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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三合水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分户地上附属物及零星林木和成片林木补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65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征收公示〔2022〕30号

东河镇川山村二组,南阳村五组,南凤村三组、六组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7〕36号)文件的规定,现将三合水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分户、地上附属物及零星林木和成片林木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1. 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土地分户补偿的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准确;成片林的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2.  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3. 凡对征收土地分户、地上附属物及零星林木和成片林补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7日)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4209591)。

  4. 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scgw.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件:1.《三合水库建设项目土地分户面积及补偿公示表》

             2.《三合水库建设项目地上附属物征收补偿公示表》

             3.《三合水库建设项目成片林木分户面积及补偿公示表》

             4.《三合水库建设项目零星林木补偿公示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8日


附件:附件一.xlsx
附件:附件二.xlsx
附件:附件三.xlsx
附件:附件四.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