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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点击量:1667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尊敬的何昊、何勋、白帆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白水镇至三江镇公铁路沿线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的建议》第3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按照《广元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常态化整治的通知》(广污防办〔2021〕13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散乱污”企业整治计划任务的通知》(广污防办〔2021〕19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印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退出及燃煤锅炉淘汰计划的通知》,并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全面摸底排查全县“散乱污”企业,并依法依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关闭、搬迁、整改,有效防止新增“散乱污”企业。2018-2021年以来,我局和旺苍生态环境局牵头每年均印发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要求对58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整改销号,并逐一开展“回头看”。2021年,华川建材、大中坝搅拌站、豪泰木材加工厂、茂森木材加工厂、普济镇军英木材加工厂、新瑞翔汽车修理厂等6家“散乱污”企业均已整治到位。

下一步, 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加大对公铁路沿线“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                   

感谢你们对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支持。


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