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跟踪督导。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审计整改情况负责。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将审计整改纳入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扎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审计局相关股室全程负责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和结果认定,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全面整改。
(2)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进一步要求被审单位将审计反馈的问题整理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审计组对审计整改进度进行动态管理,根据“见证见据”的原则“下账销号”,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挂账督办,直至完成整改。对审计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县审计局和县目督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指导,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3)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在强化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指导责任的同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县审计局组织召开整改联动会、推进会、约谈会,并明确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对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审计查出问题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整改中弄虚作假等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常态化利剑震慑作用。
(4)全面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会议或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结果、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结果。审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依法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整改。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宣传审计整改工作做得好的典型,并对整改不力或屡审屡犯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县审计局 赵红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