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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916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持续推动政务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6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部门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359条、审发1078条,其中,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旺苍经开区工作动态类信息报送量为0条。目前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管理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有23个,其中,“投资旺苍”已完成注销,“四川旺苍普法频道”正在注销阶段,其余均正常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发布把关不严。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校对环节缺失,“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错误。如,2022年全县部门预算公开后,因县财政局审核指导不到位,导致多个部门信息已审核公开后仍要求退回修改。

(二)政策文件解读不及时。个别单位未及时主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涉及社会公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以图文、视频等通俗化形式进行解读。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的《旺苍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旺府发〔2022〕6号)未进行政策解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信息内容审核。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及时修正错别字、病句等低级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规范、不严谨而引发政务舆情。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文件制发后3日之内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进行解读并挂网公开。原则上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的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由文件起草单位负责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以县政府直属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单位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持续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抓好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规范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工作,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乡镇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2.县级部门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附件1

乡镇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乡镇

报送信息总数(条)

审发信息总数(条)

信息审发数量排名

檬子乡

36

18

1

张华镇

27

16

2

大两镇

17

15

3

五权镇

21

15

3

白水镇

20

12

5

黄洋镇

26

12

5

三江镇

12

10

7

国华镇

14

9

8

龙凤镇

22

9

8

东河镇

16

7

10

九龙镇

11

7

10

米仓山镇

9

6

12

燕子乡

7

6

12

英萃镇

10

5

14

嘉川镇

7

5

14

盐河镇

11

5

14

水磨镇

6

5

14

普济镇

8

4

18

木门镇

6

3

19

双汇镇

8

3

19

大德镇

3

2

21

天星镇

2

2

21

高阳镇

3

1

23

附件2

县级部门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县级部门

报送信息总数(条)

审发信息总数(条)

信息审发数量排名

县应急管理局

26

22

1

县林业局

28

21

2

县教育局

30

18

3

县司法局

22

15

4

县统计局

13

13

5

县农业农村局

12

11

6

县行政审批局

12

8

7

县民政局

9

8

7

县自然资源局

9

7

9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17

7

9

县商务局

9

7

9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10

6

12

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6

6

12

县审计局

14

5

14

县文化体育中心

13

5

1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5

14

县公安局

7

5

14

县卫生健康局

7

4

18

人行旺苍县支行

5

4

18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7

3

2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3

20

县发展和改革局

4

2

2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

22

县财政局

3

2

22

县乡村振兴局

3

2

22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

2

22

县供销社

4

1

27

县税务局

2

1

27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1

1

27

县医疗保障局

1

1

27

县气象局

1

1

27

县人防办

1

0

32

县交通运输局

0

0

32

县水利局

0

0

32

旺苍经开区

0

0

32

说明:政务公开数据来自县政府门户网站,表中数据均为工作动态类信息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