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镇以“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规划圈为引领,沿着推动旅游资源成为项目、项目成为产业形成经济的发展路径,加强宣传营销,提升旅游康养环境,把天星镇民宿旅游业打造成“串得成线、留得住人、赚得了钱”的支柱性产业。从而解决了镇区周边遗留建筑的空闲问题,带动了天星镇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发展,更能打造出天星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因此,在原有天星镇卫生院旧址的基础上,建设天星镇精品民宿项目。
规划修改背景
由于该项目用地未纳入《旺苍县天星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20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需进行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原规划用地性质与使用性质不符,且规划指标不满足供地要求,因此由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向旺苍县人民政府(原总规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对拟出让地块做出规划调整。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广元市旺苍县乡村振兴(一期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天星镇精品民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旺苍县天星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20 ) 》A-01-03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调整地块A-01-03 共计0.3590 公顷(5.39 亩土地),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B14),容积率为 0.8,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 24m,绿地率≥20%,交通出入口方向:南侧,紧邻道路,配套设施设 置有门卫室,并将配备足量的停车位。项目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2021年试行版)》《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控制要求。
规划论证结论
广元市旺苍县乡村振兴(一期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天星镇精品民宿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相关建设批复,项目建设对于保障天星镇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空间管制内容,不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不违背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选址位置毗邻《旺苍县天星乡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旺苍县天星乡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20 年)》确定的规划范围, 选址地块不会对周边造成消极影响及安全隐患,对总体规划的实施无不利影响。项目控制性规划调整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试行)》《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控制要求。A-01-03地块属于商业服务设施,项目机动车控制指标为≥0.8/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非机动车控制指标为≥1.0/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用地指标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套设施 |
|
A-01-03 |
B14 |
旅馆用地 |
0.3590 |
0.8 |
≤50 |
≥20 |
≤24 |
门卫室 |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7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