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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普济镇 点击量:930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普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未设置标识标牌、无隔离措施。

责任单位

旺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杜非

联系电话

0839—4202112

整改目标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普济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迁建工程。

整改措施

在旺苍县普济镇洪江村新建截流坝1座,铺设钢管6.1公里,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已完成截流坝1座,钢管6.1公里铺设,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内容;

2.已完成标识标牌、隔离网等标准化建设工作。

普济镇保护区未设置标识标牌、无隔离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