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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1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662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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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自然资函〔2022〕90号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杜兴凯、李宗均、李姣、杨杨、曾永红、邓斌、李林波、曾得智、李伟、黎如双、王雯、吴桂贤、姜林、罗雯亭、罗志刚、李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力度的建议》(第30号)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工作加强相关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川委厅〔2021〕5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厅〔2022〕16号)等相关精神,我局在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立足片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推进中心镇做强做优,引导土地要素向白水、三江、木门、国华和英萃等5个中心镇(副中心镇)集中;同时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中,按照中心城区、中心镇和一般镇的城镇体系格局,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中心镇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4日

(联系人:米鑫荣;联系电话:1828401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