs排放治理,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督促经营单位做好本单位相关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工作和年度检测工作,保证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工作。车船等运输工具应设置油气回收接口,无法满足要求的禁止从事相关产品运输。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域和跨地区电子执法处罚,增加电子警察卡口,推进部门间黄标车数据的实时交换,提高电子执法准确率。加快提升车用成品油质量,全面供应符合国VI车用成品油。全面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测,综合运用现场抽检、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监督。优化交通结构,加快构建绿色交通管理网络,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推进面源污染控制

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县城建成区工地须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等防尘措施。强化县城区泥头车辆管理,采用密封式运输车辆或实施车斗严密遮盖,大力整治抛洒扬散现象。改进道路清扫方式,推行城市道路清扫标准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保洁水平。持续强化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禁烧,建立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措施,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深化测土施肥技术应用,减少化肥施用和流失,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氨排放。

第三节分类管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一、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中长期战略路线图。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为重点,全面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的分类管理推进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建立广泛适用、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全面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021—2023年,以摸清土壤环境情况、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为目标,查清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效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作,设定土壤单要素重点防控,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实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24—2025年,以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目标,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与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更新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动态管理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放利用负面清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常规污染物(镉、汞、砷、铅、铬等)及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为防控重点,全面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开展土壤环境详查。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对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进行环境排查,掌握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整合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等土壤环境调查结果,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三、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污染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对未污染的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自然资源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印染、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要结合本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到2025年,完成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定,并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四、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以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实现动态管理。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需开展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保障受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存在土壤环境风险的场地,经治理修复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禁止未经评估和达不到治理修复标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对于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场地,严控原址开发建设环评审批和流转、开发建设审批,杜绝毒地开发。到2025年,实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五、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梳理土壤治理修复地块清单,明确重大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有序开展及实施污染地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对各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进行比选,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探索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模式。严控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活动造成的二次污染,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处置,倡导绿色修复。加强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全面落实。到2025年,形成广泛适用、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

第四节系统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强化“三区六带”生态安全格局,加强“三区”即秦巴山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岷山区域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和米仓山—大巴山区域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三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推动清江河、东河、西河、厚坝河、木门河五大重要河流水生态保护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河流源头生态保护。

二、巩固森林生态屏障。构建区域林业生态圈,强化山水林田生命共同体理念,实施林业碳汇工程、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生态工程,推进林分改造,全面提升山地丘陵绿色生态屏障功能。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加快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绿化成果巩固等行动,构建申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全面落实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监测体系。

三、推进脆弱区生态修复。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旺苍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将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促进植被自然修复,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配套生产便道和水系,大力发展经果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综合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健全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责任机制,同步推进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加强矿区废弃地、尾矿库、矿区生态治理。增强灾害预警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抓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群策群防、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的综合治理和生态脆弱区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有序推进灾区生态修复。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工程,推进濒危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和野化放归基地建设,加强珍稀植物拯救性保护。强化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稳定和增加自然保护地面积,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相关计划,完成旺苍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形成详备完整的资源档案,坚持属地管理和原地保护,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禁违法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完善保护设施,严格保护好古树名木的原生地生长环境。大力发展使用乡土树种及乡土植物,加强就地保护,开展有计划的乡土树种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保护区功能,划定相应禁伐区,提高保护管理科学化。编制切合实际的乡土树种运用指南,为从事绿化、花木产业的苗木选择和应用提供参考,促进乡土树种产业化发展。

第五节加大力度,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创新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推进乡镇规划编制实施。以规划为龙头,按照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的要求,启动乡村建设规划和村镇规划编制,全力推进省级农村示范片、生态村镇、名镇名村等示范建设,全面实施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整治。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国家级、省级美丽乡村,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区。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统筹城乡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以县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建设为重点,增强基层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力量,构建乡镇环境监测监察网络。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专职人员和执法监管全覆盖,确保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加大资金、技术力量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农村环境监管智慧化水平。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模式,推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广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农村环保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农村环保公众参与新机制,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鼓励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环保工作。

二、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水源地警示标志设置工程和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依法征收工作,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或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一级限制种养殖等措施,减少面源污染,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优化整合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严格饮用水水源污染控制,研究制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方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定期监测制度。到202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生态发展区、重点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整治村庄内外小溪小河、沟渠池塘,清除河塘淤泥、杂草漂浮物,实行净化洁化,恢复河道基本功能。积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治理与水系联通试点工作,集中力量整县、整乡镇推进水系连通、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恢复河道功能,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分类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新(改)建,积极推进“厕污共治”,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推动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到2025年,全县改建农村无害化户用卫生厕所2万户以上。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将城乡结合部乡村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远郊村庄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行雨污分流,加大村庄排污沟渠的清理和改造,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筹布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共建、共享、共管,建制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纳入县级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深入开展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工作,停用现有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全覆盖体系,落实“户分类、村社收集、乡镇转运、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积极实行垃圾分类,推动农村垃圾就地减量资源化。到2025年,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100%,农村卫生环境全面改善。

四、深化农业污染综合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加大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整顿力度。大力实施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新建、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鼓励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积极推行畜禽清洁养殖,因地制宜推广“农牧结合型”“林牧结合型”等生态养殖模式。强化种植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因地制宜采取与现行耕作制度相配套的粉碎还田、沤肥还田、过腹还田等秸秆还田技术和方法,降低化肥施用量。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加强塑料农膜的污染防治,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鼓励多渠道、多途径积极回收农膜,切实提高塑料农膜的回收率。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探索建立适合本地的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模式。


第六章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底线


实施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规范环境风险日常管理,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第一节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一、实施环境风险分类管理。建立旺苍县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实行风险源清单管理。实施环境风险分类管理,重点加强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以及放射性、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的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各类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

二、规范环境风险日常管理。建立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网格化监管细则,按照管行业管环保、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定期巡查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设环保应急处置设施,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强化污染源环境风险日常管控,根据风险排查与评估情况,明确、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并制订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提高企业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帐,并及时报告企业生产状况变化情况。建立企业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制度,企业应定期向公众公开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公告,强化公众对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提升环境风险的社会监督;完善污染源环境风险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第二节推进化学品规范化管理

一、全面开展化学品行业风险评估

开展现有化学物质危害初步筛查、使用情况调查及监控评估,以重点管理危险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重点,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逐步推动高毒性、难降解、高环境危害和高环境风险的化学品限制淘汰和环境风险防控。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强化自查自纠,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对在生产、使用、消费过程中污染风险高的新化学物质,禁止其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流通。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

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单位)和各企业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转运泄露事故。

强化应对和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及污染纠纷,以推进嘉陵江流域(旺苍境内)和渠江流域(旺苍境内)相关区域(沿线乡镇)突发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健全同域共责、协调协同、信息共享、有序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落实长效协作机制、推进突发环境事件联合防控预警机制、建立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机制、健全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后期处置机制等四项机制。

第三节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一、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强化源头控制,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管理,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行业、重点区域以及中小型产生单位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随意处置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保持100%。

二、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健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以建材、环保产业为核心,拓展资源化综合利用途径,加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尾矿等综合利用。开展摸底调查,完善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工业固废动态管理数据库。健全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产业,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水平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

三、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思路,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原生垃圾不直接进入终端设施。推动建设区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区域共建、共享、共管。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体系,按照“户分类、村社收集、乡镇转运、集中处理”的方式,加快农村地区收运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运输设备的密闭化水平。研究制定数字化环卫工作实施方案,建设数字化环卫管理系统。到2025年,建立智慧环卫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垃圾运输设备密闭化、压缩转运,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

四、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脱水率,污泥必须由具备污泥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理,污泥含水率必须低于80%。加强污泥堆放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堆放点。加强污泥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对污泥处理的主体责任,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到2025年,全县污泥处理处置率稳定在100%,污泥全过程监控体系更加完善。

第四节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

一、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新建、改建重金属相关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禁止新建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严防以金属再生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为名新增重金属产能和重金属排放。

二、强化涉重企业管理。严格执行产业发展政策和重点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鼓励相关企业实施同类整合,培育一批符合清洁生产和园区环境管理要求的示范性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提高重金属废弃物资源化和循环化利用水平。从生产环节防控,逐步向源头物质防控和后端的流通、消费、存储、运输、废弃处置环节全面延伸。到2025年,全面构建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体系。

三、加强重金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废气和土壤重金属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队伍建设。

第五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一、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防范各类辐射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送贮废旧放射源,确保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加强对医疗装置的安全管理,开展医疗核技术利用项目合法合规性清查工作。到2025年,废旧放射源实现安全收贮,避免发生重、特大放射源辐射事故

二、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配置基本的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具备相应的监测(检测)能力,保障业务用房、现场检查和执法技术装备。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放射源环境风险和辐射环境质量(包括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环境)数据库建设,实现动态更新。到2025年,完成辐射环境信息与数据中心配套软硬件设施升级,为辐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第七章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以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为目标,加快推进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化、监察执法规范化和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推动环保体制改革创新,构建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

第一节强化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提升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和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优化完善现有地表水监测断面,加强农业水环境、产业转移园区、重大风险源下游等环境敏感断面监测,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到2025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完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结合工作需求,全面提升我县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在现有的环境监测体系基础上,完善人员配置,加强对环境的监控能力建设。强化监测机构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提升检测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使其能够提供及时、准确、动态的环境监测数据和高效的监测服务。

二、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加强人员配置,引进具有高学历、专业知识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人员,强化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逐步实施重点企业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加快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创新执法手段,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划分重点污染源、重大风险源等监管等级,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向农村地区延伸。健全环境问题督办机制,推动设立“环保警察”,督促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推广无人机、无人船、特种机器人等智能监控技术手段在大气污染源识别和执法取证等领域的运用,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

三、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夯实环境应急基础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要求,着力加强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落实环境应急人员编制及经费。充分利用市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实现环境应急平台之间及与应用终端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特别是便携式环境预警应急设备和应急监测车辆的配备,强化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完善移动应急监测网络,提高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到2025年,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

提升环境应急响应水平,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制度,强化环境应急演练,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政府综合协调水平,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无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以及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四、提升环境宣教能力

推动环境专业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新媒体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环境宣教机构特别是县级环境宣教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宣教专(兼)职人员配备,强化环境宣教机构办公、摄像器材等宣教必要设备配置。到2025年,初步建成统一规范、系统专业、紧跟时代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

五、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

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环境管理业务数据与环保政务数据,结合市场监管、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县级有关部门数据及社会经济环境热点等互联网数据,构建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源、电子政务等大数据平台,实现环保工作数据的共享与开放,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撑。大力推动“互联网+环保”,加强互联网+企业监管、环保政务、环保监测、污染源监控、应急、固废管理、信息公开等应用,整体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服务水平。以环境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从人员与构成、经费、业务用房、系统硬件、基本系统软件、基础应用软件和其他相关装备等七个方面推进环境信息机构全面达标建设,提高环境信息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到2025年,建成高效、安全、共享的环境信息管理体系。

第二节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作为山水林田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内容。依托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环保督察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责任考核,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二、深化环保基础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推动环境管理体系向基层延伸。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严格落实“一企一证”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帐及定期报告制度,到2025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强化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以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为着手点,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实行随机抽查和督查制度。

三、健全生态环境市场体系。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储备库,纳入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探索建立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探索建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开展能效贷款、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质押融资。

四、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文明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不低于市对县考核比例。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生态系统总值核算,全面摸清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服务价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依法终身追责。

五、健全社会多元共治机制。落实乡镇属地责任,推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行政许可及处罚等信息,定期发布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布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生态环境保护税、监督执法处罚、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等信息。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环境立法、执行、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以及环保焦点事件实行公众听证制度。以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做好环保公益宣传为重点,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环境污染行为,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科普和教育培训,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章强化规划实施支撑体系,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紧紧围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目标,以环境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治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强化规划任务落实评估考核,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第一节实施重大工程

规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辐射污染防治、能力机制建设八大类工程,建立重点项目库,强化项目实施绩效管理,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切实落地。“十四五”期间,拟实施重大工程29个,总投资估算441640万元(具体见附件2)。

第二节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环保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规划的实施。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高效、协同、有序地推进规划实施。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二、完善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将环保投入列入县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环保项目倾斜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财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促使企业自筹资金开展污染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三、强化评估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和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生态破坏严重、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强化规划实施的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公众监督,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


附件:1.旺苍县“十四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2.旺苍县“十四五”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统计表


附件1

旺苍县“十四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及方向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

工业源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开展工业锅炉污染综合治理,淘汰禁燃区(含县城建成区)内的高污染锅炉,20蒸吨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设置烟粉尘监控因子。大力推动重点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完善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钢铁烧结机改造升级除尘设施,取消烟气脱硫旁路,配套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和中控系统。全面完成砂石行业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放调查,建立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以化工、印刷、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为抓手,全面开展VOCs排放治理,推进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安装VOCs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厂界安装VOCs环境监测设施。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监管。

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淘汰全县范围内的黄标车,积极筹划推动机动车环保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工况法检测线建设。加快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数据库,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氨排放防治工程。开展区域大气氨排放源调查,加快推行种养结合模式,大力推广使用缓释肥,从饲喂、畜禽圈舍、粪污存储、粪肥土地利用4个方面着手,重点推进畜禽养殖粪便管理项目建设。

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

重点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大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对县城区黑臭水体、局部污染支流“挂图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作,推进中心镇、饮用水源所在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上述区域为重点加快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近期完成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建设,远期逐步改善为分流制排水体制。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

土壤环境质量摸底工程。开展农用地、重点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掌握农用地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以拟再开发利用的已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印染、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危险化学品企业原有场地及其他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场地为对象,组织开展工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排查,掌握潜在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土壤分级分类划分工程。以土壤环境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农用地土壤质量档案。以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加快开展风险等级划定,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示范工程。以对影响人居环境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污染隐患突出的污染场地为重点,近期完成不少于两项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示范工程,逐步建立技术成熟、应用广泛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

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推进旺苍县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

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建设环村绿化带,提高村庄绿化率,增加森林景观点,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

森林碳汇林建设工程。将旺苍县打造成为林业碳汇减排的典范,成为林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

森林、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农村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工程。严格清理县、乡镇、村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染排放单位,严格监管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排放行为,停产整治重大污染隐患企业,加大沿河畜禽养殖户清理力度,开展生活污染截污和治理等。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污水管网,改造排水沟;扩建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收集屋,配置垃圾箱、垃圾收运车辆。

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程。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基础公共设施建设,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

生态农业建设工程。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技术,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建设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袋(瓶)等废弃物收集设施。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重点推进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

工业固废综合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类建设项目、旺苍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建设。

核与辐射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核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加强专业配套物资储备,重点储备碘片、防护服、个人剂量计等应急防护器材、核应急监测设备、现场医学救援装备、应急通信装备和应急物资。

核与辐射宣教基地建设工程。依托省级和区域辐射监测中心、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科普宣教基地。

能力机制建设重点工程

推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建设、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附件2

旺苍县“十四五”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统计表

                                                                                                        单位: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实施年度

投资估算

(万元)

责任单位

备注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


1

汉王山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人工湿地与生态保护工程

对东河干流沿线的7个乡镇实施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和场镇区域的生态截污沟、生态缓冲带的建设。项目建设人工湿地1.23万平方米,生态缓冲带总长度26.2公里,生态沟渠总长度4.3公里。

2021-2023

4402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

2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

一条2500t/d熟料生产线。1、降氮脱硝采用SNCR系统进一步优化改造,在分解炉和C5旋风筒出口的合适位置,各布置6支型号为CP-PQ-02喷枪,加装氨水环管、压缩空气环管和清吹装置。系统正常运行时NOx的排放指标可以稳定在100mg/Nm3以下,NOx的排放指标小时平均值与设定值之间的波动量不超过±15mg/Nm3。2、窑头电收尘器改为袋式除尘器,把一线电收尘的电场全部清空,用来布置滤袋,改造后窑头收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3、窑尾更换大布袋收尘器,全部更换为10mg以下标准玻纤覆膜滤袋,更换后窑尾排放口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4、更换窑头窑尾在线监测设备,包括窑头窑尾超低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各1套和数采仪1套,加强监测精度。

2021-2023

42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完工,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

3

旺苍匡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

一条2500t/d熟料生产线,对窑尾原有脱硝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改造氨法脱硫,采用高温氨法脱硝脱硫工艺,通过氨水和SO2反应,生成硫酸铵、硫酸氢铵、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铵等硫酸根化合物,达到去除烟气中的SO2,SO2排放浓度小于50mg/m3,喷射位置位于C2/C3烟气出口管道。氨水的卸载和储存单元利用原有SNCR脱硝系统的设备,采用20%浓度的氨水溶液,脱硝、脱硫系统运连续运行,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对窑头、窑尾除尘器布袋进行改造升级,使用超低排放布袋,控制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2021-2023

30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旺苍匡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

全县砂石行业综合治理

规范全县42家砂石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粉状物料建设密闭或封闭料场、封闭通廊,以车厢等方式运输,粉状、块状物料应入仓入棚或建立防风抑尘网存储,运输应密闭或封闭。

2021-2023

3185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5

旺苍县天马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煤改气

将1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并新建一台天然气锅炉

2021-2023

5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旺苍县天马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

6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项目

启动原麻英乡、福庆乡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全覆盖。

2021-2025

500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旺苍县张华镇等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和张华镇等13个建制镇污水管网项目

旺苍县张华镇等9个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7200吨/天、在张华镇等13个建制镇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总长85公里。

2020-2022

2045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河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

东河流域生态修复:清理河道185km;渠江流域生态修复:清理河道135km;黄洋河湿地公园:修建湿地公园1.8km2;河湖连通:清淤、河湖连通、生态堤防。

2021-2025

6900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9

攀钢焦化行业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新建5.5米捣固焦炉烟囱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及进行配套脱硫系统改造,拟选取“SDS钠基纯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热风炉解析系统→风机机组→原焦炉烟囱达标排放”的方式,对现有焦化项目的焦炉烟囱烟气进行脱硫脱硝处理,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脱硫采用SDS钠基纯干法脱硫工艺,除尘采用长袋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脱硝采用中低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工艺,配置热风炉热解析系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150和10mg/m3以内。

2021-2023

300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四川能投旺苍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0

旺苍县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及运行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一)基础设施改造:改造提升泵站提水量,实施污水处理厂设施及厂区内配套设施建设、附属风貌设施改造。

(二)运营管理云平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旺苍县污水处理厂、7个污水提升泵站、城镇污水处理站运行智能化管理、分析,实现运行全达标、监管全智慧,优化工艺,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并融合到物联网运营管理系统中,达到无人值守,远程控制管理和降低运营成本等需求。

2021-2025

430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东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结合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以及厕所革命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2021-2025

900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12

县城区厕所新改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厕所7座及配套设施,改建厕所23座及配套设施。

2022-2025

4500

县农业农村局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

13

受污染农用地土壤调查项目

对受污染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五权镇、嘉川镇、原金溪镇、原大河乡、原万山乡、原大两乡、原福庆乡等7个乡镇16570余亩农用地开展土壤调查和风险评估。

2021-2023

432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正在申报中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

14

尾矿库治理项目

县域内尾矿库污染防治。

2021-2025

2000

县应急管理局


15

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日处理建筑垃圾200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处理设施。

2021-2025

35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建日处理1000吨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新建堆料厂房、处理厂房等,新建蓄水池、边坡护坡、道路等配套设施,购置破碎机、制砂机等配套设施)。

2022-2024

9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川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17

大件垃圾分解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建日处理100吨大件垃圾拆解和利用配套设施(新建前处理罩棚、后处理车间等,购置破碎、拆解等设施设备,配套建设供排水消防等设施)。

2022-2024

4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川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18

厨余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日处理20吨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MBR生化池一座、调节池一座,采购配套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车辆等设施设备。

2021-2022

465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开工,四川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19

大件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20000m2大件垃圾处理厂1个(采购大件垃圾处置设备及安防设备;新建大件垃圾处置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2024年开工

2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研项目,尚未实施)

20

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5000m2再生资源回收中心1个(采购回收智能设备及安防设备;新建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2025年开工

25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研项目,尚未实施)

21

城市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将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开挖压缩转运,开挖后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023-2025

2064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研项目,尚未实施)、项目未重复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22

黄洋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单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100个,配套污水管网22千米;新建畜禽粪便处理沼气池94个。

2021-2023

4167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

23

嘉川镇等22个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4734个,垃圾分类服务点239个,垃圾收集桶4973个,垃圾箱体670个,购买垃圾转运车37辆;新建垃圾压缩站4座。

2021-2023

1663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开工,四川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24

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治理项目

一期新建垃圾分类收集点1201个,垃圾屋368个,垃圾仓44座,垃圾分类服务点207个,购买垃圾转运车23辆,农村垃圾治理试点村3个。二期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创建最干净乡镇4个、村庄8个,农村垃圾分类收集点132个,农村垃圾分类服务点15个。

2021-2025

541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25

城市供水改扩建以及农村饮水工程改造项目

县城—尚武—白水—张华—普济—三江—木门并网工程项目:实施水源改造工程,购置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计量设备,配套供水管网;旺苍县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和5G智能项目:实施原枣林、国华、九龙、檬子、五权等乡镇供水站和水源工程改造,购置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计量设备配套供水管网。

2021-2025

78354

县水利局


26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新建有害垃圾暂存中心1座,采购有害垃圾转运车2辆、餐厨垃圾转运车2辆、县城区智能分类箱体配套勾臂车20辆、其他垃圾转运车10辆、县城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智能分类箱体1000个,采购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化服务10年。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站352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5038个、乡镇有害垃圾暂存点22个。新建县城区生活垃圾压缩站4座及配套设施、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14座及配套设施,采购压缩站配套垃圾对接车8辆。

2021-2025

8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研项目,尚未实施)

27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垃圾治理项目

新建100平方米阳光堆肥房140座,采购有机垃圾清运车23辆、餐厨垃圾清运车23辆、有机垃圾收集桶10000个。

2021-2025

588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研项目,尚未实施)

28

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对原尚武镇、白水镇、黄洋镇、普济镇、三江镇、木门镇、原陈家岭社区、盐河镇等8个封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进行治理。

2022-2025

89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研项目,尚未实施)

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29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县域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

牵头抓好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积极争取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县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2021-2025

50000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