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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09-26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010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白水镇二级保护区建有砂石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未设置标识标牌、无隔离措施。

责任单位

旺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杜非

联系电话

0839-4202112

整改目标

2021年6月底前,完成白水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及一级保护区标准化建设。12月底前,按照批复文件完成白水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方式更正。

整改措施

变更取水方式;设置隔离网;设置标示标牌。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在原有拦水坝上游30米处的左岸河床覆盖深度3米之下打一口直径2米,深8米的大口井,取岸坡地下水。在河床左岸上游做浸塑钢丝防护围网1000米,在取水口下游做浸塑钢丝防护围网200米。在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4副,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6副。白水镇保护区未设置标识标牌、无隔离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