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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三举措规范退耕还林工程
发布时间:2022-09-06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313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严格退耕条件。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规定,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和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农户自愿申请,社、村、乡镇逐级上报,技术人员现场核对的方式,严格将退耕还林小班地块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2)严格项目监管。认真执行工程验收核查制度,将验收结果作为调控退耕还林任务、兑现补助资金、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通过“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平台统一发放至退耕农户社保卡,防止挤占、截留、挪用、克扣和虚报冒领补助资金。

(3)严格依法查处。结合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清理等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自查10余次,开展专项整改5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违规占用退耕还林地块的行为,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通过专项检查,有效打击了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保障了退耕还林成效。(县林业局 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