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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省道411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旺苍境)项目征地地上附属设施及林木补偿复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798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征收公示〔2022〕24号

嘉川镇庆寨村四社、七社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因设计线路变更,根据(川府函〔2020〕217号)(广府函〔2012〕115号)和(广府发〔2017〕36号)文件的规定,现将省道411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旺苍境)项目征地地上附属设施及林木补偿等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附属设施的所有权,补偿登记的类别、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林木的所有权,补偿登记的类别、规格、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坟墓补偿登记的坟主、类别、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登记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登记资格。

三、凡对征地地上附属设施及林木补偿登记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4日)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420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scgw.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省道411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旺苍境)项目征地地上附属物复核补偿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