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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6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644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委托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有关规定,特发布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

建设单位: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广元市旺苍县

规划范围:本次修编后矿区南北走向长约60.7km,东西宽1.6km,面积从为97.2436km2增至98.3939km2。本规划修编矿区划分仍为13个井田,仅石洞沟煤矿井田面积和规模有修改,其余煤矿井田不变,修编后建设总规模为4.41Mt/a,能力核增从0.30Mt/a核增至0.90Mt/a。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广元市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旺苍县商业北街68号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1369609297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B2栋2楼23号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2860168699、18615758885

电子邮箱:46900699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机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修编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